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手册科 学 管 理 公 正 廉 洁精 心 检 测 文 明 服 务路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二九年八月前 言见证取样送样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随着本区及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项目的增加,检测网络逐步完善,基本上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实现了检测控制。但随着近几年检测项目的增加及国家与行业标准的修订,许多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对相关规范和质量标准缺乏了解,致使有些原材料的取样或试块制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及不规范操作现象,导致检测单位检验结果不能正确反映工程实体质量。本指南是按照目前本检测中
2、心及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所开展的项目内容,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与省建设厅、市建设规划局、市质监总站、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本检测中心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写而成,旨在为建设、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等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人员和检测人员做好见证取样工作,确保质量检测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以科学的数据正确反映工程质量提供方便。本指南同时提供本检测中心检测方面相关信息,为工程各方提供服务。路桥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09 年 8 月目 录1、见证取样送样规定12、检测中心介绍33、检测工作类型介绍44、见证委托检测工作程序55、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和报送规定76、检测报告更
3、改规定77、检测收费标准汇总88、水泥检测129、钢筋原材料检测1310、钢筋焊接接头检测1411、机械连接接头检测1712、墙体材料检测(砖、砌块、加气块)1813、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1914、混凝土试件抗渗检测2015、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2116、建筑用砂检测2217、建筑用石检测2318、防水材料检测2419、建筑用钢管检测2620、钢管脚手架用扣件检测26钢结构类检测21、高强度螺栓检测282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层厚度检测2823、钢焊缝超声波探伤2924、门窗检测3025、混凝土回弹法检测3126、钻芯法检测3227、砌筑砂浆贯入法检测3428、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4、3429、现浇板厚度检测 3530、土钉墙拉拔检测3631、混 凝 土 结 构 后 锚 固 件 ( 植 筋 、 螺 栓 、 穿 墙 螺 杆 等 ) 检测3732、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3733、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3834、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3935、桩身完整性检测3936、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4037、墙体节能工程检测4138、粉煤灰检测4239、矿渣粉检测4340、管材检测4441、开关、插座检测4442、电线、电缆检测453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4544、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及围护结构有关性能检测4645、门窗节能工程检测 4846、试验室提供的技术服务.481一、见证取样送样规定建设部关于
5、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建2000211 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 检测单位” )进行检
6、测。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第五条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 30。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
7、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第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3见 证 人 员 和 取 样 人 员 应
8、对 试 样 的 代 表 性 和 真 实 性 负 责 。第九条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第十条 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检测中心介绍本检测中心是接受社会各方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
9、的见证取样检测。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实施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本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由前身为路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改制成公司,具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和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于 2003 年获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4现有 28 大项 99 个参数通过计量认证。检测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现有高级职称 4 人,中级职称 4 人,初级职称8 人,能承担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材料、结构等检测任务。经过多年开拓,本检测中心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检测项目越来越齐全,质量保证体系日臻完善,检测工作逐步规范化、
10、程序化。本检测中心的宗旨为: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公正的检测数据,为建设工程服务。收发组联系电话:82451722室内检测组电话:82459879现场检测组电话:82467029、82466926桩基检测组电话:82440126、82461331(副站长)办公室联系电话:82466926举报投诉电话:82460130、82467029三、检测工作类型介绍本检测中心工作主要分为:见证委托检测和自行委托检测两大类。见证委托检测主要是指为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的工程各类原材料、桩基础和结构实体质量等见证检测,自行委托检测是指委托单位为获取受检样品性能数据等目的的各种检测,包括质量监督部门抽检样品5的委托检
11、测、非受监工程的各类材料检测、本检测中心为比对试验的委托检测等等。本工作手册主要提供见证检测方面相关信息。四、见证委托检测工作程序1、常规材料检测:(1)委托方将需检测的见证取样的样品交收发组,同时填写检测委托单,并提供质保单复印件及相关必要的资料(例如砼级配外加剂资料等) 。见证人员需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后,在检测委托单上签字。收发人员负责按检测样品管理程序进行送检样品的接收,接收过程中应检查样品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满足检测要求,见证人员证书是否具备,并在检测委托单上填写样品状态情况。如属非常规检测时,应及时和检测人员取得联系。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送检单上填写清楚并告知收样人员或由检测人员确认
