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第六章 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贸易支付法 一、票据相关法律一、票据相关法律二、汇付二、汇付 三、托收三、托收四、信用证四、信用证五、国际保付代理五、国际保付代理一、支付的义务一、支付的义务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支付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支付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支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支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支付是买方的基本合同义务。就国际货物买卖交易而言,支支付是买方的基本合同义务。就国际货物买卖交易而言,支付的义务来源于买卖双方有效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此,付的义务来源于买卖双方有效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双
2、方应当在他们所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用明确买卖双方应当在他们所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用明确无误的条款对货款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数额、条件和无误的条款对货款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数额、条件和其他有关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其他有关事项做出具体规定。二、支付的风险二、支付的风险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无论是对于买方,还是对于卖方,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无论是对于买方,还是对于卖方,都客观地存在着支付的风险。都客观地存在着支付的风险。产生支付的风险有诸多原因,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是产生支付的风险有诸多原因,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支付与交货的时间差与地域差。支付与交货的时间差与地域差。对于买方而言,支付的主
3、要风险在于其完成了支付对于买方而言,支付的主要风险在于其完成了支付以后,却没有收到货物或者收到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以后,却没有收到货物或者收到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物。对于卖方而言,支付的主要风险在于其完成了交货对于卖方而言,支付的主要风险在于其完成了交货以后,却未能得到货款的支付,或者未能得到货款的全以后,却未能得到货款的支付,或者未能得到货款的全部支付或支付迟延。部支付或支付迟延。 三、支付的方式三、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汇付;托收;信用支付的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汇付;托收;信用证。证。四、支付的时间四、支付的时间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其交易的需要,在合同中规买方和卖方可以
4、根据其交易的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出不同的支付时间。一般地,依照支付时间的不同,定出不同的支付时间。一般地,依照支付时间的不同,可以将支付分为预付、同期支付、后付、分期支付等。可以将支付分为预付、同期支付、后付、分期支付等。五、五、 现金支付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即是用货币来直接支付货款。历现金支付,即是用货币来直接支付货款。历史上,在国际货物贸易的初期阶段,支付的一般形式史上,在国际货物贸易的初期阶段,支付的一般形式即是现金支付。即是现金支付。在现代国际货物贸易中,现金支付仅是小额的、在现代国际货物贸易中,现金支付仅是小额的、非经常的支付方式,例如在边境贸易中,即经常采取非经常的支付方式,例如在边
5、境贸易中,即经常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现金支付的方式。 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用现金支付,应当注意以下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用现金支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问题:第一、现金支付对税收监管不利。现金支付在一定第一、现金支付对税收监管不利。现金支付在一定环节上脱离了银行系统,因此,进出口货物的价款数环节上脱离了银行系统,因此,进出口货物的价款数额缺乏银行数据的支持。进出口合同的价格常常会变额缺乏银行数据的支持。进出口合同的价格常常会变得不甚可靠,因此需要依靠海关估价制度来确定进出得不甚可靠,因此需要依靠海关估价制度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口货物的价格。第二、现金支付不利于外汇管制,使国家外汇管理第二、现金
6、支付不利于外汇管制,使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变得困难。部门的监管变得困难。第三、现金支付中容易发生伪币问题。第三、现金支付中容易发生伪币问题。 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票据相关法律国际票据相关法律一、一、 汇票(付款的指示)汇票(付款的指示)二、本票(付款的承诺)二、本票(付款的承诺)三、支票(特殊的汇票)三、支票(特殊的汇票)一、票据的概念和特点一、票据的概念和特点票据又称流通证券,是权利财产的一种,其全部权利票据又称流通证券,是权利财产的一种,其全部权利得依票据的交付或背书而合法转让,善意的受让人可享有票得依票据的交付或背书而合法转让,善意的受让人可享有票据上的全部权利,不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的影
7、响。据上的全部权利,不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的影响。票据的特点:票据的特点:1票据以迅速、简便的方式进行转让票据以迅速、简便的方式进行转让 各国票据法都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经适当背书后交付给各国票据法都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经适当背书后交付给受让人即可合法完成转让手续,而毋须通知票据上的债务人。受让人即可合法完成转让手续,而毋须通知票据上的债务人。2. 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 (1) 票据的原因关系票据的原因关系 各国票据法都认为,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经成立,即与原各国票据法都认为,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经成立,即与原因关系相脱离,不论其原因关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都
