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23目 录一、基本定位与目标任务 .6(一)基本定位 .6(二)总体目标 .8(三)主要任务 .8二、总体思路与建设原则 .9(一)总体思路 .9(二)建设原则 .10三、总体框架 .11(一)信息平台总体构成 11(二)国家级平台组成 15(三)省、市级平台组成 .23(四)国家级平台技术架构 23(五)省、市级平台技术架构 .25四、信息平台运行和应用 .26(一)信息平台部署 26(二)网络连接 .29(三)登记应用模式 30(四)信息共享与查询服务模式 32五、工作部署 .35(一)主要工作内容 35(二)职责分工 .39六、进度安排 .43
2、(一)2015 年工作安排 .43(二)2016 年工作安排 .45(三)2017 年工作安排 .46七、保障措施 .464(一)加强组织领导 46(二)落实建设资金 47(三)明确安全责任 47(四)强化督促指导 47(五)争取理解支持 47附件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49附件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1055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201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 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 记簿
3、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 四统一”。由国务院颁布并于 2015 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 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覆盖全国,对于全面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完备、准确、可靠,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更加有效地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共同任务。为了统筹推进各级系统开发与数据库建设、网络互联等各项工作,确保各级联动、协调配合、相互
4、衔接,建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依据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6一、基本定位与目标任务(一)基本定位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总体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是不动产登记各项制度落实和信息共享查询的基础。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服务,有利于方便群众办证,提高办证效率,消除“ 信息孤岛”,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覆盖全国,主要面向各级不动产
5、登记机构、不 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四类服务对象,提供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服务(图 1)。图 1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71.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业务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全流程的网上运行,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分析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为纵向上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间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提供技术支撑。2.面向各级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提供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服务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信息是登记业务的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是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履行日常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的重要基
6、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应满足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国土资源、住建、农业 、林 业、海洋等部门间 的实时互通共享,推动相关部门间不动产登记与审批和交易之间的业务联动,为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管提供信息保障。3.面向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共享交换服务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需要身份验证、完税缴费等信息,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也有广泛需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内容、方式和技术流程,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 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换,服务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4.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依法查询服务为权利人、利害关
7、系人提供便捷的信息依法查询服务,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8(二)总体目标到 2017 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本形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国、相互关联、布局合理、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全国各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实现网上运行;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审批和交易信息实现网上实时互通共享;面向各级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 统计 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备、准确、可靠;面向社会公众的依法信息查询服务便捷、高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成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在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公众不动产权益、完善
8、社会征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三)主要任务1.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信息平台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内容、结构、交换等,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交换和系统相互衔接。2.建立数据库体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各级互联互通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为不动产 登记业务和信息共享查询服务提供信息保障。建立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机制,保证全国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更新。93.建立应用服务体系立足已有基础,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应用服务体系,为各级不动产登
9、记机构全面履行登记业务办理、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服务、信息综合分析等职责,提供应用支撑,形成纵向上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之间、横向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4.建立基础保障体系建立计算、存储环境,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和数据存储管理提供基础环境;建立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网络体系,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之间、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横向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以及向社会依法信息查询服务提供畅通的网络环境;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系统稳定运行;建立运维制度,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总体思路与建设原则(一)总体
