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税务代理导论,,Company Logo,本章内容,一、税务代理概述 二、税务代理制产生与发展 三、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 四、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 五、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Company Logo,学习导航,掌握:税务代理的概念与特点 、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形式 熟悉:我国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税务代理法律关系、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应有的权利、义务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税务代理的作用,,Company Logo,一、税务代理概述,.代理的概念和特点 .税务代理的概念和特点 .税务代理的性质和原则 .税务代理在税收
2、征纳中的作用,,Company Logo,代理的概念,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特点1)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 按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Company Logo,税务代理的概念及特点,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理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体现在代理人与被
3、代理人两方面。代理人必须是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被代理人必须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2)代理活动的公正性:中介的立场客观公正的立场3)法律约束性:一是依法建立代理关系,二是代理活动受到税法和有关法律约束,,Company Logo,4)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5)内容的确定性:代理范围要求 6)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代理人只对自身代理活动的过失负责 税务代理是一项民事活动,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不转嫁也并不意味着代理人可以对委托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代理过错。若因代理人工作过失而导致被代理人发生的损失,委托人可
4、以通过民事诉讼和谐提出赔偿要求。 7)有偿服务性,,Company Logo,税务代理性质,公正性 社会性知识性 专业性,,Company Logo,税务代理基本原则,自愿代理原则 代理关系的建立要符合代理双方的共同意愿。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委托或不委托的选择权,也有选择谁作为代理的权利;代理人则具有选择被代理人的自由,拥有接受或拒绝委托的选择权。 代理双方依法确立的代理关系不是任何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依据合同的契约关系。 依法代理原则 首先,从事税务代理的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其次,代理人承办的一切代理业务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Company Logo,客观公正原则 税务代理是一
5、项社会性的中介服务,代理人在实施税务代理过程中,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维护税法尊严的前提下,公正、客观地代办税务事宜。 优质高效原则 保守秘密原则,,Company Logo,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1、税务代理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政府角度 2、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政府和税务机关角度,,Company Logo,3、税务代理有利于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政府和纳税人角度 4、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角度 1)使纳税人不犯或少犯错误 2)利用税务筹划用足税收政策 3)协调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Company Logo,二、税务代理的产生和发展,.历史
6、渊源 .我国税务代理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历程 . 国外税务代理业发展的现状,,Company Logo,历史渊源,税务代理起源于日本的明治维新时期。1896年(明治29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营业税法,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日本政府增收营业税,1911年日本大阪首先制定出税务代办监督制度,即为日本税务代理制度的前身 其后,英美德法等欧洲国家、韩国和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相继推行税务代理制度。 世界各国(地区)税务代理的内容和模式不同,但其产生的历史渊源却是相近的。)寻求最小合理纳税的帮助保证利益)寻求解决税收争议的帮助解决争议)推行纳税申报制度的客观要求减弱风险,,Company Logo,我国税务代
7、理制产生与发展基本历程,(一)萌芽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初的税务咨询业 (二)试点阶段-上世纪90年代初税务代理市场的启动1988年,辽宁、吉林一些地区结合征管方式转变,进行税务代理试点;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7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订具体办法;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要求各地有步骤地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标志税务代理市场开始启动。,,Company Logo,(三)成熟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税务代理制度的全面启动1996年,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在
8、税务代理行业全面实施注册税务师制度,进一步推动税务代理的开展。 (四)规范阶段上世纪90年代后期1999年8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发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在全国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业。,,Company Logo,国外税务代理业发展的现状,税务代理制在国外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已被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用。 在日本,有85%的工商企业委托税务事务所代理纳税事宜.日本第一大税种个人所得税的1/3、第四大税种财产继承税的2/3由税务代理申报; 美国有50%以上的工商企业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税务事宜,个人所得税几乎是1
9、00%委托代报;在韩国,注册登记的税务机构从业人员达26000人,税务士遍布全国。,,Company Logo,(一)税务代理法规比较健全。制定严密的税务代理管理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实行税务代理制的基本保证。许多国家为了保证税务代理制的顺利推行和健康发展,都制定了专门的税务代理法规,对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法律责任、代理人员的资格认定、组织结构的设置、代 理原则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如日本的税理士法),德国的税务咨询法,法国和韩国的税务士法等。,,Company Logo,(二)税务代理人的资格认证比较严格。实行税务代理制的国家,对税务代理人的资格都有一套严格的考核规定和标准
10、。如日本的税理士除了有严格的政治、品德、学历要求以外,每年还必须参加全国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税理士登记证书的人才能执业;美国税务代理人的资格认定,也以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的方式确定,而且从事税务代理的人员每年还要参加一次由国税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Company Logo,(三)税务代理业务比较广泛。日本税务代理制的业务范围包括受托建账建制、代理行政复议 诉讼、代理税务咨询及税务报表美国税务代理制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申报、解缴税款、提供税务咨询、出庭辩护、纳税担保等。此外,国外的税务代理机构也接受政府机构的委托,代办税法宜传、税务检查等方面。,,Company Logo
11、,关于德勤,“Deloitte” (“德勤”) 是一个品牌,在这个品牌下,具独立法律地位的全球各地成员所属下数以万计的德勤专业人士联合向经筛選的客户提供审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风险管理及税务服务。这些事务所均为根据瑞士法律组成的社团组织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德勤全球”) 的成员。每一个成员所在其所在的特定地区提供服务并遵守当地的国家法律及专业规则。德勤全球帮助协调各成员所之间的业务,但并不直接参与向客户提供服务。德勤全球及其每一个成员所乃独立及独特的法律实体,相互之间不因对方而承担任何责任。德勤全球及每一个德勤全球成员所仅对其自身行为或遗漏承担责任,而不
