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药 人 员 在 职 教 育 培 训 制 度为 提 高 我 院 中 药 人 员 业 务 技 术 理 论 水平 和 实 践 技 能 , 提 高 服 务 能 力 , 特 制 定 以下 培 训 制 度 :一、每年度必须组织一次以中医药学基础知识为主的教育培训。二、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培训不少于 6 个学 时 , 授 予 1 分 。三、药学人员参加培训实行签到、考核,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四、邀请上级药学专家到本院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等事项五 、 参 训 人 员 应 按 照 规 定 准 时 参 加 , 因 故 不 能 参加 , 必 须 向 院 长 请 假 批 准 。六 、 拒 不 参 培 训 和 考 核 , 一 律 按 旷 工 处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