10、思路总体思路是:严格遵循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工作部署,围绕基本定位和目标任务,以应用服务为导向,以数据为核心,以网络等基础设施为基础,以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为保障,立足已有基础,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紧密贴近需10求,高起点规划和设计,周密部署, “反弹琵琶 ”,统筹推进,建成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设计和实施要求、覆盖全国、各级互通、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二)建设原则1.立足已有基础,创新建设方式立足相关部门已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加强对已有系统改造、数据整合和相互对接,充分发挥已有成果的作用;同时,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方向,以“
11、国土资源云”总体框架为技术指导,运用云计算技术和云服务模式,创新建设方式。2.加强纵向协调联动,保证横向紧密衔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是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共同任务,需要 顶层设计、统筹部署,明确 职责 分工和进度安排,加强各级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强化部门间协同,保证不动产登记相关系统、数据与横向相关部门系统、数据之间的紧密衔接,确保登记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 岛” 。3. 强化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基础设施资源、数据资源、应用服务资源的集成整合,最大限度地共享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级、各地登记机构的分散、重复建设内容;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个人隐私和商
12、业秘密不泄露,保障权利人的权益。4.坚持与制度实施深度融合,实现与机构和职责整合良性互促11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迫切需要将信息化理念和方式贯穿制度实施全过程,融入到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业务流程中,更好地发挥信息平台的服务保障作用;既把统一登记机构作为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的组织保障,又把信息平台作为促进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重要抓手, “反弹琵琶”,实现良性互促。5.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中,必 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适用于本地登记职责和业务特点的内容也必须以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基础
13、;由于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不同,进度不一,在推进过程中充分借鉴率先实现机构整合和信息化应用,尤其是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适用于本地的技术路线和具体方法。三、总体框架(一)信息平台总体构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遵循“国土资源云” 总体框架,由资源得到充分共享、互联互通的四级平台或系统组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实时共享,与各级横向部门间实现互通、共享、交换 。其 总体构成如图 2 所示。12图 2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总体构成13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应具有包容性,能够适应全国各地不同的基础条件和管理实际,既立足各地工作基础、保护
14、已有投资,又能确保各省、市、县级 不动产登记机构接入国家级平台,形成一个整体,构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根据各地工作基础和现实情况,分以下四种情况:1.省级“大集中”: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有覆盖本辖区的统一的平台,为 了保护已有投资,在现有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扩展,支撑本地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职责,并统一接入国家级平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运行统一的信息平台,集中管理全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各市、 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在本地存储管理数据库和运行相关信息系统,由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1)省级和各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都利用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按照登记管辖开展本地不
15、动产登记业务,与本地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不动产交易和审批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与本地公安、民政、财政、税 务等部 门开展信息共享交 换,向公众提供依法信息查询服务。(2)省级信息平台统一接入国家级平台,确保本辖区每一宗登记的信息都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四级实时共享。(3)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从省级统一信息平台上获取本地登记数据,履行指导本辖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2.省级“部分集中”: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有的统一的平台,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也有本市统一的平台,为了保护已有投资,在现有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扩展,省级和部分有平台的市级分别接入国家级平台
16、。14纳入省级信息平台的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在本地存储管理数据库和运行相关信息系统,由省级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有信息平台的市级存储管理本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市本级和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技术支撑。(1)纳入省级信息平台的各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都利用省级信息平台,按照登记管辖开展本地不动产登记业务,与本地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不 动产 交易和审批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与本地公安、民政、财 政、税 务等部门开展信息共享交换,向公众提供依法信息查询服务。没有纳入省级信息平台的市级信息平台为市本级和本辖区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撑。(2)省级信息平台和没有纳入省级信
17、息平台的市级信息平台通过接入国家级平台,确保每一宗登记的信息都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四级实时共享。(3)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级平台获取没有纳入省级信息平台的市级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履行指导全省(区、市)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3.市级集中: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平台,只有本级系统,市级 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统一的平台,省级系统和市级平台分别接入国家级平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只运行省本级系统和数据库,并作为一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接入国家级平台。市级信息平台存储管理本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市本级和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技术支撑。(1)省级系统和数据库支撑省本级不动产
18、登记业务和共享查询服务。市级信息平台为市本级和本辖区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撑。15(2)省级系统和市级信息平台通过接入国家级平台,确保本辖区每一宗登记的信息都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四级实时共享。(3)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级平台获取本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履行指导全省(区、市)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4.省、市都不集中: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都没有平台,全省三级系统分别接入国家级平台。全省三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各自在本地管理运行本级系统和数据库,都作为 一级登记机构分别接入国家级平台。没有系统的地方可以直接利用国家级平台的资源。(1)各级系统
