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尔思员工奖惩细则第一节总则:为 严 明 纪 律 , 奖 励 先 进 , 处 罚 落 后 , 调 动 员 工 积 极 性 , 提 高 工 作 效益 和 经 济 效 益 , 特 制 订 本 制 度 。第 一 条 对 员 工 的 奖 惩 实 行 以 精 神 鼓 励 和 思 想 教 育 为 主 、 经 济 奖 惩 为辅 的 原 则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适 于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第 三 条 公 司 各 级 领 导 负 责 监 督 本 制 度 的 贯 彻 实 施 。第二节奖励:第 一 条 本 学 校 设 立 以 下 奖 励 方 法 :通 报 表 彰 ;现 金 奖 励 ;1、 学 期 奖 励
2、2、 年 终 奖 励职 称 晋 级 。第 二 条 优 秀 员 工 奖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可 以 得 到 学 期 优 秀 员 工 奖 励 , 优 秀 员 工 奖 励 为 300元 。1、 执 行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坚 决 , 思 想 进 步 , 文 明 礼 貌 , 团 结 互 助 , 工 作积 极 ;2、 忠 于 职 守 、 认 真 负 责 , 本 学 期 无 违 纪 、 无 工 作 失 误 或 事 故 ;3、 教 师 教 学 能 力 强 , 所 辅 导 的 学 生 成 绩 提 高 明 显 , 家 长 、 学 生 满 意度 最 高 ,4、 各 项 工 作 完 成 出 色 , 并 积
3、 极 向 学 校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 被 学 校 采纳 ;5、 本 学 期 无 旷 工 , 无 迟 到 早 退 , 请 假 最 少 , 无 调 假 ;6、 班 主 任 管 理 工 作 出 色 , 续 费 、 转 介 绍 多 , 退 费 率 低 、 学 生 档 案 按照 要 求 管 理 最 好 ;7、 勤 俭 朴 实 , , 爱 惜 公 共 财 产 , 事 迹 突 出 ;9、 刻 苦 学 习 , 不 断 提 高 专 业 技 能 水 平 , 本 职 工 作 特 别 出 色 的 ;10、 其 他 对 公 司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 公 司 认 为 应 当 给 予 奖 励 鼓 励 的
4、。员 工 有 上 述 表 现 并 符 合 晋 升 制 度 规 定 的 , 给 予 晋 级 。第 三 条 奖 励 、 晋 升 程 序 如 下 :1、 本 人 自 荐 或 部 门 提 名 ;2、 校 区 审 核 。3、 合 肥 总 部 批 准 。第三节处罚第 一 条 辞 退 或 开 除员 工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 给 予 辞 退 或 开 除 处 分 :1、 违 反 国 家 法 规 、 法 律 、 政 策 和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 造 成 巨 大 经 济 损 失或 不 良 影 响 的 ;2、 不 服 从 工 作 安 排 和 调 动 、 指 挥 , 或 无 理 取 闹 , 严 重 影
5、响 工 作 秩 序的 ;3、 财 务 人 员 不 坚 持 财 经 制 度 , 丧 失 原 则 ,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4、 贪 污 、 盗 窃 、 行 贿 受 贿 、 敲 诈 勒 索 、 赌 博 、 流 氓 、 斗 殴 , 尚 未 达到 刑 事 处 分 的 ;5、 泄 露 公 司 秘 密 , 把 公 司 客 户 介 绍 给 他 人 或 向 客 户 索 取 回 扣 、 介 绍费 的 ;6、 散 布 谣 言 , 严 重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员 工 有 上 述 行 为 , 一 经 发 现 , 立 即 开 除 。 并 扣 罚 当 月 绩 效 工 资 。 情节 严 重 , 触 犯 刑 律
6、 的 , 提 交 司 法 部 门 依 法 处 理 。第 二 条 通 报 批 评 、 警 告 、 经 济 处 罚员 工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 经 批 评 教 育 不 改 的 , 视 情 节 轻 重 , 分 别 给 予通 报 批 评 、 警 告 、 经 济 处 罚 :1、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 月 迟 到 、 早 退 、 旷 工 、 中 途 离 岗 , 无 故 串 岗 、 消极 怠 工 次 数 超 过 3次 ( 含 3次 ) 者 , 给 予 警 告 处 理 , 并 扣 罚 当 月 100元 基本 工 资 。3、 不 服 从 公 司 对 工 作 的 合 理 科 学 安 排 和 调 动
7、 , 影 响 工 作 秩 序 , 不 能按 时 按 质 按 量 完 成 公 司 要 求 的 本 职 工 作 的 各 项 任 务 要 求 的 , 给 予 警 告 处理 。 并 扣 除 50元 每 次 ;4、 工 作 不 负 责 , 损 坏 设 备 、 工 具 , 浪 费 能 源 ,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 给予 警 告 处 理 , 并 赔 偿 损 失 费 用 。5、 挑 动 是 非 , 散 布 谣 言 , 破 坏 团 结 , 影 响 团 队 士 气 和 团 队 凝 聚 力 ,损 害 他 人 名 誉 或 领 导 威 信 , 损 害 学 校 声 誉 或 影 响 学 校 发 展 的 ; 扣 除
