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院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学院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根据“ 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特制定本 规定。一、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办法,学院主要领导为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二、保卫处是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三、各部门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安全 责任人及其职责,定期研究分析解决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存在
2、的问题,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二)落实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所管辖区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教学、科研、实验室、办公场所、学生实习、大型活动、集体外出、安全教育以及辖区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 (三)确定本部门安全员(义务消防员),按学院要求对辖区教学、宿舍、办公等场所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2(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有针对性
3、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师生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消防、交通、自然灾害、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和教育。(五)掌握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使部门的消防技术规范、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六)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敏感时期、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有力,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对发生可能危及国家、社会或学院安全的事故苗头和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杜绝情报信息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现象的发生。(七)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工作机构及处置重大事件、群体性事件、师生伤亡事故等工作预案,明确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人,如遇有突发事件,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控制局势,做好疏导、化解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八)如需变更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应及时报保卫处备案。 二 0 一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