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 2009 年 12 月 26 日通过,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侵权责任法的最终通过,标志着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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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 2009 年 12 月 26 日通过,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侵权责任法的最终通过,标志着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得到最终完善,向最终完整民法典的目标进一步迈进,标志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标志着在民事侵权专门法的最终诞生,有利于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第一章 一般规。
2、解读侵权责任法 (全文)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一般观点认为,侵权法是救济法,仅是填补损害的功能。侵权责任法本条规定说明了采取了多种功能说,侵权法不但有填补损害的功能,而且还有预防功能(安全保障义务如告知危险,还有消除危险等责任方式) ,而且还具有惩罚功能,如第 47 条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
3、2011-3-14合同法F122 责任竞合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对上述法条的评析:履行利益 固有利益 加害给付Q1: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形态有几种?Q2: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情形不真正连带责任必要共同诉讼调解“和稀泥”王利明民法学P76Q1:婚姻家庭法中的身份权Q2:公司法中决策权、会议参与权(?)被侵害后的救济措施Q3:胎儿利益的保护 eg“错误出生”胎儿利益的保护“瓶颈”因果关系“利益”对他人的侵害,且为故意侵。
4、导论:侵权责任法是自由保障法一、思考:法律的本质?侵权责任法的本质?法律的本质:长期而稳定的社会政策,以规范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并实现特定的社会秩序为目的。侵权责任法的本质:处理社会生活中偶然性损害, 1实现受害人和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受害人角度而言,侵权责任法强调“救济”功能,从更广泛的角度考察,关注的是“平等”价值;就行为人角度而言,侵权责任法强调“预防”功能,关注的是“自由”价值。某些情况下,如“他人责任” ,侵权责任法还涉及特定第三人的利益,例如:监护人、使用人等。以医疗责任的归责原。
5、长沙律师 http:/www.lawyer0731.net/本文出自长沙律师网 http:/www.lawyer0731.net/侵权责任法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支架性法律,是民事基本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先以民法典草案第八篇的形式出现。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通过,是各方利益博弈平衡的结果。139 票赞成,10 票反对,15 票弃权。侵权责任法立法的必要性和意义:1、此前没有完整的侵权责任法;2、多年来新类型案件审理的需要;3、现行侵权法律规定不一致,有两元化问题,比如医疗事故处理,需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4、现行一些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过于分散,经统。
6、1第一章 侵权责任法绪论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王某与市有线电视台之间于 98 年确立了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后,一直按时缴费。99 年 6月,电视台在播放电视连续剧时,大量插播广告,甚至平均一集 70 分钟的电视剧中插播了二十七八分钟的广告,其中还包括一条治疗性病的广告。据此,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线电视台立即停止插放各种广告,并在报纸上赔礼道歉,赔偿其在收看电视剧的过程中受到侵害的费用,每集 20 元,共计 960 元,并免除该台所有用户一年或半年的有线电视收视费用。 被告有线电视台辩称,其无任何违约行。
7、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A 健康权B 监护权C 用益物权D 选举权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A 劳动法律关系B 婚姻法律关系C 经济管理关系D 税收关系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 独立性B 无形性C 专有性D 法律确认性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A 过错责任原则B 无过错责任原则C 推定过错原则D 过失责任原则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A 停止侵害、排出妨害B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C 消。
8、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9 年 12 月 26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 年7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9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 年 12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 产品责。
9、侵权责任法1、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范围(1 )民事权利:所有绝对权(如人身权、财产权) ,不包括债权,除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情形(2 )民事法益:如死者的人参利益(姓名、肖像、名誉隐私、遗体、已故等)2、 侵权行为的基本特征:(1 ) 侵权行为是指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和法律保护的利益的行为。包括:1 侵权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2 侵权行为保护的是“权益” ;3 侵权行为必须有造成现实损害或存在现实危险。(2 ) 有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适用过错责任原则。3、 侵权行为的分类:(1 ) 一般。
10、第二讲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概述 1、归责原则的含义 归责,在侵权法上,是指确认和追究行为人就其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一般认为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 归责原则的实质是指承担侵权责任是否以过错为要件。,第二讲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2、归责原则的作用 体现民事立法政策: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特殊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等; 对司法人员的意义; 对当事人的意义; 理论意义; 案件分类意义。,第二讲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二、归责原则的历史发展 1、结果责任: 又称为加。