19、和数据库支撑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和共享查询服务。国家级平台为没有系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撑。(2)各级系统通过接入国家级平台,确保本辖区每一宗登记的信息都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四级实时共享。(3)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级平台获取本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二)国家级平台组成国家级平台的组成如下(图 3):16图 3 国家级平台组成1.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信息平台建设的核心,是按照特定策略组织存储的覆盖全国各级不动产登记结果数据的数据集合。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统一组织、存储、管理、维护 和更新。(1)
20、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来源于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结果数据,包括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和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的数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资料分散在各级 ,主要在市、县级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林 业、海洋等部 门,需要各 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标准化整合,通过汇集和集成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登记业务形成的登记结果数据实时纳入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包括以下内容:空间数据。包括基础地理、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图、宗海图、房屋分 户平面图等空间数据。17登记数据。包括
21、权利、权利人、不 动产单元信息以及其他描述性和补充性信息,完整地记录不动产单元的归属及其变化过程,为不动产单元历史追溯与行政审批、交易的有效监管提供依据。(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以数据库和 GIS 平台软件 为基础,对不动产登 记信息相关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图片等各类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检查入库、组织管理、查询检索、 导入导 出、数据分发、专题制作、更新维护等要求。由于不动产登记数据类型多、数据海量、支撑不同的应用,需要针对不同类型数据、不同的应用,合理设计数据组织和存储管理策略,提升应用效率。2.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不动产登记统一接
22、入系统是信息平台有效运行的驱动力之一,提供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接入国家级平台服务,确保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同步更新。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的接入对象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接入规范,围绕数据获取、封装、传输 、接收 这一主 线,功能主要包括增量数据动态监测与获取、数据内容规则检查、数据文件封装、数据文件网络安全传输、不动产权证书或业务号统一编码、数据文件接收、数据接入全过程监控等内容。不动产 登记统一接入系统提供数据主动抽取、数据接入接口、数据接入文件等多种数据接入方式,各级不动
23、产登记机构可依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3.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18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是平台提供的业务应用系统,为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等全流程提供服 务 ,实现各级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的网络化、透明化、柔性化和规范化管理。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运行, 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实时更新,保障数据库的现势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基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围绕各类不动产登记及其业务流程,集成空间数据库、GIS 组件、工作流引擎和 动态表单等技术,其功能主要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管理、工作流管理、表单定制、登 记业务管理、不动产登记电子簿册管理、时空一体化数据管理、电 子档案管理等内容。4.不动产登记信息
24、共享、查询与分析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与分析系统包括四个方面的功能,一是面向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的协同共享服务;二是面向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服务;三是面向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社会化查询服务;四是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综合分析服务。(1)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共享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共享系统面向国土、住建、 农业 、林 业、海洋等部门 相关业务,提供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依据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制定的信息共享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共享系统功能包括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抽取、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推送服务、不 动产登记共享数据前置交换机服务、不动
25、产审批与交易部门数据获取、数据 质量检查、共享数据管理、共享数据安全管理等内容。不动产 登记信息共享系统提供数据推送和数据前置交换机等服务方式,以便住建、 农业 、林 业、海洋等部门 通过网络进行实时数据协同,实现业务联动 。19(2)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面向公安、民政、财 政、税 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满足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验需求。同时,向相关部门提出信息共享请求,满足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对部门间共享信息的需求。(3)社会化信息查询服务系统。面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社会公众,通过 身份鉴别等方式提供依
26、申请信息查询服务。(4)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是国家级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分析、制作信息产品的主体,提供数据抽取、转换 与加载(ETL)、数据综合查询、基础数据报表分析、自定义报表分析、多维即席分析、指标提取与评价、模型预测、分析报告制作与输出等功能。5.平台管理系统平台管理系统是国家级平台的管理中枢,负责各类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监管和调控,为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 库及其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与数据分析系统等应用系统的运行提供统一的资源保障、运维保障和安全保障。依据云架构建设要求,平台管理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基础资
27、源管理、数据资源管理、应用服务管理、通用服务管理、开发环境管理等内容。(1)物理资源管理。对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监控,以按需服 务 的方式进行配置和调度,根据实际需求交付和回收资源。(2)数据资源管理。对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信息共享、信息查询服务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统一管理、配置与调度,保障数据资源20的合理配置与高效调用。(3)应用服务管理。对国家级平台向用户提供的登记业务、信息共享和查询、信息分析等应用服务进行统一管理与调度。(4)通用资源管理。对国家级平台的用户及权限、安全认证等共用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对接入网络的终端和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控。(5)资源服务目录。将
