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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95698.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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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摘要: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第一节:货运保险的基本原则与海洋货物运输的承保范围 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第三节: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第四节: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第一节:货运保险的基本原则与海洋货物运输的承保范围,货运保险的基本原则 货运保险的种类 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索赔时效,货运保险的基本原则,1、可保利益原则(Insurable interest) 2、最大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 3、代位追偿原则(Principle of subr

2、ogation) 4、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 5、近因原则(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返回,货运保险的种类,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邮包运输保险。,返回,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 (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三)海上损失; (四)海上费用。,(一)海上风险,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

3、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二)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沾污、渗漏、破碎、串味、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淡水雨淋等。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社会、政治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战争、罢工、船舶被扣、货物没收、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三)海上损失与费用,海上损失与费用

4、: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费用。,损失,海上损失,其他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一般外来风险损失,特殊外来风险损失,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共同海损,单独海损,1、实际全损构成情况,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例如,载货船舶遭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完全灭失。 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例如,载货船舶被海盗抢劫,或船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虽然标的物仍然存在,但被保险人已失去标的物的物权。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例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后变硬;烟叶受潮发霉后已失去原有价值。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

5、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般根据航程的远近和航行的区域来决定时间的长短。,2、推定全损构成情况,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其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

6、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如果被保险人未发送委付通知,损失只能被视为部分损失。,案例分析,3、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1)定义 共同海损: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3、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2)条件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

7、的、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 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和合理的; 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牺牲或费用,最终必须是有效的。,3、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3)分摊 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和运费方。 共同海损的分摊有两个原则: 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 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

8、值比例分摊,4、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P.A.,定义: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特点: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的区别: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

9、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货物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从损失的性质上看,上述哪些损失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案例分析,评析: (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 (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案例思考,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

10、,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属于何种性质?,(四)海上费用,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 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返回,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

11、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返回,索赔时效,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或其他运输工具之日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我国海运保险条款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我国海运保险条款,依据“中国保险条款”(CIC),我国的海洋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基本险可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一)基本险别,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12、 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 具体责任范围 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 原意为“负责单独海损”。 在平安险的基础上,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All Risks) 在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基础上,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实际上是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责任的总和。,1、平安险具体责任范围,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货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装卸或转船造

13、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施救费用。 避难港卸货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批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据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返回,(一)基本险别,适用范围 平安险 大宗、低值粗糙的包装货物,如:废钢材、木材、矿砂等。 水渍险 适用于不易损坏或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钢管、旧汽车等。 一切险 价值较高、可能受损因素较多的货物。,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最小,所缴保险费最少。,案例分析,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5月3日在海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货值1000元。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

14、使该批货物损失1000元。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案例分析,我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 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案例分析:水渍险不保淡水损失,分析: 因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负责。假如该批投保了一切险,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本例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可凭清洁提单向船公司进行交涉。,(二)附加险别(Additional Risks),1、一般附加险:承保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

15、e and Non-Delivery)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 Rain Damage)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钩损险(Hook Damage) 混杂污染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生锈险(Risk of Rust) 串味险(Risk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and Sweating) 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b

16、y Breakage of Packing),1、一般附加险,注意: 不能独立投保,只能在FPA or WPA基础上加保; 一切险已经包括一般附加险责任。,2、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1)战争险(War risk) 海运战争险规定自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卸离海轮或驳船时为止。如果货物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保险责任最长延至货物到目的港之当日午夜起算15天为止。如在中途港转船,则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待再装上续运的海轮时,保险人继续负责。,2、特殊附加险,(

17、2)罢工险(Risk of Strike,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s:SRCC 罢工暴动民变险) 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不负责,如由于劳动力短缺或无法使用劳动力,致使堆放码头的货物遭到雨淋日晒而受损、冷冻机因无燃料而中断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负责赔偿。,注:罢工险的保险责任期间是“仓至仓”;已投保战争险又加保罢工险时,一般不另行收费。,2、特殊附加险,(3)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T.P.N.D) 被保险货物从装上船开始,6个月仍不能运到原定

18、目的地交货,则不论何种原因,保险公司均按全损赔付。 (4)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承保货物已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仍需按货物的完好状态完税而遭受的损失。 (5)舱面险(On deck risk) (6)拒收险(Rejection risk) (7)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8)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特殊附加险不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三)保险责任的起讫,1、FPA、WPA、All Risks 仓至仓(W/W)条款 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

19、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被保险货物在运至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或目的地以前的某一仓库而发生分配、分派的情况,则该仓库就作为被保险人的最后仓库,保险责任也从货物运抵该仓库时终止;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限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返回,例:,一百件棉纱从天津出口被运往吉隆坡,海轮于6月1日抵达吉隆坡港

20、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而未运往收货人仓库,那么保险责任到8月2日即告终止。当然,如果在8月2日前这批棉纱运进了收货人仓库,则不论在哪一天进入该仓库,保险责任也告终止。如上述保险期限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三)保险责任的起讫,2、战争险 非仓至仓条款,仅限于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 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不同价格术语影响W/W的责任起讫点,CIF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 “仓至仓 ” FOB、C

21、FR 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 “船至仓 ”,案例分析:仓至船的风险,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45头银铃牌餐具100箱,投保平安险。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扣而落海。 问:这一损失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按FOB或CFR条件出口又如何?,案例分析:仓至船的风险,答:根据CIC条款,平安险的责任之一是: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据此CIF条件所述之损失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在按FOB或CFR条件出口的情况下,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一切风险和损失应由卖方承担。而且买方按FOB或CFR条件在国外进行投保时,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装