8、不影响票因关系相脱离,不论其原因关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都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据的效力。 (2) 票据的资金关系票据的资金关系 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都认为,票据的资金关系应与票据关系相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都认为,票据的资金关系应与票据关系相分离。不论出票人是否向付款人提供了资金,票据的效力都不受影分离。不论出票人是否向付款人提供了资金,票据的效力都不受影响。这也是为了促进票据的流通而采取的制度。响。这也是为了促进票据的流通而采取的制度。 3强调保护善意第三人强调保护善意第三人 善意并支付了对价的票据受让人,可以取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善意并支付了对价的票据受让人,可以取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不受其前手的
9、权利瑕疵的影响。不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的影响。4票据是一种要式的证券票据是一种要式的证券 二、票据的种类二、票据的种类 现在国际上一般都通认票据应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现在国际上一般都通认票据应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1汇票与支票是委托式的票据,它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汇票与支票是委托式的票据,它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于规定的时间无条件地向受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流通证券。付款人于规定的时间无条件地向受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流通证券。因此,汇票与支票都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因此,汇票与支票都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 、受款人、受款人 和付款和付款人人 。 支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支票必须以银行为付
10、款人,支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支票必须以银行为付款人,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既可以是银行,也可以不是银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既可以是银行,也可以不是银行。行。 2本票是允诺式的票据,它是由出票人允诺于规定时间无条件本票是允诺式的票据,它是由出票人允诺于规定时间无条件地由他自己向受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流通证券。所以,本票只有地由他自己向受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流通证券。所以,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受票人。本票的出票人本身就是付款人。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受票人。本票的出票人本身就是付款人。三、汇票(付款命令)三、汇票(付款命令)(一一 )汇票的含义:汇票的含义:指由出票人签发
11、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票据。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票据。 汇票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来说是债权人,而对受款人来说则是债务汇票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来说是债权人,而对受款人来说则是债务人。但是,汇票上的付款人之所以成为债务人,并不是由于出票人对他人。但是,汇票上的付款人之所以成为债务人,并不是由于出票人对他开立汇票,而是取决于他本人是否在汇票上签了名。只有当付款人在汇开立汇票,而是取决于他本人是否在汇票上签了名。只有当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票上签名 (承兑承兑 ),承担了付款义务之后,他才成
12、为汇票的债务人。而且,承担了付款义务之后,他才成为汇票的债务人。而且一旦付款人在票据上签名,他就成为该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则居一旦付款人在票据上签名,他就成为该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则居于次要地位,成为从债务人。但在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承认付款责任之于次要地位,成为从债务人。但在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承认付款责任之前,汇票的债务人仍然是出票人而不是付款人。在对外贸易业务中,通前,汇票的债务人仍然是出票人而不是付款人。在对外贸易业务中,通常是由卖方作为出票人开立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指定与其有往来关系常是由卖方作为出票人开立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指定与其有往来关系的银行为受款人来结算货款。的银行为受
13、款人来结算货款。(二)种类(二)种类1、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出票人)2、跟单汇票与光票(是否随单)、跟单汇票与光票(是否随单)金融单据金融单据 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付款收据或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付款收据或其他用于取得付款或款项的凭证。其他用于取得付款或款项的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物权单据或其他类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物权单据或其他类似单据,或除金融单据以外的其他单据。似单据,或除金融单据以外的其他单据。 3、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付款时间)、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付款时间)3、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付款时间)、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付款时间)(1)
14、定日付款定日付款 (fixed date),即在出票时订明在某个,即在出票时订明在某个日期付款;日期付款; (2) 见票即付(见票即付( sight bill),即要求付款人在执票),即要求付款人在执票人向其提示汇票时付款;人向其提示汇票时付款; (3) 出票日后定期付款(出票日后定期付款( after date),即从出票日),即从出票日起算,于出票日后的一定期间内(如起算,于出票日后的一定期间内(如 1个月)付款;个月)付款; (4) 见票日后定期付款(见票日后定期付款( after sight),即从执票人),即从执票人提示汇票后起算,于见票后的一定期间内(如提示汇票后起算,于见票后的一
