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让学生做主、求班级管理民主化班 级 作 为 学 校 教 育 、 教 学 工 作 的 最 基 本 单 位 , 而 且 是 学 生 学 习 、 活 动 的 基 层 集体 。 班 集 体 的 情 况 , 对 学 生 掌 握 知 识 技 能 , 发 展 智 力 、 体 力 , 培 养 思 想 品 德 , 陶 冶 审美 情 趣 , 形 成 劳 动 观 念 和 劳 动 习 惯 , 有 重 大 的 影 响 。 随 着 素 质 教 育 改 革 的 深 入 , 学 生 的 主 体 地 位 日 渐 突 出 。 传 统 的 一 整 套 高 度 集 中 的班 级 管 理 模 式 , 日 益 受 到 挑 战 , 推 进
2、 班 级 的 管 理 民 主 化 势 在 必 行 。 ( 一 ) 、 调 整 班 主 任 的 角 色 教 育 理 论 认 为 : 班 主 任 是 班 的 教 育 者 和 组 织 者 , 是 学 校 领 导 进 行 教 导 工 作 的 得力 助 手 。 他 对 一 个 班 的 学 生 工 作 全 面 负 责 , 组 织 学 生 的 活 动 , 协 调 各 方 面 对 学 生 的要 求 , 对 一 个 班 集 体 的 发 展 起 主 导 作 用 。 但 在 班 级 的 实 际 工 作 中 , 往 往 过 分 强 调 班主 任 的 作 用 , 把 班 主 任 的 主 导 作 用 变 成 主 体 作
3、用 , 甚 至 包 办 作 用 , 班 主 任 “有 为 ”,而 学 生 “无 为 ”。 班 主 任 成 为 全 班 的 “家 长 ”, 学 生 只 有 “听 话 ”、 “服 从 ”。 久 而 久之 , 逐 步 把 政 治 领 域 的 专 制 主 义 引 入 班 级 管 理 , 形 成 一 种 表 面 统 一 、 严 谨 , 却 缺 乏 内在 活 力 和 个 性 的 “克 隆 ”班 级 。 这 样 只 能 同 素 质 教 育 的 指 导 思 想 背 道 而 驰 。因 此 , 在 班 级 民 主 化 的 改 革 中 , 首 先 应 强 调 班 主 任 的 “无 为 ”, 即 : 避 免 包 办或
4、 过 多 地 干 预 学 生 , 要 留 给 学 生 更 广 阔 的 自 由 发 展 和 调 节 空 间 。 应 抛 弃 那 种 “警 察加 保 姆 ”式 的 管 理 方 式 , 把 对 班 级 高 度 集 中 管 理 改 为 宏 观 调 控 和 指 导 。 班 主 任 一 方面 要 指 导 组 织 形 成 班 级 内 部 运 作 机 制 , 另 一 方 面 要 协 调 好 班 级 与 学 校 、 社 会 的 关 系 。在 这 一 工 作 中 , 班 主 任 应 该 是 一 个 策 划 者 , 而 不 是 强 制 决 策 推 行 者 。 应 该 起 到 桥 梁 和纽 带 作 用 。 学 生 可
5、 以 通 过 自 我 调 节 处 理 、 或 通 过 班 级 自 主 运 行 机 制 可 以 调 节 处 理 的 问题 , 班 主 任 不 必 进 行 干 预 。 确 实 需 要 班 主 任 进 行 干 预 的 问 题 , 也 要 尽 量 以 指 导 调 节的 方 式 , 在 指 导 中 教 会 学 生 自 主 解 决 问 题 的 方 法 。 在 解 决 问 题 的 同 时 教 育 、 培 养 一 批同 学 , 以 最 小 的 干 预 达 到 最 好 的 效 果 。 应 克 服 “长 官 意 志 ”强 迫 命 令 形 式 , 不 能 动不 动 就 “叫 家 长 来 ”、 “到 办 公 室 去
6、”或 以 此 相 威 胁 , 这 样 只 能 显 示 班 主 任 的 无能 。( 二 ) 、 组 建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的 核 心 班 主 任 的 “无 为 ”, 需 要 学 生 的 “有 为 ”来 配 合 。 没 有 学 生 的 “有 为 ”, 班 主 任的 “无 为 ”就 成 了 “无 所 作 为 ”。 要 培 养 学 生 的 “有 为 ”, 就 必 须 建 立 一 套 完 善 的 班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 而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的 核 心 就 是 班 委 会 , 要 建 立 一 个 “有 为 ”的班 委 会 , 而 不 是 一 个 “听 话 ”的 班 委 会