12、对其他任何成员所的行为或遗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每一个德勤全球成员所的结构各自根据其所在国家法律、法规、惯例及其它因素而制定,并且可以在其经营所在地透过附属公司、联营机构及/或其他实体提供专业服务。 德勤中国通过其众多的法律实体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此等法律实体均是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德勤全球(瑞士会员性社团组织)的成员。,,Company Logo,三、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1、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2、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制度3、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Company Logo,注册税务师资格考
13、试制度,考试条件,对工作经验有要求。参加考试者的学历越高,对工作年限的要求就越短。 注试管理: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五科。 考试周期: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办法由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 符合考试办法规定报名条件的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Company Logo,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备案)制度,1、凡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
14、证书)的人员,必须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省局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二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执业备案”章;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二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在证书备注栏加盖“非执业备案”章。,,Company Logo,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执业注册备案: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3年的; (3) 被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2年的; (4)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2年的; (5)
15、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规行为,自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Company Logo,3、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备案: (1)死亡或者失踪的; (2)同时在二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 (3)在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 (4)年检不合格或者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的; (5)违反行业管理规范,连续2年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注册税务师每次注册有效期限为3年,每年验证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注册税务师应到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Company Logo,
16、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注册税务师执业,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依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代理由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事宜,对委托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委托,有权拒绝; 2)注册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Company Logo,5)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注册税务师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
17、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税务师义务: 1)注册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2)注册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Company Logo,CTA义务,3)注册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中止执业; 4)注册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注册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6)注册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7)注册税务师应当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
18、知识,提高执业技能,并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Company Logo,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由注册税务师出资设立。 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和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形式。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按现行规定办理。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就本所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向省局管理中心备案;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本地区当年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汇总,上报总局管理中心。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委托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合同并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19、,Company Logo,税务师事务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并、变更、注销等手续后,应当到省局管理中心备案。 合并、变更的税务师事务所,符合设立条件的,核发新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再核发。 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由省局管理中心核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合并、变更、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报总局管理中心备案。 省局管理中心应当将已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的税务师事务所通报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 总局管理中心对税务师事务所实行资质等级评定管理。,,Company Logo,四、税务代理的范围和
20、形式,(一)税务代理的范围 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 不是所有涉税业务都能代理。 (二)税务代理中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 (三)税务代理的形式直接代理、复代理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常年代理、临时代理,,Company Logo,涉税服务,1)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 2)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3)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 4)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制作涉税文书 8)审查纳税情况 9)开展税务咨询 (顾问)、税务筹划、涉税培训等服务 10)税务行政复议,,Company Logo,
21、涉税鉴证业务,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注意不得代理情况: 1、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能代理,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Company Logo,注册税务师执业规则,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按照业务规程确定的工作程序建立工作底稿、出具有关报告。 注册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
22、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Company Logo,注册税务师执业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涉税的重要事项作