15、定期间内(如 3个月)个月)付款。付款。 (三)(三) 汇票的转让:汇票的转让:转让人(前手)(背书人)转让人(前手)(背书人) 受让人(后手)(被背书人)受让人(后手)(被背书人)转让的手续(背书)转让的手续(背书)汇票的背书就是指执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并把它汇票的背书就是指执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并把它交给对方的行为。在汇票背面签名的人称为背书人,接交给对方的行为。在汇票背面签名的人称为背书人,接受经过背书的汇票的人称为被背书人。按照各国法律的受经过背书的汇票的人称为被背书人。按照各国法律的规定,除无记名式汇票得仅凭交付而转让外,记名式汇规定,除无记名式汇票得仅凭交付而转让外,记名式汇票和指
16、示式汇票都必须以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票和指示式汇票都必须以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 背书有两种效力:背书有两种效力:一是把汇票上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一是把汇票上的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二是背书人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一切后手担保该汇票必然会被二是背书人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一切后手担保该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如汇票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承兑或付款,任何后承兑或付款,如汇票的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承兑或付款,任何后手都有权向背书人进行追索手都有权向背书人进行追索背书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背书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记名背书记名背书 记名背书又称为完全背书或特别背书。记名背书的被背书人仍可记名背书又称为完全背
17、书或特别背书。记名背书的被背书人仍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汇票再度转让。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汇票再度转让。2空白背书空白背书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或略式背书。背书人仅在汇票背面签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或略式背书。背书人仅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商号名称,经空白背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商号名称,经空白背书后的汇票可仅凭交付而转让,其结果同来人式汇票相同。书后的汇票可仅凭交付而转让,其结果同来人式汇票相同。汇票的转让:汇票的转让:转让人(前手)(背书人)转让人(前手)(背书人) 受让人(后手)(被背书人)受让人(后手)(被背书人)转让人的责任:转让人的责任:保证
18、汇票能够得到承兑和付款保证汇票能够得到承兑和付款保证背书是连续的保证背书是连续的 保证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保证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 受让人的权利:受让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汇票上的付款人承兑和付款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汇票上的付款人承兑和付款在遭到拒付时,向前手转让人直至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在遭到拒付时,向前手转让人直至出票人行使追索权有权将汇票再度背书转让,但禁止转让的汇票除外有权将汇票再度背书转让,但禁止转让的汇票除外四、本票四、本票 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约定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约定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日期,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日期,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
19、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允诺。面允诺。 本票的当事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出票人,另一个本票的当事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出票人,另一个是受款人。出票人完成出票行为后就成为该本票的付是受款人。出票人完成出票行为后就成为该本票的付款人,自负到期付款的义务,而不像汇票那样由出票款人,自负到期付款的义务,而不像汇票那样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票据金额,这是本票的一个主要特点。人委托他人支付票据金额,这是本票的一个主要特点。本票与汇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本票与汇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 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受款人,因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受款人,因此,汇票上必须载明付款人的姓名;本
20、票则只有两个当事此,汇票上必须载明付款人的姓名;本票则只有两个当事人:出票人与受款人,出票人本身就是付款人,所以本票人:出票人与受款人,出票人本身就是付款人,所以本票上毋需记载付款人的姓名。上毋需记载付款人的姓名。 (2) 汇票必须经过承兑之后,才能确定付款人对汇票的责汇票必须经过承兑之后,才能确定付款人对汇票的责任,使承兑人处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而出票人则居于从债任,使承兑人处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而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的情况有所不同,本票的出票人始终居务人的地位。本票的情况有所不同,本票的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他是本票的当然的主债务人,自负到于主债务人的地位,他是本票的当然的
21、主债务人,自负到期偿付的义务,毋需办理承兑手续。期偿付的义务,毋需办理承兑手续。 五、支票五、支票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证券。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证券。 英国票据法英国票据法 把支票作为汇票的一种,认为支票是以银行为把支票作为汇票的一种,认为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的即期付款的汇票。 支票和汇票一样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受款人。支票和汇票一样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与受款人。支票的出票人是支票的债务人。支票的出票人是支票的债务人。支票与汇票区别主要是:支票与汇票区别主要是: (1)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
