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名言,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 性条款,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 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 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美国最高法院前大法官:道格拉斯,第三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本章主要内容: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二、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三、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四、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修
第五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Tag内容描述:
1、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刑 事诉讼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 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其特点是: 包含着丰富的诉讼原理,体现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14项原则 有些规定,如二审终审、陪审、上诉不加刑、刑事司法协助等属于制度 原则与原则之间互相关联,形成统一整体,第二节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程序法制原则 国家追诉原则 控审分离、不告不理原则 司法独立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程序参与原则,有效辩护原则 平等对抗原则 诉讼及时原则 适度原则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一、程序法制原则(也称程序法定原则),【课前案例】某人民检察院接受该市中药厂的控告,指控该厂财务科科长马某从1996至今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法,贪污大量公款并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调查。
马某的问题暴露后,该厂秘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但由于马某在财务科任科长多年,形成独断专行的作风,很多帐目只有其一人了解,所以问题很难查清。
厂里的调查惊动了马某,于是马。
2、约束性,第二节 刑事诉讼的公理性原则 一、程序法定原则 (一) 程序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是指追究犯罪、行使国家刑罚权的程序必须事先以法定形式加以明确规定,参与刑事诉讼的国家专门机关只能在法律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对任何人进行指控、逮捕、审判和处刑。
,(二)刑事程序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1.国家应保证刑事程序的法治化 (1)刑事诉讼程序应当事先以法定的形式加以规定禁止事后法,即不得针对特定案件或者特定的人员事后设立刑事程序,也不得在实施刑事诉讼程序法中任意创制刑事程序。
(2)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在效力层次上,必须达到宪法或法律的层次; 2.国家专门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 3.确立违法制裁 4.实行诉讼监督,二、审判中立的原则(一)必须实现司法独立 1.司法独立的主体为法官独立2.司法独立的范围3.司法独立的保障,(二)我国刑事诉讼中司法独立1.包括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院独立行使检控(包括侦查)的权力。
2.以主体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两种基本形式,即官员独立和官厅独立。
我国强调后者3. 并不意味着脱离于社会监督,因为社会监督也是刑事诉讼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体现。
3、作用的根本性准则。
二、特点 1.内容的根本性 2.效力的贯穿始终性 3.规范的承启性 4.演变的稳定性 5.适用的宏观指导性,三、功能,1.立法准则功能 2.行为准则功能 3.理念传播功能 四、体系 (一)对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梳理 1.共有原则 (1)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宪法第126条、131条、刑诉法第5条、民诉法第6条、行政诉讼法第3条)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刑诉法第6条、民诉法第7条、行政诉讼法第4条),(3)检察监督原则( 宪法第129条、 刑诉法第8条、民诉法第14条、行政诉讼法第10条)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宪法第134条、刑诉法第9条、民诉法第11条、行政诉讼法第8条) (5)两审终审原则( 刑诉法第11条、民诉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 (6)审判公开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
4、的基本规律。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节 概 述,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章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形成了一 个完整的体系。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以下14项: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依靠群众;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基础;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一节 概 述,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审判公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
5、事诉讼原则 3.1国家追诉原则 3.1.1所谓国家追诉原则,就是由检察官代表国家控诉犯罪,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
3.1.2惩治犯罪方面的意义:追诉无被害人的犯罪;具有强大的证据搜集、指控犯罪能力; 3.1.3局限及其补救:追诉权在国家可能导致被害人利益的损害自诉、强制起诉制度,3.2控审分离原则 3.2.1控审分离的概念 3.2.2主要内容: A刑事追诉权与裁判权分别由警察、检察机关和法院各自独立行使 B无控诉无审判:不告不理 C法院审理、裁判与控诉在对象和范围上保持一致 3.2.3意义: A平衡与公正 B辩护:辩护空间与辩护范围,3.3无罪推定原则 3.3.1概念:任何人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 3.3.2理解:推定而非事实;推定可以被推翻 3.3.3无罪推定对审判的要求: A不得强迫自证己罪 B检察官负有证明有罪的责任 C疑罪从无 3.3.4对侦查起诉的要求: 除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须经司法审查和授权,3.3.5意义 无罪推定与审判中立 无罪推定与人权保障 无罪推定与控辩平等,3.4公正审判原则 3.。
6、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二、无罪推定原则意大利刑法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说明: (1)是一个程序法原则而不是实体法原则; (2)是一种可以推翻的推定; (3)是现代刑诉处理疑案的一个基本法则; (4)无罪推定的受益者是全体公民。
,三、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刑诉法第50条: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不足:a.没有明确规定为基本原则 b.“如实回答义务”保留c. 沉默权等规则缺失,四、程序法定原则指国家刑事司法机关的职权及其追究犯罪的程 序,都只能由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加以明确规 定,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 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大陆法系国家上升到宪法高度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正当法律程序”、“正当 程序”原则,五、控审分离原则又称“不告不理” ,指在刑事诉讼中国家的起 诉权和审判权必须由两个不同的机关分别行使, 其中,检察机关行使起诉权,法院行使审判权, 二者不得合一。
世界刑法大会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人权问题的决议,六、控辩平等原则。
7、终性3.规范的承启性4.演变的稳定性5.适用的宏观指导性,三、功能,1.立法准则功能2.行为准则功能3.理念传播功能四、体系(一)对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梳理1.共有原则(1)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宪法第126条、131条、刑诉法第5条、民诉法第6条、行政诉讼法第3条)(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刑诉法第6条、民诉法第7条、行政诉讼法第4条),(3)检察监督原则( 宪法第129条、 刑诉法第8条、民诉法第14条、行政诉讼法第10条)(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宪法第134条、刑诉法第9条、民诉法第11条、行政诉讼法第8条)(5)两审终审原则( 刑诉法第11条、民诉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6)审判公开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民诉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7)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6条、民诉法第8条)(8)保障诉讼权利原则( 刑诉法第14条、民诉法第8条),2.特有原则,(1)专门机关职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