28、国家级平台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服务进行汇总,向用户呈现各类服务及访问权限。(6)开发环境管理。提供面向开发用户需求的 SDK(软件开发工具箱) 、IDE(软件开发集成 环境) 、并行 编程模型等资源,并对这些资源进行统一的调配与监管。6.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和信息平台的规范化运行的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以条例、登记制度和簿册样式为主要依据,基于原有土地、房屋、林业、草原、海域等登记数据,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需求,明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术语定义、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结构、命名规则、字段常量等内容,
29、指导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主要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数据,各地结合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扩展,满足本地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面向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级(主要是市、县级)已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明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21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和程序,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产生的登记数据满足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3)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建库的成果数据,编制不动产
30、登记数据汇交规范,明确汇交数据内容、汇交格式、汇交时间 、汇交程序、汇交职责 等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运行奠定基础。(4)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主要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与住建、 农业、林 业 、海洋等部 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共享的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审批与交易数据,住建、农业、林 业、海洋等部 门所需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及共享的方式、共享职责、共享流程等内容, 为实现不动产登记、审批、交易数据的实时互通共享奠定基础。(5)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对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本地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接入信息平台提出技术要求,确保各级
31、相关系统与信息平台平稳对接。(6)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依据不动产登记制度设计,面向不 动产登记业务全过程网络化管理,编制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明确系统功能模块、接口要求等内容,指导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7)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服务规范。对利用信息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提出技术要求,确保各类服务对象与信息平台平无缝对接。7.运行环境22包括计算、存储、网 络等硬件和基础软件,是国家级平台运行的基础,采用云服务模式集成。(1)应用服务器集群环境。用于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共享和查询业务应用需要。(2)数据库服务器集群环境。满足全国不动产数据集中统一管理需要。(3)
32、存储备份系统。满足海量不动产登记数据存储和备份的需要。(4)基础软件系统。由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GIS 平台软件等组成。8.安全系统安全系统建设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安全制度等内容,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安全平稳运行和信息的安全管理、应用服务。信息安全纳入信息系统建设的全周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1)物理安全。建立安全的平台运行的物理环境,提供访问控制、防火、防水和防潮机制、温湿度控制、电力供 应等一系列物理安全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的稳定、持久运行。(2)网络安全。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包括国土资源部内网、国土资源业务网、
33、互 联网等网络安全。(3)主机安全。通过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两个方面各类技术,保障运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服务器,以及虚拟机的安全。(4)数据安全。建立以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备份恢复等内容为核心数据安全策略,保障云端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其衍生或相关数据的安全。23(5)应用安全。建立以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剩余信息保护、通信完整性、抗抵 赖、 软件容错、资源控制等内容为核心的应用安全策略,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应用系统的应用安全。(6)安全制度。建立以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审核与审查等内容为主的安全制度,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有效运维。(三)省、市
34、级平台组成省、市级平台与国家级平台的组成基本相同。由于省、市级平台集中管理本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本辖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登记业务和信息共享查询服务职责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因此,与国家级平台相比,没有统一接入系统,而是直接为本辖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登记业务和信息共享查询职责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四)国家级平台技术架构国家级平台采用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按照云计算模式构建,技术架构如图 4 所示。24图 4 国家级平台技术架构1.基础设施层基础设施层也称基础设施即服务层(IaaS),是将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 源等物理资源进行整合,按照云服务模式和云架构建立共享资源池,形成可按需动态扩
35、展的高性能计算环境、大容量存储环境,满足海量不动产登记数据存储、高并发用户登记业务办理和信息共享查询,以及各级登记业务系统接入平台的需要。2.平台层平台层也称平台即服务层(PaaS),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枢纽, 负责对物理资源、数据资源、 应用服 务、通用资源等进行统一管理、监 控与调度,负责提供应用开发和部署的环境。3.数据资源层不动产登记数据 其他数据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服务 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与分析服务25数据资源层也称数据即服务层(DaaS),由不动产登记数据、其他数据等组成, 负责数据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对应用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系统、
36、信息分析系统提供数据支撑。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覆盖全国的、通过历年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积累的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数据通过日常登记业务实时动态更新。4.应用层应用层也称软件即服务层(SaaS)。面向各类用户,通过网络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分析、交换、共享服务和登记业务办理服务。服务对象包括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公安、民政、 财政、税务 、工商、金融、 审计、统计等部门,以及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通 过统 一应用服务门户向用户呈现。5.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包括数据和应用服务方面和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