7、。 首 先 班 主 任 要 改 变 传 统 的 观 念 , 即 班 委 会成 员 由 传 统 的 班 主 任 “钦 定 ”, 改 变 为 “竞 选 ”或 “民 主 集 中 ”的 方 式 。“民 主 ”的 前 提 是 “公 开 性 ”和 “透 明 度 ”。 鉴 于 目 前 学 生 民 主 意 识 和 民 主 能 力相 对 欠 缺 的 情 况 , 班 主 任 要 先 做 一 些 准 备 工 作 , 加 以 引 导 。 如 : 先 进 行 有 关 “民 主 ”知 识 的 介 绍 , 在 选 举 前 印 发 “班 级 学 生 情 况 表 ”。 介 绍 情 况 时 , 应 突 出 每 位 同 学 的 优
8、点 、 专 长 , 回 避 个 人 隐 私 或 其 它 不 宜 公 开 的 情 况 , 把 握 好 公 开 度 。 同 时 鼓 励 学 生 自我 推 荐 , 参 与 竞 争 。 全 班 同 学 再 根 据 自 己 所 了 解 的 情 况 , 做 出 选 择 。 可 采 用 投 票 方 式直 接 选 举 , 或 经 过 “民 主 集 中 ”确 定 。 班 委 的 选 定 宁 缺 勿 滥 , 在 不 成 熟 的 情 况 下 , 可保 留 一 些 职 位 , 在 成 熟 的 时 候 补 上 。 班 委 一 旦 确 定 , 要 尽 量 保 持 稳 定 性 , 不 可 随 意 撤换 。 班 干 部 的
9、培 养 需 要 一 个 过 程 , 出 现 一 些 错 误 在 所 难 免 , 应 以 帮 助 、 激 励 为 主 。 确实 必 要 撤 换 的 , 也 要 尽 量 采 用 民 主 协 商 方 式 来 解 决 。 除 了 班 委 会 之 外 , 科 代 表 、 组 长 等 也 是 班 级 的 重 要 骨 干 。 在 班 级 骨 干 分 子 选 定 之后 , 班 主 任 应 对 他 们 进 行 适 当 的 指 导 和 培 训 。 通 过 讨 论 协 商 , 对 他 们 进 行 明 确 的 分 工 ,理 清 协 作 关 系 , 让 他 们 了 解 各 自 的 权 限 和 职 责 , 掌 握 各 项
10、 工 作 的 基 本 操 作 方 法 。 还 要在 一 段 时 期 内 对 他 们 的 具 体 工 作 进 行 跟 踪 指 导 , 在 实 践 中 培 养 他 们 的 工 作 能 力 。 这 样就 可 以 把 班 级 日 常 工 作 逐 步 交 给 班 干 部 自 主 处 理 , 做 到 班 干 部 的 “有 为 ”。( 三 ) 、 形 成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在 建 立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核 心 之 后 , 还 要 通 过 这 一 核 心 带 动 全 班 同 学 , 才 能 形 成 整 个班 级 的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 在 班 主 任 的 指 导 下 , 班 委 会
11、 进 行 运 作 , 组 织 召 开 班 级 全 体 会 议 ,制 定 班 级 运 作 的 一 系 列 计 划 和 常 规 。 包 括 “班 干 部 岗 位 职 责 ”、 “班 级 日 常 工 作 ”、“每 周 班 级 工 作 小 结 ”、 “每 周 个 人 综 合 得 分 评 比 ”等 , 设 置 “班 务 公 开 栏 ”对 班 级情 况 及 时 评 比 公 布 。 扩 大 学 生 对 班 级 事 务 的 了 解 和 参 与 , 增 强 学 生 的 班 级 主 人 翁 意识 。 在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中 , 班 委 会 作 为 班 级 的 常 务 权 力 机 构 , 工 作 要
12、 放 在 首 要 地 位 。每 周 五 下 午 由 班 长 召 集 并 主 持 一 次 班 委 会 , 由 值 周 班 委 和 各 位 分 管 班 委 总 结 一 周 以 来班 级 工 作 情 况 , 并 讨 论 安 排 下 周 工 作 。 每 周 班 会 课 , 直 接 由 班 委 会 组 织 进 行 , 每 天 的日 常 工 作 更 需 要 班 委 的 配 合 。 班 主 任 要 经 常 参 加 班 委 会 议 , 给 予 必 要 的 工 作 指 导 , 重点 是 培 养 班 长 的 组 织 工 作 能 力 , 随 着 班 委 会 的 不 断 成 熟 , 逐 步 减 少 干 预 , 实 现
