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石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督查表检查时间:工程名称 存在的隐患情况 列入重大隐患 整治措施 责任人 整治时限建设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备注:本表格为检查用表,每检查一个项目填写一张。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1附件 3:房屋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检查表Tag内容描述:
1、展自查自纠工作。
并督促各项目部每月开展标准化自评工作,并对自查自纠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整改。
口是口否2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口是口否3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持证上岗 口是口否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按要求审批或论证的情况。
口是口否5安全管理基坑、悬挑卸料平台、脚手架、支模、临边洞口起重设备是否按进度进行验收;口是口否6 楼梯、洞口、临边是否有设置防护。
使用盖板防 护的是否有防止移位的措施。
口是口否7 电梯井口是否有设置防护门,且高度不应小于 1.5m。
口是口否8高处作业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 2 层且不大于 10m 设安全平网。
口是口否29 是否能按照肇庆市建筑和市政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实施细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置各项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控硬件设施。
口是口否10 现场是否存在因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 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导致的扬尘污染;口是口否11扬尘防控环境整治是否有按照市安监站关于施工现场主体结构设置喷淋降尘装置的通知按进度设置喷淋降尘装置。
2、巷道;4.煤层群开采上部煤层期间,是否留有足够的稳定时间,强行提前施工近距离下临近煤层回采巷道等。
主要生产安全系统是否完善、可靠二1.采区主要生产安全系统是否形成即组织生产或回采巷道施工;2.下山采区是否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便施工回采巷道;3.是否人为减少回采巷道和掘进期间回风、运输等系统巷道,相邻采煤工作面之间共用巷道,掘进工作面之间随意施工联络巷,是否造成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4.同一条回采巷道是否人为分多头进行施工或从相邻采区、相邻水平“借道”组织施工;25.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6.采煤工作面是否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辅助通风;7.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能满足通风需要等。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三1.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实时上传数据;2.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定期调校、测试;3.安全监控传感器是否按规定安设,是否实现报警、断电等功能;4.甲烷传感器是否定期进行调校,是否使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进行调校,调校时间是否符合规定;5.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
3、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等。
)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
(每科目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 1 名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医师总数 人;无医师执业证书 人;主诊医师总数 人,不符合要求 人。
(要求主诊医师工作年限外科 6 年、牙科 5 年、中医、皮肤科 3 年以上;经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 1 年以上。
)护士总数 人,无护士执业证书 人,不符合要求 人。
(要求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从事护理工作 2 年以上;经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 6 个月以上。
)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工作:是 否,如是 人。
人员情况每台手术床配备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名(至少 2.4 名),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名(至少 1.03 名)、护士 名(至少 0.4 名)开展科目:美容外科( ) ,美容皮肤科( ) ,美容牙科( ) ,美容中医科( ) (至少应设 2 个科目)科室设置:美容咨询室 ,美容治疗室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