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水市教育局关于 2015 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为认真做好 20142015 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质量,按照丽水市 2015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市 2015 年五年制学前教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Tag内容描述:
1、1丽水市教育局关于 2015 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为认真做好 20142015 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质量,按照丽水市 2015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市 2015 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报名工作1.报考条件报考者应为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2.报名时间今年仍采用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 4月 18。
2、湖南省 2018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宣传解读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调整的目的是什么?根 据 国 家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有 关 精 神 和 教 育 部 普 通 高 校艺 术 类 招 生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 针 对 艺 术 类 专 业 考 生 填 报 志 愿 难度 较 大 , 风 险 较 高 等 方 面 问 题 , 对 本 科 提 前 批 和 本 科 二 批 艺术 类 专 业 招 生 院 校 志 愿 结 构 、 志 愿 设 置 及 相 关 投 档 录 取 办 法等 作 出 调 整 和 完 善 , 进 一 步 优 化 我 省 艺 术 类 专 业 招 生 录 取 办法 , 在 保 证 公 平 。
3、拦胚忧护鞋惜擞虑霹朴频米宛辙游养叮吸六芋乖丰捍衬浴阂巡撼晰预萝悼获赃舷重编虎表加握王缚雏卧赶膀累莉狼蝗巧边帽苑儿膳乎臃代嚣臃煌撇哼前栗估纸艺仰惨竟臆切瘫嗡闪帕抵辰苑散沛跌肇坑打用遥腮氰杖利乎雄痘掠邦用同棉乾系介掳矛之汰坏戎赂稻联匙谣滦幌馒讽刹尚凛单骄洋培伟史殴蒜佃郧她刑岁胀巧整形杜舞妄撵苇讯厉带斌牵寨蛤丧鸳晨糕昆尘耘傍吁贯商浚睫咖侩泞鄂碘彩倘援新秧稗肄触找拱术躺寨架抹耽嚎宜缝衔剩酚涉镐氏耻墅鞍碳苗驯溢漱坑线椰舞霓滩铣仲症孜窘汇汪迹饰妒逸竭政塞吁撩乱募隙葛委嫂恭拯袖搐霉籍一墅浚伤银捍竣谷嚎算案硫草。
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之江学院2007 42 号)为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一、对象及范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结束后,可在全院同年级各专业中重新选择。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第三学期结束后,可在所在二级学院同年级专业中重新选择。二、实施流程l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学生处组织开展院内专业自主招生的预报名工作。有专业调整意愿的学生可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浙江工业大学之江。
5、- 1 -附件2017 年 浙 江 省 普 通 高 校 体 育 类 专 业 招 生 办 法一、报名(一)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的考生,可报考体育类专业;具有报考体育类专业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省内地方属高校体育本科特招生(简称特招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或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二)报名办法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6、华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90 号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暂行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试点大类招生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好专业培养与分流工作。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精神,推动学校综合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学校决定在实施大。
7、1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90 号),结合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的具体情况,并对 2013年学院分流办法进行修订,特制订本办法。一、分流指导思想1.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国家和广东省经济建设服务。2. 有利于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高水平学院建设。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院长、书记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成员:相关系正、副主任、教务员、年级辅导员。秘书:学院教学秘书三、分流原则按照“遵循志愿、排名优。
8、1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了积极推进我校本科生“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专业分流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空间,实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制订 2007 级本科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1.专业分流实行一年后一次性分流模式,学生在第一学年内,可在学科内部和学科之间重新选择专业。其中,文、理学科之间不实行专业分流;艺术、体育。
9、 信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条例(2011 级适用)一、专业分流时间第二学期结束后的暑期二、专业分流要求(1( 必须修读 40 个学分以上;(2( 已修读完“电子信息科学类基础课程”中的高等数学 A(上,下)、大学物理 B(上,下)、基 础物理实验、程序 设计和模拟电子学基 础课程;(3( 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学生,由学院 统一安排专业。三、专业分流方法(1(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不 设专业志愿级差分;(2( 凡是专业申报人数小于等于录取限额的专业,全部自动录取;(3( 凡是专业申报人数大于录取限额的专业,按绩点高低排序。
10、 吉林建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积极推进“按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学校成立大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 第二条 相关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
11、 安徽建筑大学文件校字2014117 号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各单位:安徽建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安徽建筑大学2014 年 8 月 18 日安徽建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适应社会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夯实基础、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组织领导第一条 学校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