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 d1: 2008年新增,考试时进行了大量的测试09年调整为第 8章2009年教材本章第一节略有变化,其它章节基本没有修改,只是增加了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浮动抵押等内容,并对物权的民法保护稍作调整。 Comment d2: 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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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mment d1: 2008年新增,考试时进行了大量的测试09年调整为第 8章2009年教材本章第一节略有变化,其它章节基本没有修改,只是增加了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浮动抵押等内容,并对物权的民法保护稍作调整。 Comment d2: 由。
2、1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民事法律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所谓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在将其不法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交付于买受人后,如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其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
3、华中科技大学物权法结课论文浅析物权法中的知识产权质押年 级: 研究生一年级 学 号: M201174373 姓 名: 曹 婷 专 业:法律硕士普通班指导老师: 张淞纶 二零一二年四月华中科技大学物权法结课论文第 1 页 共 7 页中 文 摘。
4、 1010605 解晓芳学习笔记梁慧星主编孙鹏著:物权公示论以物权变动为中心法律出版社P1 作为财产秩序的物权法 出自:德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 ,吴越李大雪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第一页P1 民法区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的意义在于。
5、1民法学原理二授授 课课 人:朱庆育人:朱庆育授课时间:授课时间: 201009 201101 授课对象:中国政法大学授课对象:中国政法大学 2009级本科生级本科生 课课 时时 数:数: 90教学博客:教学博客: http:blog.si。
6、十年,你变了吗 十年,你变了吗当初羞涩而快乐的少女,如今花落谁家当初英俊洒脱的少年,现在又是如何的伟岸挺拔十年,你变了吗相信你 变了, 变化了容貌,变化了身份,但也相信你没变,相信你依然清楚的记得当时的纯真,当时的热情,当时如金子般珍贵的青。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第二节 动产交付第三节 其他规定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二编 所 有 权。
8、物权法 作业学校: 年级专业: 学号: 姓名: 一填空1小刘有房屋一间,1995 年 1月 2日,小刘与小张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同年 10月 2日,小刘将房屋腾出,在当天,小张搬进该房屋居住。小张取得该间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2农户许声承包了。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试题一填空题1.物权法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 开始 时发生效力。 2.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
10、物权法考试试题 A 一 判断题本题满分 20 分,共 10 小题,每题 2 分1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答案:错误2所有权属于有期限的物权。答案:错误3典权人也应承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
11、物权法辅导教案编写人:山东大学法学院 刘保玉总说明一适用范围与对象:本辅导教案适用于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物权法课程的教学,该课程的设置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36 学时,2 学分。修此课程前,须先学完民法总论课程。二基础教学资料:本辅导。
12、物权法考点之整理一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区别:1. 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2. 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追及性,债权没有追及性3. 物权为对世权,债权为对人权4. 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
13、课程名称 物权法名称 民法学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作者 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教材信息 版次 2008 年 2 月第二版注: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一客观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例 1. 7 月 1 日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但由于 7 。
14、1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内容有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依意思自由创设。2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定转移变更和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3物权行为无因性是指物权行为与作为其原因关系得债权行为相互独立,物权行为的成立和有效不受作为其原因的债权行为的。
15、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这种支配关系具体表现为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物权法的基本特征 1财产法:物权法是最主要最基本的财产法。2 强行法:物权是对抗性权利,物权不仅涉及当事人,而且涉及其他第三人,涉及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一旦准。
16、物权法,培训讲师: 陈鹏 2010年7月13日,我们需要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请准时到达请保持一个安静的环境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为震动或关闭如需要接听或拨打电话请到室外请不要任意更改计算机设备的软硬件设置请勿提前离开,物权法:调整财产支配关系。
17、物权法学习资料一你应该知道的物权法常识杜杰灵辑1. 什么是物 权 法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一些法律专家评价说,中国制定物权法,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构建完善的私有 财产保护法律制度,依法保护私有财。
18、1所有权用益物权 各有一道案例分析担保物权几类担保物权同时出现物权一概念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 债权义务主体 不特定 特定效力的性质 支,绝对世 请,相对人权利客体 。
19、2010 年物权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TL 版第 1 页 共 7 页第一部分 物权法总则一 物权的排他效力一 概念物权的权利人享有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即同一物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以上内容和性质互不相容的物权。二 注意:物权的排他性并不意味着同一物。
20、第十三章 物权总论第一节 物权与物权法一物权物权的概念。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又称对世权 ,其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任何人。与物权不同,债权是相对权又称对人权 ,其义务主体是特定的债务人。2.物权以物为客体。作为物权的客体的物应具备以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