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像制品经营者反盗版倡议书各位领导、各位同行业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光合作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经营者。很高兴,今天参加由思明区召开的音像制品无盗版经营承诺签订会。作为全区音像经营业者的代表在这里发言,我们深感荣幸。这个会的召开将有效地提高我们经营业者和公众的反盗版意识,形成由业者自律,公众配合,共同抵制盗版、支持正版的良好市场销售氛围,并进一步推动文化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光合作用销售的音像制品主要是为了更多元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服务于厦门文化之城、艺术之城的建设目标,目前主要以古典音乐、新世纪音乐、爵士乐这三类为主,但销售正版音像制品一直是我们始终坚持的进货及经营原则。我们知道,保护知识产权是
2、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提倡正版、反对盗版,才能获得文化消费者内心的尊重和支持,才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树立自己的品牌,经营正版音像制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最终结果。在现实生活在中,购买盗版,不论是盗版的音像制品、文化书籍还是电子软件,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默许的生活习惯甚至是生活态度。这一渗透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行为,不但侵害着拥有正当权益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利益,更是威胁到我国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正在建立和形成的良好的社会经济运营规则。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行动。反盗版行动需要包括经营业者、消费者在内的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经营业者更是应该加强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从销售渠道上,阻断消费者与盗版制品接触的可能。为了国家的文化事业,为了音像业的蓬勃发展,也为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和经营者的利益,让我们行动起来,销售正版,杜绝盗版。在此,我们承诺:以实际行动为音像行业的发展作出表率遵守国家的法律,从我做起,严格自律,做到无盗版经营,不销售一切非法出版物,以保护音像制品销售市场不受污染。我们以支持正版为己任,拥护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树立版权保护意识,为维护知识产权,发展和繁荣厦门正版音像制品销售市场,在这里,我们也向全市人民发出“支持正版,拒绝盗版,从我们做起,共同守卫我们的精神家园”的倡 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