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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险种复合下的人身保险赔偿案例.ppt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9818263 上传时间:2019-09-08 格式:PPT 页数:9 大小:7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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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保险学案例,多险种复合下的人身保险赔偿,相关案例,某中学向市旅行社借一大卡车载学生去郊外春游,当客车行至崎岖的盘山公路一转弯处时,司机见一辆货车迎面驶来,为避让货车司机猛打方向盘,客车冲出公路,翻下离公路二十多米的山沟。车上45名学生中,有15名学生死亡、18名学生受伤、12名学生轻伤。这些学生都已投保了学生平安险,每人保险金额3000元;大客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附加座位乘客意外伤害险。学校在向旅行社借车时虽订有,协议,但在协议中并无关于意外事故和保险问题的约定。事故发生后,经交通监理部门裁决,学校要负担受伤学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对每个死亡学生家长给付抚恤金和丧葬费共计2500元。死亡学生的家长

2、得到学校的赔偿后,又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学校也拿着大客车的保险单及有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损失及附加座位乘客意外伤害损失。,各家看法,观点一:对死亡学生家长的索赔,公司应该赔付,但对学校关于车辆损失和附加座位乘客意外伤害损失的索赔应予以拒绝,因为大卡车是旅行社的车,学校借用时虽与旅行社订有协议,但对意外事故和保险问题没有约定,故拒赔。,观点二:死亡学生家长既然从学校取得可赔偿,就应当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益转让给学校,而不能从学校获得双份赔偿。,观点三:死亡学生家长除可以获得抚恤金2000元,丧葬费500元外,还可以总保险公司获得3000元赔偿,共计5500元 。,观点四:死亡学生家长除可以

3、获得观点三的5500元外还可以通过旅行社向保险公司索赔附加座位乘客意外伤害险的3000元赔款,共计8500元。,本案分析,首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认为交通监理部门所作的关于学校依法对死亡学生的家长支付抚恤金和丧葬费的裁决是正确的、合理的。 再根据学平险对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的明确,本案中客车倾覆导致的死伤残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需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学平险作为给付性质的人身保险,并不解除第三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故死亡学生的家长除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3000元外,还可以获得学校赔偿的2500元。关于学平险与附加座位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复合时的赔付问题,由于人身保险不适合损失补偿原则,故而死亡学生家长还可获得3000元。但该附加险的赔偿应由主险的被保险人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出,而不能由学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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