11、医学法学医学与哲学 年 月第 卷第 期总第 期 , , 血液的法律属性及其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刍议兼论 侵权责任法 中 “不合格血液 ”问题马家忠田侃邵振摘要 :通过对血液法律属性的法理分析,得出血液归属于产品或非产品均有可能不利于衡平各方权益的结论。立足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基础,分析责任归责原则,认为在严格责任原则基础上,适当考虑公平责任原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血液法律属性分歧所带来的司法困惑,能有效维护各方权益。关键词 :不合格血液,侵权责任,法律属性,归责原则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 :“ ”“。
12、第四章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第一节 归责原则概述一、归责原则的概念与特征(一)归责原则的概念归责是指使何人对于何种损害承担责任。归责事由是指,依据何种理由使得何人对于损害承担责任,即确定责任的依据或理由。归责原则是以一般条款的形式将确定责任承担的依据或理由加以固定,使之成为一项基本的原则而普遍适用,只要法律没有另外的规定,都应当适用之。(二)归责原则具有以下特征:1、归责原则在成文法中的表现形式为一般条款,而非具体的或特别的规定。2、归责原则无须特别指明其适用的范围,只要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中没有相反。
13、第30卷第12期 河 北 法 学 Vol.30,No.122012年12月 Hebei Law Science Dec.,2012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杨立新收稿日期:2012-06-15 该文已由“中国知网”www.cnki.net2012年5月 日数字出版,全球发行作者简介:杨立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摘 要: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采体系化方法,规定过错责任原则为基本归责原则,辅之以过错推。
14、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略论蒋林川 谢安华一、前引产品侵权是一种特殊侵权,产品侵权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历来都是学者们争议不止的论题,在实际的庭审过程中,对这一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以后,学者对规定第 4 条第6 项关于“因缺陷产品置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体现的产品侵权责任的举证问题的把握不尽相同,有观点认为规定第 4 条第 6 项是对产品质量侵。
15、1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内容提要: 4 月 6 日,我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做客“独墅湖畔人大法学论坛”第二十八期,全面解析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讲座由我院徐阳光博士主持。 王利明教授首先阐述了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重要性。他表示,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体系是围绕归责原则展开的,只有理解了归责原则才能够掌握侵权责任法,才能够正确选择法律依据和裁判依据。他认为,相比于传统大陆法系民法典所实行的一元归责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的独特之处在于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
16、第二讲 凭什么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热点案例: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
17、适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的具体侵权案件类型一、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1、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构成要件(1)施工人有过错【施工人不能有效证明尽了法定警示义务,并足以使人以通常注意即可避免的,推定其有过错】(2)在公共场所、道路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的地面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即法定警示义务不作为;(3)损害事实存在;(4)法定警示义务不作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免责事由:施工人举证其已尽到警示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并足以使普通人以通常注意就可避免损害发生。2、。
18、论述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河南科技学院 人文 法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保护的权益之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传统的仅仅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绝对权的侵权责任法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也不断健全和完善,并将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的侵权责任法是调整被侵权人与侵权人之间的以损害赔偿为核心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其适用的基本原则,即归责原则。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采用归责原则二元体系,即我国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19、1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相关知识汇总产品责任 生产者责任 无过错归责原则销售者责任 无过错归责原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机相撞 过错归责原则【机动车责任】机与非机、行人 无过错归责原则被害人故意医疗损害责任诊疗活动中 过错归责原则其他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环境污染责任无过错归责原则不可抗力且采取了合理的措施高度危险责任民用核设施损害责任无多错归责原则战争、受害人故意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无多错归责原则受害人故意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无多错归责原则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重大过失(可减免)2高空、高压地下挖掘、高速轨道运输工。
20、我国现行法中的归责原则(一)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众人一致认可的,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无争议的一项原则,在此不再赘述。根据本文对归责原则的界定,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原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作用。过错责任是责任要件,它解决的是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根据什么标准使侵害人负责的问题;而过错责任原则则是过错责任的理论基础,它不只是一个技术性的、操作性的标准,还包含了理性的选择和价值的判断,是立法者对自己制定出的过错责任这种责任要件的正当性的说明,它要解决的是为什么行为人要对符合过错责任构成要件的行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