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 场 现 场 管 理 制 度第 一 章总则第一条:现 场 管 理工 作 关 系 到 公 司 的 销 售 业 绩 和 企 业 形 象 ,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 理 工作,规范现 场 管 理 人 员 行 为 的 角 度 出 发 , 制 定 本 条 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 章 制 度 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 规 范 现 场 秩
2、序 , 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第四条:现 场 管 理 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第五条:现 场 管 理 为 走 动 式 管 理 与 定 台 管 理 相 结 合 。第六条: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应 熟 知 公 司 的 各 项规 章 制 度 , 作 为 开 展 工 作 的 依 据 。第 七 条 : 本 条 例 由 总 则 、 商 场 经 理 工 作 职 责 、 商 场 助 理 工 作 职 责 、 商 场 人 事 管 理条 例 、 商 场 环 境 管理 条 例
3、、 票 流 管 理 条 例 、 商 品 管 理 条 例 、 商 场 安 全 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第 二 章商 场 经 理 工 作 职 责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 章 制 度 , 维 护 商 场 正 常 的 售 卖 秩 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第十六条:与供
4、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第二十
5、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第 三 章商 场 主 管 工 作 职 责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 章 制 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
6、、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
7、工作。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