22、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付款人则不以银行为限。(2) 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则不限于见票即付。但近代支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则不限于见票即付。但近代商业中出现了一种提前开出的支票,即在支票表面记载的日期商业中出现了一种提前开出的支票,即在支票表面记载的日期以前开出的支票。以前开出的支票。 第三节第三节 汇付和托收汇付和托收汇付和托收这两种支付方式都是由买卖双方根据贸汇付和托收这两种支付方式都是由买卖双方根据贸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故属于商业信用。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故属于商业信用。支付方式从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可以支付方式从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
23、方向,可以分为顺汇和逆汇两种方法。分为顺汇和逆汇两种方法。顺汇是指资金的流动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同。顺汇是指资金的流动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同。汇付方式采用的是顺汇方法。汇付方式采用的是顺汇方法。逆汇是指资金的流转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逆汇是指资金的流转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托收方式收取货款采用的是逆汇方法。托收方式收取货款采用的是逆汇方法。 一、汇付一、汇付(一)汇付的概念(一)汇付的概念汇付即指买方将货款通过银行付与卖方的支付方式。汇付即指买方将货款通过银行付与卖方的支付方式。汇付的特点:买方主动付款汇付的特点:买方主动付款 、 商业信誉商业信誉(二)汇付的当事人
24、(二)汇付的当事人买方付款人汇付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亦即付买方付款人汇付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亦即付款人,通常即是汇付中的汇付人。款人,通常即是汇付中的汇付人。卖方收款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亦即汇付中的卖方收款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亦即汇付中的收款人。收款人。汇出银行:接受汇付人的委托,并转委托汇入银行向收款人汇出银行:接受汇付人的委托,并转委托汇入银行向收款人解付货款的银行。解付货款的银行。汇入银行解付银行:接受汇出银行委托,向收款人解付货汇入银行解付银行:接受汇出银行委托,向收款人解付货款的银行。款的银行。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是汇
25、款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是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汇出行一经接受申请就有义务安照汇款申请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汇出行一经接受申请就有义务安照汇款申请书的指示通知汇入行。汇出行与汇人行之间,事先订有代理合同,在代理书的指示通知汇入行。汇出行与汇人行之间,事先订有代理合同,在代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汇入行对汇出行承担解付汇款的义务。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汇入行对汇出行承担解付汇款的义务。 (三)(三) 汇付的业务流程汇付的业务流程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汇付形式支付;买方将货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汇付形式支付;买方将货款交与本地银行,请该本地银行开具一定数额的货款款交与本
26、地银行,请该本地银行开具一定数额的货款的付款委托书,并将该付款委托书转交卖方所在地银的付款委托书,并将该付款委托书转交卖方所在地银行,由该卖方所在地银行向卖方付款;行,由该卖方所在地银行向卖方付款;(四)汇付的类型(四)汇付的类型信汇信汇 (Mail Transfer,简称,简称 M T)是由买方将货款交是由买方将货款交与本地银行,再由该银行开出付款委托书,通过邮政转与本地银行,再由该银行开出付款委托书,通过邮政转交卖方所在地银行,委托其向卖方付款。信汇方式的优交卖方所在地银行,委托其向卖方付款。信汇方式的优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
27、较迟。 电汇电汇 (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简称 T/T)是由买方是由买方将货款交与本地银行,再由该银行用电报或电传、将货款交与本地银行,再由该银行用电报或电传、SWIFT(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 )等电子通讯方式将付款等电子通讯方式将付款委托书通知卖委托书通知卖 方方 所在地银行,委托其向卖方付款。电汇所在地银行,委托其向卖方付款。电汇方式的优点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汇款,但费用较高。方式的优点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汇款,但费用较高。 票汇票汇 (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简称,简称 D/D)是由买方向本地银行
28、,购买银行汇是由买方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然后将其所购买的银行汇票寄交卖方,再由卖方票,然后将其所购买的银行汇票寄交卖方,再由卖方或其指定人持该银行汇票向卖方所在地银行提示汇票或其指定人持该银行汇票向卖方所在地银行提示汇票并要求付款,并由卖方所在地银行买入该银行汇票,并要求付款,并由卖方所在地银行买入该银行汇票,向持票人付款。向持票人付款。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之处在于,票汇的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之处在于,票汇的 汇款汇款人自行把汇票寄给收款人人自行把汇票寄给收款人 ,由收款人持票登门取款,这,由收款人持票登门取款,这种汇票除有限制和流通的规定外,经收款人背书,可以种汇票除有限制和流通的
29、规定外,经收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转让流通,而电汇、信 汇汇 的收款人则不能将收款权转让。的收款人则不能将收款权转让。(五五 )汇付方式的性质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汇付方式的性质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因此,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信任,卖方交货后因此,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信任,卖方交货后出单据后,买方是否按时付款,则取决于买方的信用。据此,出单据后,买方是否按时付款,则取决于买方的信用。据此,汇付方式的性质属于商业信用。汇付方式的性质属于商业信用。在国际贸易中,汇