13、 班 委 会的 独 立 运 作 。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的 主 体 是 全 体 学 生 。 班 级 全 体 会 议 是 班 级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负责 讨 论 解 决 班 级 重 大 事 务 , 是 全 班 同 学 “有 为 ”的 重 要 体 现 。 全 体 同 学 都 可 以 通 过会 议 参 与 班 级 重 大 事 务 的 讨 论 和 决 策 。 班 级 全 体 会 议 由 班 委 会 召 集 组 织 , 班 主 任 可根 据 情 况 适 度 指 导 。 通 过 班 级 计 划 和 常 规 的 制 定 和 落 实 , 让 每 位 同 学 都 明 白 自 己 的 权利
14、与 义 务 、 权 力 与 职 责 ; 理 解 民 主 与 集 中 、 自 由 与 纪 律 、 同 学 之 间 、 个 人 与 班 级 之 间 、班 级 与 学 校 、 社 会 之 间 的 关 系 , 形 成 正 确 的 自 我 价 值 观 和 班 集 体 观 念 。 通 过 同 学 之 间 、群 体 之 间 的 相 互 督 促 、 竞 赛 , 促 进 学 生 积 极 向 上 。 如 通 过 学 生 自 主 组 织 的 学 习 、 纪律 、 劳 动 、 卫 生 评 比 , 每 周 班 级 最 佳 的 评 比 , 个 人 之 最 评 比 , 激 励 学 生 发 挥 个 人 的各 方 面 潜 力
15、, 人 人 都 可 争 当 先 进 。 形 成 人 人 力 争 “我 是 班 级 的 骄 傲 ”, “我 要 使 班 级能 让 我 感 到 骄 傲 ”的 积 极 向 上 气 氛 。( 四 ) 、 初 步 实 现 班 级 工 作 学 生 自 主 化 班 级 自 主 运 行 机 制 的 建 立 , 为 班 级 学 生 发 挥 主 人 作 用 提 供 了 必 要 条 件 。 一 方 面 ,每 位 学 生 都 可 以 通 过 这 一 机 制 , 积 极 参 与 班 级 的 事 务 ,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力 , 履 行 自 己 的职 责 。 另 一 方 面 , 班 主 任 、 科 任 教 师 也
16、可 以 通 过 这 一 机 制 , 布 置 和 落 实 学 习 、 工 作 任务 , 提 高 师 生 交 流 和 沟 通 的 效 率 。 班 级 工 作 的 学 生 自 主 化 , 首 先 体 现 为 班 级 日 常 事 务 的 学 生 自 主 组 织 、 执 行 和 处理 。 每 日 的 晨 会 、 早 读 、 上 课 、 课 间 操 、 眼 保 健 操 、 班 委 会 议 、 主 题 班 会 、 个 人 综 合得 分 及 班 级 最 佳 的 评 定 , 一 学 期 中 每 次 的 座 位 调 整 、 班 级 图 书 角 的 建 立 和 运 转 、 学校 安 排 的 各 项 重 大 活 动
17、的 参 与 、 班 务 的 公 开 , 期 初 、 期 末 及 各 阶 段 的 计 划 和 总 结 、三 好 生 、 优 秀 班 干 、 积 极 分 子 的 评 选 等 班 级 日 常 事 务 , 均 能 在 班 主 任 的 指 导 下 , 由学 生 自 主 完 成 。 班 级 工 作 的 学 生 自 主 化 , 难 点 在 于 对 班 级 突 发 性 问 题 的 处 理 。 如 学 校 、 班 级 紧 急事 务 的 安 排 、 班 级 学 生 的 违 纪 行 为 的 处 理 、 学 生 之 间 、 学 生 与 教 师 、 学 校 、 家 庭 、社 会 之 间 意 见 和 矛 盾 的 调 解