12、。委托方凭委托单在收发组提取报告并做好提取记录。2、现场检测:委托方带结构图纸等相关资料到现场检测委托代理人处填写“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 ,确定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签订检测合同、确认检测现场满足检测要求,按计划进行检测。对于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委托单位必须提供质量监督站出具“质量监督处理意见书” ,方可按规定办理相关检测委托。63、桩基检测:委托方到桩基检测组领取委托单等资料,提出检测要求等,桩基检测组根据具体情况,如受理,委托方与本检测中心签订检测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交纳检测费用,检测组依据检测任务书组织检测,委托方凭检测任务单的第三联在收发组提取报告并做好提取记录。抽样及检测费用应按相关内部
13、规定执行。4、对于不合格检测项目的再检测:应依据路质检20083 号文件规定执行。第一类:不合格样品不能复检时,该检测项目再次送样委托检测,委托单位必须提供检测不合格代表批次样品的退场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有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证明,报该工程的监督站监督员签字确认后,凭此证明材料和同时提供新批次样品的质量保证资料,办理见证委托检测。本类项目有:水泥、钢筋原材、砂氯离子、砖等砌体材料(含加气砌块等) 、防水卷材、扣件、钢管以及高强螺栓连接副等;第二类:不合格构配件或工序等经过返工、返修、改进等消除不合格措施后可以使用的,该项目再委托检测时,委托单位须提供原检验批构配件返修、改进或不合格工序、工艺
14、改进等消除不合格措施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有见证单位证明,经该工程的监督站监督员签字认可,方可再进行委托检测。本类项目有: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建筑外窗、植筋拉拔、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节能构造、焊缝探伤等;第三类: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有7重大影响的项目,应遵循该项目特殊的规定;例如:桩承载力不合格、混凝土构件取芯不合格等;其中桩基取芯规定为设计标高以下第一次取芯不合格,是否再往下取芯,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意见,并经过质量监督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手续。第四类:未列举的不合格项目再委托检测时,视具体项目,应参照以上处理措施或相关规定进行。五、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和报送规定对遇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
15、在检测结果出来的两天内填写好不合格台帐并复印好不合格报告报指定人(毕玲芬)处,再由指定人录入到建筑工程监督检测办公系统。对遇到重大项目或检测结果特别低的情况而当天出具报告又不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口头告知经理,再由经理告知质量监督站分管站长。六、检测报告更改规定1、依据 LJJ/QP28-2008检测报告管理程序及考虑标准变更、软件升级、计量认证变更、人事更变等因素,检测报告签发期后一年内,接受正常的检测报告更正或更改。 (备注:检测报告副本及原始记录保存期为 5年。 )82、检测报告的更改情况及工作程序(1)因受理人员或报告出具人员在信息输入时录入与委托单信息不一致的错误,报告更正申请人提供原
16、报告及委托单,直接到报告更正授权人处申请更正。(2)因委托方的原因需更正报告的,委托方应提供原检测报告 2 份正本、更正申请和见证单位证明等书面材料,向检测组提出更正申请,检测组长(或报告审核人员)初审确定可以更正的,由检测人员填写“报告更正(改)申请表” ,按检测组审核、原报告授权签字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再进行更正。(3)其他原因如:用户申诉经复验、发现检测设备缺陷、软件缺陷等,发现原检测报告存在问题的,由直接责任人填写“报告更正(改)申请表” ,同时提供必要的依据资料。按检测组审核、原报告授权签字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再进行更正。(4)相关规定:更正报告的编号在原报告编号后加大写
17、字母 G,以区别原报告。更正报告还需在备注栏中声明:“本报告为 XXXX 号报告的更正报告,原报告作废” 。更正报告按本程序的规定进行编制、审核和批准。更正报告的签发日期为实际签发日期。更正报告应在原报告收回后发放。原报告作为更正报告的原始凭据,连同报告更改申请表及相关支持文件或记录一并交资料管理员归档。9七、检测收费标准汇总(带“*”为市检测中心提供的项目)1、混凝土抗压试验 20 元/组、抗折 100 元/组;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00 元/组;非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800 元/组(包括泵送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等)3、混凝土抗渗试验 S6: 400 元/组 S8:500 元/组S10
18、:600 元/ 组;4、砂试验:含泥量 60 元/组、筛分析 60 元/组、氯离子含量 190 元/组;5、石子试验:含泥量 60 元/组、筛分析 80 元/组、针片状含量 80 元/组、压碎指标 150 元/组;*6*、粉煤灰检测:SO 3170 元/组、烧失量 90 元/组、细度 90 元/组、需水量比 170 元/组、含水量 90 元/ 组;7、水泥:凝结时间 90 元/组、强度 200 元/组、安定性 60 元/组、细度 30 元/组、标准稠度用水量 50 元/ 组;8、砂浆抗压试验 30 元/组;9、砂浆配合比设计:300 元/组;10、水泥土试验:30 元/组;11、烧结砖、空心砖
19、、砌块强度检验各 150 元/组;12、加气混凝土强度检验:500 元/组;13、钢材抗拉:18mm 300 元/根;35、土钉拉拔:800 元/根;36、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120 元/构件;37、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600 元/组;38、现浇板厚度检测:50 元/点;*39*、现场结构荷载试验:梁 200 元/米 、板 100元/平方;*40*、多孔板结构试验:400 元/块;41、钢结构焊缝探伤:80 元/条;42、钢结构涂装厚度:20 元/点;43、混凝土裂缝:50 元/条;44、桩动测:80 元根;45.桩静压:80 元/吨;*46*、桩抗拔试验:15000 元/根;47、水泥搅
20、拌桩:30 吨 2200 元/根、30 吨 80元/吨;*48*、现场门窗三性检测:抗风压 800 元/樘、气密12性 600 元/樘、水密性 600 元/樘;*49*、窗、门、墙体传热系数:6000 元/样;*50*、现场墙体传热系数:5000 元/墙体;*5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1500 元/组;52、保温区芯:200 元/只;*53*、中空玻璃:2400 元/组。备注 1:带“*”的项目可咨询市检测中心;备注 2:桩静载试验等检测费用按最新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相关检测组或经理。八、水泥检测1、依据及相关规定:(1)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的规
21、定: 混凝土结构用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的规定: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的规定:进场水泥应至13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
22、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2、检查数量或组批:按进场批次进行复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3、送样要求:样品数量约 5kg 左右,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结块。送样时应提供质保单复印件。4、收费标准:凝结时间 90 元/组、强度 200 元/组、安定性 60 元/组、细度 30 元/组、标准稠度用水量 50 元/组。 (备注:做凝结时间或安定性都必须先要做标准稠度)九、钢筋原材料检测1、依据及相关规定:依据混凝土结
23、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 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2、检查数量或组批: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即:(1)螺纹钢: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 ,热轧带肋钢筋14由 HRB 和牌号的屈服强度最小值构成,分为 HRB335、 HRB400、 HRB500 三个牌号;(2)圆钢: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08) ,级别、代号:热轧光圆钢筋 HPB,分为 HPB235 和 HPB30
