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表 1 专项行动检查表年 月 日矿井名称 企业负责人序号 检查内容 问题情况 检查人员采掘接替是否失调组织生产一1.矿井开拓、准备、生产和抽采煤量比例是否失调,造成采区、工作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2.是否按采区设计组织施工或随意修改采区设计,人为将一个采区划分为多个采区,规避“剃头下山”开采和采掘工作面个数限制;3.相邻区段采煤工作面回采未结束,是否强行沿空施工下一区段回采巷道;4.煤层群开采上部煤层期间,是否留有足够的稳定时间,强行提前施工近距离下临近煤层回采巷道等。主要生产安全系统是否完善、可靠二1.采区主要生产安全系统是否形成即组织生产或回采巷道施工;2.下山采区是否形成完整的通
2、风、排水等生产系统,便施工回采巷道;3.是否人为减少回采巷道和掘进期间回风、运输等系统巷道,相邻采煤工作面之间共用巷道,掘进工作面之间随意施工联络巷,是否造成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4.同一条回采巷道是否人为分多头进行施工或从相邻采区、相邻水平“借道”组织施工;25.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6.采煤工作面是否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辅助通风;7.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能满足通风需要等。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三1.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实时上传数据;2.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定期调校、测试;3.安
3、全监控传感器是否按规定安设,是否实现报警、断电等功能;4.甲烷传感器是否定期进行调校,是否使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进行调校,调校时间是否符合规定;5.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是否定期测试,测试程序是否符合要求;6.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具备故障闭锁功能;7.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等图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及时更新。8.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期间,新系统未完成升级前,原有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重大灾害治理是否到位四1.矿井瓦斯、水、火、冲击地压和 CO2突出等灾害治理相关机构和人员是否健全;2.是否人为减少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相关巷道工程、钻孔工程,是否人为缩减瓦斯抽采时间,边掘边抽、边采
4、边抽,甚至不具备条件强行组织采掘施工;3.瓦斯检查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瓦斯超限是否采取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4.埋深大于 700m 的突出煤层或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是否采用在本巷道施工3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5.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是否查明,即组织生产建设;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是否落实;7.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是否在应力集中区布置 2 个工作面同时进行采掘作业等;8.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进行采掘作业前是否按照规定采取防突措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五1.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
5、两个关键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2.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3.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是否符合矿井实际;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是否建立完善,是否保证相关制度措施的有效执行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六1.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是否制定并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2.是否存在停而不整、只排查不治理、假排查假治理,甚至明停暗开,假借隐患整改之名,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之实;3.停产停工煤矿是否经地方政府签字批准,未达到复产复工标准是否擅自复工复产;4.是否存在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甚至人为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故意逃避监管监察执法等。七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41.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审批或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2.新建煤矿是否按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是否按规定完善相关安全设施;3.改扩建和技改煤矿是否边建设边生产,是否只生产不施工,是否在改扩建区域内组织生产等。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八 1.是否制定回撤设备的具体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是否以回撤设备等名义违规组织生产;3.采掘工作面、采区、水平以及全矿井封闭时间是否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