18、和 处 理 等 。 在 处 理 这 些 问 题 上 , 应 强 调 以 “班 级 利 益 ”为 出 发 点 , 以 “平 等 互 让 ”为 原 则 , 处 处 维 护 班 级 的 利 益 和 形 象 。 形 成 “班 级 的 事务 就 是 我 的 事 务 ”、 “班 荣 我 荣 、 班 辱 我 辱 ”的 观 念 。 对 于 一 些 有 损 班 级 利 益 和 形 象的 现 象 , 要 由 学 生 及 时 自 主 处 理 , 包 括 自 我 反 省 、 相 互 批 评 帮 助 。 尽 量 避 免 采 用 惩 罚性 措 施 , 最 好 按 照 “补 偿 原 则 ”, 让 违 纪 学 生 选 择 做
19、 一 些 有 利 于 “班 级 利 益 ”的 事 ,以 补 偿 自 己 的 过 失 , 学 生 更 容 易 接 受 , 班 干 部 工 作 也 更 容 易 开 展 。 这 样 即 达 到 学 生的 自 我 教 育 和 相 互 教 育 的 目 的 , 又 挽 回 了 “班 级 利 益 ”的 损 失 。 同 样 也 可 以 采 用“回 报 原 则 ”,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 对 做 出 维 护 “班 级 利 益 ”、 提 高 “班 级 形 象 ”的 好 人好 事 , 及 时 宣 传 、 表 扬 或 嘉 奖 , 以 弘 扬 班 级 正 气 。 对 于 出 现 的 意 见 和 矛 盾 , 本 着
20、“相 互 理 解 、 尊 重 ”、 “平 等 互 让 ”的 原 则 , 力 争 各 方 面 的 配 合 解 决 。 以 上 问 题 的 处 理 ,均 应 坚 持 在 班 主 任 的 指 导 下 , 充 分 发 挥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的 作 用 , 力 争 做 到 小 组 内 问题 本 组 内 解 决 , 班 内 初 级 问 题 由 班 委 解 决 , 较 大 问 题 通 过 班 委 会 以 至 班 级 全 体 会 议 解决 , 确 实 重 大 的 问 题 才 由 班 主 任 或 分 管 行 政 参 与 解 决 。 当 然 , 在 学 生 自 主 解 决 的 每一 个 环 节 中
21、, 有 时 还 需 要 班 主 任 关 注 、 督 促 和 指 导 。 ( 五 ) 、 向 班 级 民 主 化 目 标 迈 进 班 级 工 作 的 “学 生 自 主 化 ”的 初 步 实 现 , 为 班 级 民 主 化 提 供 了 初 步 基 础 。 而 班 级民 主 化 的 推 行 , 是 班 级 工 作 学 生 自 主 化 的 重 要 保 障 。 没 有 民 主 化 , 学 生 自 主 机 制 也仅 仅 只 能 成 为 执 行 上 级 命 令 的 有 效 工 具 。 班 级 的 民 主 化 , 首 先 体 现 在 班 务 决 策 的 民 主 化 。 在 不 与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相
22、抵 触 的 条件 下 , 通 过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 制 定 一 些 适 合 班 级 学 生 个 性 发 展 的 规 章 、 计 划 , 开展 班 级 民 主 生 活 , 进 一 步 实 现 学 生 的 “有 为 ”。 班 级 民 主 化 的 核 心 是 班 级 自 主 运 作 机 制 的 民 主 化 , 即 自 主 机 制 本 身 的 自 主 调 整 和完 善 。 包 括 班 委 会 成 员 的 调 整 变 动 , 班 级 各 项 工 作 关 系 和 工 作 机 制 的 调 整 变 动 等 , 均由 班 委 会 自 身 运 作 或 班 级 全 体 会 议 来 决 定 。 最
23、大 限 度 地 减 少 班 主 任 的 干 预 因 素 。 班 级 民 主 化 要 以 “公 平 ”、 “公 正 ”、 “公 开 ”为 原 则 。 班 务 的 决 策 、 调 整 等 一 系列 与 全 体 同 学 密 切 相 关 事 务 , 一 定 要 公 开 。 如 : 通 过 “班 务 分 开 栏 ”公 布 班 级 的 规章 制 度 , 重 大 活 动 安 排 、 总 结 , 班 级 的 好 人 好 事 , 违 纪 现 象 及 处 理 意 见 , 班 干 部 的 变动 , 三 好 生 、 优 秀 班 干 、 积 极 分 子 的 评 定 等 。 通 过 公 开 , 让 全 班 同 学 都 能 享 受 到“班 级 主 人 ”应 有 的 权 利 。 周 光 青2009-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