24、0 二个牌号。 (3)碳素结构钢:碳素结构钢 (GB700-2006) ,分类、牌号: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点的字母、屈服点数值、质量等级符号和脱氧方法符号等四个部分按顺序组成。例如:Q235-AF。这 3 种钢材的组批规则均为:每 批 应 由 同 一 牌 号 、 同 一 炉 罐 号 、 同 一 规 格 的 钢 筋 组成 , 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3、送样要求:(1)螺纹钢和圆钢是在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数量为力学性能检测 2 根,弯曲性能检测 2 根,长度要求约 500mm 左右;(2)碳素结构钢送检数量为每批拉伸试验 1 根,冷弯试验 1 根;(3)应提供质保单复印件。4、关于复试:(1)
25、目前统一做法是均取双倍数量进行复试。 (2)实际上的具体规定为:螺纹钢是依据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 ,圆钢和碳素结构钢是依据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2008, (具体查阅可标准)。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5、收费标准:18mm 50 元/组、18mm 60 元/组。15十、钢筋焊接接头检测1、依据及相关规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依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的规
26、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2、检查数量或组批及样品数量:依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1)闪光对焊接头: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 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 300 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6 个接头,其中 3 个做拉伸试验,3 个做弯曲试验(备注:对于弯曲试验的试样,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2)钢筋电弧焊接头、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
27、中,应以 300 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 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注:电渣压力焊不得在竖向焊接后横置于梁、板等构件中作水平钢筋用。电弧焊包括帮条焊、搭16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 5 种接头型式。 )(3)气压焊接头:在 现 浇 混 凝 土 结 构 中 , 应 以 300 个 同牌 号 钢 筋 接 头 作 为 一 批 ; 在 房 屋 结 构 中 , 应 在 不 超 过 二 楼层 中 300 个 同 牌 号 钢 筋 接 头 作 为 一 批 ; 当 不 足 300 个 接 头时 , 仍
28、 应 作 为 一 批 。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 3 个接头做弯曲试验(备注:对于弯曲试验的试样,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3、焊接样品长度宜 500mm 左右。4、判定与复验:拉伸试验:1、3 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2、至少应有 2 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当达到上述 2 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 2 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 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
29、头为不合格品。当试验结果有 1 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 2 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规定值的 1.10 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 6 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一17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 3 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的1.10 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注: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 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弯曲试验:当试验结果,弯至 90,有 2 个或 3 个试件外侧(含焊缝或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
30、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合格。当 3 个试件均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有 2 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 6 个试件,复验结果,当有 3 个试件发生破裂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5、收费标准:抗拉 18mm 30 元/组、18mm 40 元/组 冷弯 20 元/组;十一、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测1、依据及相关规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依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
31、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182、检查数量或组批:依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 2003):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 500 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 500 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3、 取 样 及 数 量 : 每 一 验 收 批 , 必 须 在 工 程 结 构 中 随 机截 取 3 个 接 头 试 件 作 抗 拉 强 度 试 验 , 试 样 长 度 宜 500mm 左 右 。4、复验与判定:当 3 个 接 头 试 件 的 抗 拉 强 度 均 符 合标 准 中 相 应 等 级 的 要 求 时 , 该 验 收 批 评 为 合 格
32、 。如 有 一 个 试 件 的 强 度 不 符 合 要 求 , 应 再 取 6 个 试 件 进行 复 验 。 复 验 中 如 仍 有 1 个 试 件 的 强 度 不 符 合 要 求 , 则 该验 收 批 评 为 不 合 格 。5、收费标准:80 元/组。十二、墙体材料(砖、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1、依据及相关规定: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的规定:砖、小型砌块、加气砌块等砌体材料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数量或组批及样品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具体见下表:材料名称 最大批数量 (万块)样品数量(块)收费标准(元/组)备注烧结普通