22、船前的风险。除非买方应出口方的要求加保“Before loading risk”或者出口方在国内保险公司投保“仓至船”这一段的保险,则又当别论。,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协会货物条款的种类 1、协会货物条款(A):ICC(A) 2、协会货物条款(B):ICC(B) 3、协会货物条款(C):ICC(C) 4、协会战争险条款 5、协会罢工险条款 6、恶意损害险条款,除恶意损害险外,其余5种均可单独投保。 若要对恶意损害造成的损失取得保障,可以投保ICC(A)险,或在投保ICC(B)险或ICC(C)险时加保恶意损害险。,I.C.C.协会货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

23、es,(二)协会货物保险险别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1、ICC(A)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承保范围类似于我国的一切险,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规定方法。 2、ICC(B)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承保范围类似于我国的水渍险,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明风险的办法。 3、ICC(C)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承保范围类似于我国的平安险,仅承保“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也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明风险的办法。,I.C.C.协会货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三)协会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 海运货物保险的期限:“仓至仓” 海运货物战争险的期限:“仅限于水上危险”,第三节

24、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1、我国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基本险: 陆运险(相当于海运保险中的“水渍险”)陆运一切险(相当于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专门险,也是基本险) 附加险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只有投保了陆运险或陆运一切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 保险人责任起讫仓至仓责任条款,第三节 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2、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基本险 航空运输险(相当于水渍险)航空运输一切险(相当于一切险) 附加险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 保险人责任起讫 也采用“仓至仓”条款。 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开始,直到目的地最后仓库为止(如未到达上述仓库,

25、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满30天为止)。,第三节 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3、我国邮政包裹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基本险 邮包险 邮包一切险附加险 邮包战争险 保险人责任起讫 也采用“仓至仓”条款。,第四节: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一、货物运输的保险业务 (一)保险险别的选择 (二)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三)办理保险业务手续 (四)领取保险单据 (五)保险索赔 二、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一)保险险别的选择,1、考虑货物的性质和特点 2、考虑货物的包装 3、考虑运输路线和船舶停靠港口 4、考虑运输季节,部分商品投保的险别选择,(二)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的定义: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

26、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金的基础。 保险金额一般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保险价值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在国际贸易中,保险金额通常还需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保险加成。,(二)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出口:以CIF或CIP为基础加一成保险金额=CIF (1+投保加成率) CIF=CFR/1(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 CIF=CFR/(1-1.1R),进口:一般以CIF价为基础,不另外加成。 保险金额=CIF价 保险金额=FOB(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FR/(1平均保险费率),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二)确定保

27、险金额和保险费,计算题,某批CIF总金额为USD30000货物,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加10%。问:1、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计算题,解: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30000(1+10%) (0.6%+0.03%)207.9(美元) 根据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为:赔偿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30000(1+10%)33000(美元),练习题,中国A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

28、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 问:保险公司应收多少保险费?,练习题,解: 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1000100(1+10%)110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110000(0.3%0.2%)550(英镑),(三)办理保险业务手续,出口一般采取逐笔投保; 进口一般采取预约保险(装运通知) 预约保险即事先与保险公司签订进口预约保险合同,以后,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无须填制投保单,自动视作办理了保险手续,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负承保责任。,(四)领取保险单据,保险单据的主要种类: 保险单insur

29、ance policy 也称大保单。是一种最规范、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保险单据。(背面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保险单样本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也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据。(背面不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 注:以上两种单据很少采用,(四)领取保险单据,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又称预约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一般为进口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总合同。在实际业务中,预约保单适用于我国自国外进口的货物。凡属预约保单规定范围内的进口货物,一经起运,我国保险公司即自动按预约保

30、单所订立的条件承保。 批单(Endorsement) 批单是指投保人需补充或更改保险单内容时出具的一种凭证。,批单原则上须粘贴在保险单上,并加盖骑缝章,作为保险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险单的转让:和海运提单一样,货运保险单和保险凭证可以经背书进行转让,而且无须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也无须通知保险人。即使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单据仍可有效转让。 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五)保险索赔,1、损失通知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4、备妥索赔单证 5、代位追偿 含义:在保险业务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人在履行全损赔偿或部分损失赔偿后,在

31、其赔付金额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全损赔偿或相应部分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代为追偿权,或称为代位权。在实际业务中,保险人需首先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才能取得代位追偿权。,CIC规定,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五)保险索赔,赔偿金额的计算 计算赔偿金额时,应需注意是不论损失程度(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 IOP)均予赔偿,还是规定了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Deductible):保险人只赔偿超过免赔率的部分,对免赔率以内的损失绝对不赔。 相对免赔率(Franchise):保险人对免赔率以内的损失不

32、赔,如损失超过免赔率时,则对全部损失都赔。 PICC采取绝对免赔率的做法。,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以F组、E组和C组中的CFR和CPT等术语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 “保险由买方自理”(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以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保险条款可订为: “保险由卖方自理”(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以CIF或CIP术语成交的合同,若在海洋运输下,其保险条款可订立为: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 of total i

33、nvoice value againstas per and subject to the 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e dated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 %投保 险、 险,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年 月 日的有关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为准。”,合同中的保险条款,1内容:投保金额(即明确投保加成率)、险别、保险条款的选择(加注生效日期)、由谁办理保险。 2避免使用“通常险”、“惯常险”表述。,本章小结,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 本章重点:保险险别的选择海运货物保险,本章思考题,1、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2、什么是“仓至仓条款”?贸易术语如何影响仓至仓的起讫点? 3、我国海运基本险有哪些?它们的责任范围有什么关系? 4、如何进行投保险别的选择? 5、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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