1、1 范围本规程适用本公司分贝仪TES 1350A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3785 3 操作使用 3.1打开仪表的背面的电池盖,装上一枚9V电池,当电池老化时,LCD会显示“BT”符号,表示此时电池即将不能使用,必须更换一个新电池。3.2打开电源开关并选择适当的档位Hi或Lo 3.3要读取即时的噪音量请选择RESPONSE(响应)的F(FAST)快速,想获得当时的平均噪音量则选择S(SLOW)慢速 3.4 如果要测量音量的最大读值可使用MAX HOLD功能 将RESPONSE开关选在MAX HOLD 位置 按下RESET按键开始测量最大音量 3.5 要测量以人为感受的噪音量请选择FUNCT(
2、功能)的A加权,如果要测量机器所发出的噪音则选择C加权,测量前可先选择CAL94Db自我校正一次判断仪表是否正常。 3.6 手持噪音计或将噪音计架在三脚架上以麦克风距离音源约11.5公尺距离测量。 3.7. 测量完毕将电源开关关于POWER OFF位置4、根据分贝仪的使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校准。4.1使用到规定期限的4.2 因使用或保管不当,引起损伤或变形的4.3 新购买入库的4.4 未有标示,需要重新鉴定的4.5 其它认为需要鉴定的5、 校准程序 需要进行校准的检测量具需由本公司品质部根据检测周期提出5.1检测单位认可。 国家法定并颁发合格证有对外经营资格的计量检测单位,为合格检测单位。5.2 标识更换。对以检测结果的检测量具必须更换标识5.3 标识为:合格标识、不合格标识、封测标识。对检测认定合格的分贝仪更换“合格”标识(标识内容:检测设备名称、检测日期、鉴定周期、鉴定单位、合格标识、校正值)。对暂不使用的检测量具用“封存”标识。对经检测为不合格且无维修价值,由品质部申请报废,并在相关记录中加以注明5.4校准周期不超过1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