33、砖 15 10 150 1烧结多孔砖 15 10 150 119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15 10 150 1混凝土多孔砖 15 10 150 1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 15 10 150 1粉煤灰砖 10 10 150 1蒸压灰砂砖 10 10 150 1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 5 1501、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 5 150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 3 5001、3备注 1:送检样品必须是外观合格的样品;样品宜为“裸”样,由本检测中心制样;委托单位自行制备的样品,必须按规定制样。备注 2: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2 组。备注 3:本样品数量是指大块试样
34、,自行加工成100mm3 小试样的,必须在样品上标记发气方向等标识。十三、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1、依据及相关规定: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的强度等级20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检查数量或组批:(1)结构混凝土: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 时,同一配
35、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 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 一 楼 层 、 同 一 配 合 比 的 混 凝 土 , 取 样 不 得 少于 一 次 ;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灌注桩混凝土:灌注桩每浇注 50 m3 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 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3、样品要求:每组为 3 块立方体试件组成,试件上应有代表部位、强度等级及成型日期等信息的“硬”标记,试压龄期 2830 天。4、收费标准:20 元/组。十四、混凝土试件抗渗检测1、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有抗渗要求的
36、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21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2、依据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规范(GB50208200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 500 m3 应留置一组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备注:上述两种规范要求的取样数量不一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留取样品数量。3、每组为 6 试件组成,试件上应有代表部位、抗渗等级及成型日期等信息的“硬”标记。4、收费标准:P6 :400 元 /组 P8:500 元/组P10:600 元/ 组。十五、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1、 依据及相关规定
37、:依 据 砌 体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规 范 ( GB50203 2002) 和 建 筑 砂 浆 基 本 性 能 试 验 方法 标 准 JGJ/T70-2009: 砂 浆 强 度 等 级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2、检查数量或组批: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 250 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验一次。3、样品要求:每组由 3 块立方体试件组成,边长为70.7mm,试件上应有代表部位、强度等级及成型日期等22信息的“硬”标记,试压龄期 2830 天。4、单组评定和判定:单组评定:以 3 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的 1.3 倍为该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当最大
38、值或最小值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 15%时,取中间值为该组试件抗压强度值,如两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 15%时,该组试件结果无效。判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 0.75 倍。当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的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5、收费标准:30 元/组。十六、建筑用砂检测1、 依据及相关规定: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质量
39、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即符合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或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的规定。2、检查项目、数量或组批: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即:(1)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23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海砂的氯离子等检验;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运输的,按600t 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运输的,按 300t 为一验收批,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 1000t 为一验收批。 (2)依据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 ):按同分类、规格、适用等
40、级及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不足 600t 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 2000t 按 1000t 为一批,不足 1000t 亦为一批。3、送样要求或收费标准:试样数量: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单项试验取样数量()及收费表 1序号 试 验 项 目 最少取样数量 kg 收费标准1 颗粒级配 4.4 60 元/组2 含泥量 4.4 60 元/组3 泥块含量 20.0 60 元/组4 氯化物含量 2.0 190 元/组5 表观密度 2.6 60 元/组6 含水率 4.0 60 元/组2
41、47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5.0 60 元/组十七、建筑用石检测1、 依据及相关规定: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即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01)或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的规定。2、检查项目、数量或组批: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即:(1)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检验;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运输的,按600t 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运输的,按 300t 为一验收批,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 1000t 为一验收批。 (2)依据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按同品种、规格、适用等级及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日产量超过 2000t 的按 1000t 为一批,日产量超过 5000t,按 2000t 为一批。3、送样要求或收费标准: 试 样 数 量 : 一 般 要 求 送样 数 量 为 40kg, 大 颗 粒 样 品 应 增 加 送 样 数 量 ( 80kg 左 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