30、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订货付现和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订货付现和赊销等业务。采用预付货款和订货付现,对卖方来说,就是赊销等业务。采用预付货款和订货付现,对卖方来说,就是 先先收款,收款, 后交货,资金不受积压,对卖方最为有利;反之,采用后交货,资金不受积压,对卖方最为有利;反之,采用赊销时,对卖方来说,就是先交货,后收款,卖方不仅要占压赊销时,对卖方来说,就是先交货,后收款,卖方不仅要占压资且还要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因此,对卖方不利,而对买资且还要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因此,对卖方不利,而对买方最为有利。此外,汇付方式还用于支付订金、分期付款、货方最为有利。此外,汇付方式
31、还用于支付订金、分期付款、货款尾数以及佣金等费用的支付。款尾数以及佣金等费用的支付。 二、托收二、托收 (一)托收的概念(一)托收的概念托收即指卖方开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交与其托收即指卖方开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交与其所在地银行,并委托其所在地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所在地银行,并委托其所在地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 托收的特点:托收的特点:卖方主动要求买方付款、商业信用卖方主动要求买方付款、商业信用国际商会国际商会 1979年年 1月月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 托收统一规托收统一规则则 。在现代国际支付实务中,。在现代国际支付实务中, 托收统一规则托收统一规则 已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得到了
32、广泛的采用。 (二)(二) 托收的业务流程托收的业务流程(三)(三) 托收的当事人托收的当事人委托人: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付款人收取委托人: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人,亦即货物的卖方。款项的人,亦即货物的卖方。托收银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通常转委托其托收银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通常转委托其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代收银行:除托收银行以外的、参与办理托收指代收银行:除托收银行以外的、参与办理托收指示的任何银行。示的任何银行。付款人:委托人开立的商业汇票上注明的支付汇付款人:委托人开立的商业汇票上注明的支付汇票项下款项的人,亦即货物的买方票项下款项的
33、人,亦即货物的买方 。提示银行:向付款人做出付款提示的代收银行。提示银行:向付款人做出付款提示的代收银行。 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存在着由托收委托书所规在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存在着由托收委托书所规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之间,存在着由托收银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之间,存在着由托收银行向收银行签发的托收委托书所规定的委托代理关系;行向收银行签发的托收委托书所规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着由国际货物销售在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存在着由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规定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合同规定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
34、系;在委托人与代收银行之间,在付款人与托收银行之在委托人与代收银行之间,在付款人与托收银行之间,以及在付款人与代收银行之间,均不存在合同关系。间,以及在付款人与代收银行之间,均不存在合同关系。付款交单(付款交单( D/P) 即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简称,简称D P at sight)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委托人开具即期汇票并附相关商业单据,即期付款交单是指委托人开具即期汇票并附相关商业单据,由托收银行代为收取汇票项下款项。付款人见到汇票并审查汇票由托收银行代为收取汇票项下款项。付款人见到汇票并审查汇票所附商业单据无误后,须立即
35、付款赎单,在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所附商业单据无误后,须立即付款赎单,在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商业单据。取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简,简称称 D P after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委托人开具远期汇票并附相关商业单据,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委托人开具远期汇票并附相关商业单据,由托收银行代为收取汇票项下款项;付款人见到汇票并审核汇票由托收银行代为收取汇票项下款项;付款人见到汇票并审核汇票所附商业单据无误后即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所附商业单据无误后即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
36、商业单据。款后再领取商业单据。不论是即期付款交单或是远期付款交单,付款人必须在付清货款不论是即期付款交单或是远期付款交单,付款人必须在付清货款之后,才能取得单据,提取或转售货物。之后,才能取得单据,提取或转售货物。 ( 2)承兑交单)承兑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写简写 D/A)承兑交单是指以付款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向付款人交付资承兑交单是指以付款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向付款人交付资金单据和所附的商业单据。即委托人开具远期汇票并附相关商业金单据和所附的商业单据。即委托人开具远期汇票并附相关商业单据,由托收银行代为收取汇票项下款项;付款人见到汇票并审单
37、据,由托收银行代为收取汇票项下款项;付款人见到汇票并审查汇票所附商业单据无误后承兑该汇票,取得汇票所附的商业单查汇票所附商业单据无误后承兑该汇票,取得汇票所附的商业单据,并于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项下款项。据,并于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项下款项。由于承兑交单是付款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由于承兑交单是付款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承兑交单是出口人先交出商业单据,其收款的保障依票的托收。承兑交单是出口人先交出商业单据,其收款的保障依赖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
