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新个税起征点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1-7-10 00:00 来源:弈财一、实行新个税起征点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2011 年 9 月 1 日,我国个税起征点调整为 3500 元,按照新个税起征点,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应缴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应缴税额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 9000 元,假定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 1000 元,费用扣除额为 3500 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3500=4500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50
2、010%-105=345 元。注:四金(也称“三险一金”)是指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费)、医疗保险金(费)、失业保险金(费),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附 1:新个税超额累计税率表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一 不超过 1500 元 3 0二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 10 105三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 20 555四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 25 1005五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 30 2755六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 35 5505七 超过 80000 元 45 13505附 2:新个税 Excel 计算公式如下:税后工资=税前工资-ROUND(MAX(税前工资-3500)*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税前工资=if(税后工资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应税所得额,查表得出适用的税率 应扣个税额=适用税率 年终奖金额b:若0,用年终奖金额 -(3500-税前工资)/12 =应税所得额,查表得出适用的税率应扣个税额=适用税率 (年终奖金额+ 税前工资-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