23、出正确表述的。,,Company Logo,税务代理的形式,1)按代理关系产生的环节,分为直接代理和复代理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直接受被代理人委托而产生的代理,代理权也是来自被代理人的授予。 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或转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直接委托的代理人由于某些原因而转托他人的代理。 2)根据代理范围,分为全面代理和单项代理 全面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将所有涉税事项全部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全部税务事项负责,全权处理委托人的涉税事宜 单项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只将某一项涉税事项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代理人只对该项税务行使代理权,不得擅自扩大代理范围。,,Company Logo,3)根据税务代理
24、持续时间分为临时代理和常年代理 临时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没有建立稳定、长期的代理关系,而是被代理人根据自己的临时需要而委托代理人进行某一或几项涉税事宜的代理,其代理关系随着该事项的完成而解除。 常年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 代理人之间就某一项或几项涉税事宜形成的长期而固定的代理关系。这种代理关系随着代理期限的结束而自然解除。,,Company Logo,五、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程序和形式 .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25、 .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Company Logo,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纳税事宜而产生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代理人以委托方名义进行税务代理工作,其代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方,双方法律关系的确定以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签订为标志。 委托代理项目、委托期限等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税务代理关系将随之发生变化。,,Company Logo,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应当以双方自愿委托和自愿受理为前提,同时还要受代理人资格、代理范围及委托事项的限制。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
26、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未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而擅自开展代理业务的,不受法律保护。,,Company Logo,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程序及形式,第一阶段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准备阶段,主要就委托内容、服务标准与权利义务等进行洽谈 第二阶段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阶段,即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协议书经委托方、受托方签章后,正式生效,,Company Logo,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Company Logo,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27、.自然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委托协议书失效 .单方终止)委托方单方终止 被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代理期间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税务师已死亡; 税务代理人被注销其资格; 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 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Company Logo,)受托方单方终止 税务代理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
28、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Company Logo,委托方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的规定,致使注册税务师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代理协议,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委托方承担,其中纳税人除了应承担本身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以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Company Logo,受托方的法律责任,1、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 税务
29、代理人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2、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8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Company Logo,3、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5章规定: 1)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二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30、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一年以上。 3)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并向发证机关备案。,,Company Logo,4)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所作的处理,及时如实记录在证书的惩戒登记栏内。 6)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
31、,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或提请有关管理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 7)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Company Logo,4、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7 章规定: (1)注册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办法另行规定。 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利用执业
32、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办法规定二次以上的。,,Company Logo,(2)税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承办相关业务的; 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 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内部管理混乱的; 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采取夸大宣传、诋毁同行、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 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承接相关业务的。,,Company Logo,(3)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
33、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4)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Company Logo,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注册税务师与被代理人如果互相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Company L
34、ogo,【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 )。 (2003年考题,分值1) A.由税务代理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B.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由税务代理人补缴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 C.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D.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 D,,Company Logo,复习思考题,1、简述税务代理的概念与特点。 2、简述税务代理的原则。 3、简述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 4、简述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确立的前提。 5、简述税务代理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