38、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赖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因此,出口人对这种方式,一般采用很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因此,出口人对这种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态度。慎重的态度。承兑交单(承兑交单( D/A)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不承担对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不承担对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如进口商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出口人则可能收不回如进口商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出口人则可能收不回或晚收到货款。在进口人拒不付款赎单后,除非事先约定,
39、或晚收到货款。在进口人拒不付款赎单后,除非事先约定,银行没有义务代为保管货物。如货物已到达,出口人还要承银行没有义务代为保管货物。如货物已到达,出口人还要承担在进口地办理提货、交纳进口关税、存仓、保险、转售以担在进口地办理提货、交纳进口关税、存仓、保险、转售以至被低价拍卖或被运回国内的损失。在承兑交单条件下,进至被低价拍卖或被运回国内的损失。在承兑交单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手续,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手续,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提取货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
40、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所以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所以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更大。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更大。跟单托收对出口人虽有一定的风险,但对进口跟单托收对出口人虽有一定的风险,但对进口人却很有利,不但可免去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不人却很有利,不但可免去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而且有利于资金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而且有利于资金融通和周转。由于托收对进口商有利,所以在出口业务通和周转。由于托收对进口商有利,所以在出口业务中采用托收,有利于调动进口商采购货物的积极性,中采用托收,有利于调动进口商采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促进成
41、交和扩大出口,故许多出口商都把从而有利于促进成交和扩大出口,故许多出口商都把采用托收作为推销库存货和加强对外竞销的手段。采用托收作为推销库存货和加强对外竞销的手段。 第四节第四节 信用证信用证一、信用证一、信用证 ( Letter of Credit,简称,简称 L/C) 的概念的概念信用证是指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要求和指示,开证银信用证是指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要求和指示,开证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在一定条件下支付一定数额款项行以自己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在一定条件下支付一定数额款项的书面凭证。的书面凭证。信用证泛指一项约定,由银行(开证行)根据该约定主动信用证泛指一项约定,由银行(开证行)
42、根据该约定主动或应客户(开证申请人)邀请并循其指示承诺,在完全符合信或应客户(开证申请人)邀请并循其指示承诺,在完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他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他被指定方(如付款行、保兑行或议付行等)付款、兑付或议付。被指定方(如付款行、保兑行或议付行等)付款、兑付或议付。现行的现行的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是国际商会第是国际商会第 600号出版物号出版物( UCP600),于),于 2007年年 7月月 1日正式生效。日正式生效。二、信用证的支付程序二、信用证的支付程序 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
43、支付货款。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买方按合同规定时间申请银行开证,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买方按合同规定时间申请银行开证,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 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书,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寄交给通知银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书,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寄交给通知银行。行。 通知银行核实信用证真实性,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通知银行核实信用证真实性,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 受益人审核信用证;装运货物,备齐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银行受益人审核信用证;装运货物,备齐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银行交单。交单。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相符后,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
44、给卖方。议付银行审核单据相符后,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卖方。 议付银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一起寄交给付款银行,索偿款项。议付银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一起寄交给付款银行,索偿款项。 付款银行审核货运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后,付款给议付银行。付款银行审核货运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后,付款给议付银行。 开证银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开证银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买方付款。买方付款。 开证行交单。开证行交单。三、信用证的当事人三、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又称开证人,指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开证申请人,又称开证人,指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的人,即进口人或实际买主。证的人,即进口人或实际买主。2.开证行,指受开证人之托开具信用证、