37、管理基础平台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平台与外部系统交互能够有效衔接,规范运转。6.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 用安全、数据安全等内容,保障数据存储、传输、访问、共享的安全。(五)省、市级平台技术架构省、市级平台技术架构可以参考国家级平台技术架构进行设计,应符合“国土 资源云” 总 体框架,确保各 级相互衔接。26四、信息平台运行和应用(一)信息平台部署按照目标任务及总体框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部署采用资源整合并提供服务的方式。平台部署包括基础设施部署、数据库部署和系统部署三个部分。1.基础设施部署(1)国家级平台部署在云数据中心。云数据中
38、心采用分布式构架,形成物理上分布、逻辑上集中的不动产登记云数据中心,实现负载均衡和互为备份机制,满足大用户并发、海量数据存储管理的需要(图5)。不动产登记云数据中心可动态生长,能够根据业务量和数据量,扩展新的数据中心节点。扩展的云数据分中心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节约投资。遵循国家信息产业政策,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租用云服务商的云数据中心计算、存储 、网 络等资 源,最大限度地 节约投 资。云数据中心统一部署承载不动产登记业务相关的系统、数据库所需的所有服务器、存储、网络及安全设备, 对 分布式云数据中心的服务器、存储 、网 络设施 资源进行统一管理、配置。对各节点的设施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和监控,
39、形成系统容灾和数据备份机制,保障业务的不中断和数据安全。27图 5 国家级平台基础设施部署(2)省、市级平台基础设施部署应遵循“国土资源云” 总体框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节约投资。2.数据库部署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部署在国家级平台中,按地区进行逻辑分区和隔离,保障没有平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顺利地从国家级平台中获取本地登记数据。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还为国家层面的信息共享查询和信息综合分析提供支撑。省、市级平台集中管理本辖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纳入平台的辖区内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在本地存储管理数据库。在本地运行系统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储管理本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3.系
40、统部署国家级平台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信息共享、查询与信息分析系统、不 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平台管理系统等应用,部署在不动产登记云数据中心提供的运行环境中。国家级平台28平台管理系统介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层与应用系统层中间,负责向各类业务系统提供所需的基础设施资源,向平台运维技术人员、登记业务用户、相关部门共享查询用户提供统一安全认证和权限管理,对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共享查询服务进行统一的服务请求审查、服务资源调配。面向各类服务对象,以服务方式提供,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用户权限接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开展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办理,进 行信息综合分析,按事权依法对外提供信息共享与查询服
41、务。 应用部署如图 6 所示。平 台 管 理 系 统平 台 门 户资 源 服 务 平 台 服 务 数 据 服 务不 动 产登 记 机 构应 用 服 务不 动 产登 记 业务 服 务不 动 产登 记 信息 共 享服 务不 动 产登 记 信息 查 询服 务不 动 产登 记 信息 分 析服 务 功 能 接口 服 务不 动 产登 记 统一 接 入服 务住 建 林 业 海 洋 农 业 权 利 人 及 利害 关 系 人 等公 安 、 民 政 、财 政 、 税 务 等图 6 国家级平台应用服务部署省、市级平台上部署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 与分析系统等应用,为纳入平台管理的辖区内各级
42、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登记业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查询与分析服务。29(二)网络连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交易审批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等多类用户。这些用户需要通过网络访问信息平台获取所需服务。目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能够利用到的网络主要包括国土资源业务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各级政府专网和互联网。在不同的网络上,可为不同的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同网络间数据交换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技术要求。1.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总体部署,及时为网络延伸到的地方和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信息服务。向中央部门和副省级以上城市有关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以
43、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为载体。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延伸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直接接入存储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涉密内网,操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办理登记业务。2.国土资源业务网改造和完善现有的国土资源业务网,实现四级互联互通。国土资源业务网为非涉密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与涉密内网物理隔离。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没有延伸到的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接入国家级平台主要依托国土资源业务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通过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设备实时纳入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3.各级政府专网主要承载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本地横向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换。304.互联网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服务,以互联网为载体。(
44、三)登记应用模式1.国家级平台登记应用模式按照登记机构本地是否具有系统和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用国家级平台的模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本地具有数据库和应用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和数据共享、查询通过本地应用系统完成,登 记结果通过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纳入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二是登记机构本地没有数据库和系统,直接通过网络访问国家级平台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以及数据共享及查询服务。(1)应用模式一:不动产登记机构本地具有数据库和系统。登记应用模式一(图 7),即不 动产登记机构把系统和数据库部署在本地运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与审批交易主管部门的数据交换以及公众查询等应用,都通 过本地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完成,通过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接入国家级平台。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通过各种技术机制,提供有效的数据一致性保障措施,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本地数据与国家级平台数据实时互通共享。上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是县级,也可以是有平台的省级或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 统一接入国家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