8、 当 月100元 基 本 工 资 ; 情 节 严 重 的 辞 退 。7、 领 导 利 用 职 权 对 员 工 打 击 报 复 或 包 庇 员 工 违 法 乱 纪 行 为 的 , 给 予警 告 , 扣 除 当 月 基 本 工 资 200元 ; 员 工 工 作 出 现 重 大 失 误 或 者 错 误 的 ,并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的 , 负 领 导 责 任 , 扣 款 200元 。第 三 条 日 常 工 作 要 求为 了 彻 底 实 施 公 司 和 各 项 行 为 规 范 制 度 , 保 证 员 工 守 则 和 学 校 管 理体 制 的 切 实 执 行 , 根 据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9、, 特 制 定 以 下 奖 惩 条 例 :1、 迟 到 、 早 退 , 中 途 离 岗 , 忘 记 打 卡 、 每 次 扣 罚 20元 ; 旷 工 一 天 除扣 除 当 天 基 本 工 资 外 , 加 扣 100元 每 次 , , 累 计 旷 工 7天 以 上 者 , 按 规 定予 以 开 除 , 并 扣 罚 当 月 绩 效 工 资 。2、 每 天 上 下 班 要 彻 底 打 扫 所 属 卫 生 区 的 卫 生 , 并 保 持 全 天 干 净 整洁 , 不 按 规 定 或 不 及 时 清 扫 的 , 每 次 罚 款 20元 ;3、 在 工 作 期 间 , 因 个 人 及 服 务 态 度 不 好
10、 而 导 致 学 生 、 家 长 投 诉 经 查证 属 实 的 , 每 次 罚 款 30元 ;4、 未 经 批 准 的 休 息 或 长 时 间 无 故 离 开 工 作 岗 位 的 , 除 扣 发 当 天 基 本工 资 和 奖 金 外 , 并 处 罚 100元 。 ( 注 : 长 时 间 ( 3天 以 上 ) 请 假 必 须 提 前7天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部 门 主 管 提 出 申 请 , 由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方 可 休 息 ; 短 时间 ( 2天 以 内 ) 的 必 须 提 前 3天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校 区 校 长 提 出 申 请 , 经 批 准后 方 可 离 开 工 作
11、 岗 位 )5、 被 家 长 投 诉 工 作 懒 散 、 责 任 心 不 强 的 , 查 证 属 实 的 , 每 次 罚 款 50元 ; 如 因 工 作 态 度 , 导 致 工 作 失 职 者 , 经 思 想 教 育 后 不 改 的 , 给 予 开除 ;6、 下 班 后 应 关 闭 所 有 冷 气 机 , 最 后 离 开 的 职 员 要 全 面 检 查 各 种 电 器设 备 、 照 明 、 水 是 否 关 闭 , 门 窗 是 否 上 锁 , 整 理 好 桌 椅 、 清 倒 垃 圾 违 者处 以 30元 罚 款 ;7文 员 课 时 漏 统 、 统 错 , 现 金 收 入 记 帐 不 准 确 、
12、教 学 资 料 数 量 错 误 等情 况 , 责 任 人 应 承 担 损 失 责 任 , 并 处 50元 每 次 罚 款 ; 教 务 员 排 课 调 课 时间 拖 拉 和 通 知 错 误 、 出 现 有 学 生 无 老 师 或 者 有 老 师 没 有 学 生 等 , 每 次 处罚 50元 。8、 不 得 在 上 班 时 间 闲 谈 , 更 不 得 打 闹 , 各 岗 位 人 员 不 得 无 故 串 岗 。因 工 作 安 排 需 要 串 岗 和 找 人 的 , 需 要 轻 声 走 进 轻 声 叫 人 , 不 得 大 声 喧哗 , 在 工 作 区 域 内 不 得 接 听 私 人 电 话 , 公 司
13、 电 话 不 得 私 用 , 违 者 给 以 30元 每 次 处 罚 ;9、 每 位 学 生 第 一 次 上 课 , 教 师 、 班 主 任 针 对 学 生 状 况 提 前 写 好 教 学计 划 和 管 理 计 划 ; 每 次 上 课 前 提 前 写 好 教 案 , 课 后 布 置 作 业 , 并 收 缴 批改 订 正 , 如 计 划 、 教 案 、 作 业 不 全 的 一 份 处 罚 20元 , 不 合 格 的 扣 10元 并重 写 直 到 合 格 为 止 ; 期 中 、 期 末 考 试 前 一 周 教 师 必 须 让 学 生 正 规 考 试 一次 , 检 测 辅 导 效 果 , 并 红 笔
14、 批 改 装 入 档 案 , 如 没 有 按 照 要 求 安 排 学 生 考试 测 评 的 一 次 扣 罚 50元 ;10、 班 主 任 要 管 理 好 学 生 , 不 让 学 生 在 教 学 区 随 意 走 动 、 说 话 、 打闹 等 , 发 现 一 人 扣 该 班 主 任 10元11、 教 师 必 须 按 课 表 上 课 , 不 准 擅 自 调 课 , 如 需 调 课 必 须 教 务 同意 , 因 擅 自 调 课 的 , 一 次 处 罚 30元12、 教 师 上 课 期 间 不 得 随 意 走 动 , 手 机 须 关 机 或 静 音 , 更 不 得 接 听私 人 手 机 电 话 或 者
15、用 手 机 上 网 聊 天 。 需 要 上 厕 所 的 、 喝 水 的 可 以 在 课 间休 息 时 进 行 。 违 者 扣 罚 30元 每 次 。13、 学 生 超 课 时 的 , 处 罚 校 区 校 长 50元 每 节 , 班 主 任 100元 每 节 。14、 班 主 任 没 有 按 照 规 定 管 理 学 生 档 案 的 , 扣 罚 30元 每 次 。 班 主 任接 到 学 生 或 者 老 师 的 调 课 请 求 或 者 请 假 没 有 及 时 上 报 教 务 协 调 的 , 每 次扣 罚 30元 。对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其 他 问 题 , 而 员 工 守 则 又 没 有 相 应 规 定的 , 视 实 际 情 况 灵 活 处 理 。 采 取 谁 主 管 、 谁 负 责 , 谁 出 错 、处 罚 谁 的 办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