45、保证付款的开证行,指受开证人之托开具信用证、保证付款的银行,一般在进口人所在地。银行,一般在进口人所在地。3.通知行,指受开证行之托将信用证通知或转交出口通知行,指受开证行之托将信用证通知或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伪,并不承担其他义务。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伪,并不承担其他义务。通知行一般在出口人所在地,通常是开证行的分行或代通知行一般在出口人所在地,通常是开证行的分行或代理行。理行。4.受益人,指信用证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受益人,指信用证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5.议付行,指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跟单汇票的银行,它可以议付行,指
46、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跟单汇票的银行,它可以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银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银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6.付款行系开证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也付款行系开证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代付行),视信用证条款的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代付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规定。7.承兑行: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对受益人签发的、附于信承兑行: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对受益人签发的、附于信用证后的商业汇票,予以承兑并支付的银行。用证后的商业汇票,予以承兑并支付的银行。8.保兑行: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以自己独立信用
47、的方式对保兑行: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以自己独立信用的方式对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加以保证的银行。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加以保证的银行。9.偿付行: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代开证行偿付其他付款行偿付行: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代开证行偿付其他付款行或承兑行或议付行已经向受益人支付的款项的银行。或承兑行或议付行已经向受益人支付的款项的银行。 四、信用证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四、信用证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1.在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存在着以开证申请书在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存在着以开证申请书为证明和根据所建立的合同关系。为证明和根据所建立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中包含着信用关系的内容。根据这这种合同关系中包含着信用关
48、系的内容。根据这种合同关系,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书以后,即应按照种合同关系,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书以后,即应按照开证申请书的要求开立信用证,并承担支付信用证项开证申请书的要求开立信用证,并承担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义务。下款项的义务。 2.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取决于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取决于信用证的具体情况。信用证的具体情况。开证行开立的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当信用证送达开证行开立的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当信用证送达受益人时,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就建立了一项对双受益人时,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就建立了一项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这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关系: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
49、关系。这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关系:它既独立于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亦独立于它既独立于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亦独立于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依据开证申请书而成立的委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依据开证申请书而成立的委托合同关系。托合同关系。 3.在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在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4.如果开证行开立的是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那么在信用如果开证行开立的是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那么在信用证已经得到保兑的条件下,受益人与保兑行之间存在着独立证已经得到保兑的条件下,受益人与保兑行之间存在着独立的合同关系。的合同关系。5.在开证行与通知行、议付行、承兑行及其他付款行、保兑在开证行与通知行、议付行、承兑行及其他付款行、保兑行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行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6.在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通知行的责任是在通知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通知行的责任是根据其与开证行之间的委托关系,是把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根据其与开证行之间的委托关系,是把开证行开出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