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庆市万州区沼气生产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 强对沼气生产工的管理,实行沼气生产从业准入制度,推动我区农村沼气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 法所称的沼气生产工,是指从事农村沼气建设和推广沼气、沼液、沼渣(以下称“三沼” )综合利用技术的持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 第三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沼气开发利用活动的技工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沼气生 产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级别。沼气生产工可承担国家标准允许的沼气项目建设和“三沼” 综合利用工作。
2、第五条 沼气生产工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包括: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德;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尊重用户,热情服务。 2.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沼气池建筑施工、沼气发酵及日常管护、 “三沼” 综合利用等专业基础知识;具有安全施工、防火、防爆和安全使用沼气、2安全用电知识。 3.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一定的观察、分析能力,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第六条 沼气生产 工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制度。具备第五条沼气生产工基本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报名,区农能办汇总后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
3、站。市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理论培训、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上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第七条 实行沼气生 产从业准入制度。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管理、调用和业务技能再培训。沼气生产工实行持证上岗,从事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维修服务工作和参与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运行管理。无证者一律不准从事上述职业。第八条 鼓励沼气生 产工参加区沼气协会组织,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沼气技工有权对本行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施监督。第九条 沼气生产 工承建“ 一池三改”
4、,要严格按照“三结合”(指沼气池、圈舍、厕所三结合)要求以及国家标准和建设规范,负责沼气池主池、水压间、溢粪池的规划选址、设计、放线和建设;负责印盖建池时间、编号等永久性标志;负责灶具、输气管路管件、净化器等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负责沼气池试水试压抗渗漏3检测,确保沼气池不漏水漏气;做到沼气池及其附属建筑物外观光滑、整洁和美观;沼气池及其它盖板,都要制作印合榫;沼气池进料管(沟)要接拢圈舍、厕所的排粪口,密封粪沟,填实封堵敞口粪坑;按标准规划改圈、改厕、改厨,承建完成“三改” 建设;负责钉挂项目门牌。第十条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办法(万州农业 200960 号),沼气生 产工在施工
5、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安全施工。因施工操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及沼气池报废等一切损失,沼气生产工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 沼气生 产工要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石子、河沙、红砖、水泥、钢材等建材,严禁安装使用不合规格的设备物资。灶具、管路管件、净化器等配套材料一律使用农业部招标采购的品牌系列。第十二条 实行建池保修制度。建设一座 810 立方米的农村户用沼气池,保修期一年。建设单位从沼气生产工建池工资中,留存质保金 3050 元。沼气池正常运行使用一年后,建池无质量问题,如数退还质保金(不计息)。若出现病池废池、设备安装不规范、永久性标志不清或脱落等情况
6、,由建池技工维修或重建。其所需材料与用工,由沼气生产工承担。第十三条 按照“谁建池、谁指导、谁负责” 的原则,沼气生产工负责培训农户,使建池户基本掌握沼气发酵、安全使用和综4合利用技术;负责沼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张贴上墙;保修期内,负责所建沼气池运行使用中的技术咨询和维修服务。第十四条 组建沼气池建设专业施工队承建沼气工程。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根据每年度国家下达的农村沼气“一池三改” 建设任务,组建若干个专业施工队,委派专业施工队队长,明确各队承担的建设区域和任务。专业施工队只能承担设计、施工农村户用沼气池和单体容积不超过 50 立方米的小型沼气池。第十五条 专业施工队队长任职条件:1. 持有国家颁
7、发的沼气生产工四级(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三级(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任职优先;2. 具备丰富的建池、安装实践技能和理论知识,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能使用电脑;3. 沼气池建设业绩显著,无本行业不良记录;4. 积极开展维修服务业务,创办或承包沼气维修服务网点。第十六条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管理暂行办法(万州农业2009 53 号),鼓励沼气生 产工创办或承包沼气服务网点,积极开展沼气维修服务业务。沼气生产工在维修服务过程中要合理收费,不得兜售伪劣产品和配件。沼气维修服务业绩纳入技工年度考评。第十七条 农村沼气建设和维修服务,实行合同制管理。工程建设单位与专业施工队要签订施工合同
8、;专业施工队与沼气生产工要签订施工合同;专业施工队与建池农户要签订建设合同;5沼气维修服务网点与沼气用户要签订物业(安全)管理合同。明确工程建设数量、质量、进度和工资标准,明确维修服务事项,明确各自权责,落实安全建设、使用和管护责任。第十八条 实行沼气生 产工年度业绩考评制度。各沼气建设专业施工队队长,于每年 1 月将技工上年度的沼气池建设数量质量、维修服务业绩及其不良记录等情况报送给区农村能源办公室,作为技工综合考评的依据。区农能办依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通报批评或暂停其建池资格。对业绩突出的技工,推荐参加高一级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和考核,并增加其下年度沼气建设任务量;对建池技术低下或
9、长期不从事沼气建设或工作不负责任,维修服务水平低,并给建池农户造成损失的沼气生产工,经逐级上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后,取消其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资格。触犯法律行为的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 沼气生产工本行业不良记录包括:1. 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差,群众意见大;2. 参与沼气项目建设做假,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3. 建池技能不高,建池合格率、使用率和农户满意率低;4. 沼气维修服务能力低,服务户数少、效果差;5. 兜售伪劣产品和配件;6. 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等。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农委负责解释。6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