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九十六學年度學習評量日程表及注意事項:一、 考試一律使用 2B 鉛筆畫卡,畫卡時注意勿塗抹、畫出格子外或畫卡太輕,避免造成辨識錯誤。二、 考試在原班應考,為方便監考老師收發答案卡,請按照座號坐。三、 學習評量時程及任課教師監考時間說明如下:日期 考試節數 科目 考試時間 任課教師監考說明下課時間 7:508:00 導師拿試卷第一節 英文 8:009:10 導師於 8:00 監考至 8:15 接著由第一節任課教師監考至 9:10 收卷第二節 自然 9:2010:30 第二節教師拿試卷於 9:20 準時監考至 10:05 接著由第三節任課教師監考第一天第三節 國文 10:401
2、1:50 第三節任課教師於 10:05 監考至 11:00 接著由第四節教師監考至下課收卷下課時間 08:1008:20 第一節任課教師拿試卷第一節 數學 08:2009:30 第一節任課教師於 8:20 監考至 9:10 接著由第二節任課教師監考第一節 社會 09:4010:50 第二節教師於 9:10 監考至 10:05 接著由第三節任課教師監考至收卷第二天第二節 寫作 11:0011:50 第四節任課教師拿試卷於 11:00 監考至下課收卷四、 下課時間請任課教師(導師)拿試卷,不須到教室監督。五、 請監考老師要求同學寫完後再檢查一遍,勿提早交卷或於考後看下一節課科目,以模擬基測當天情形
3、為原則,讓同學及早適應。六、 監考時間原則為:監考老師由上課開始監考到下課響後五分鐘。九十六學年度學習評量日程表考試日期及科目修正 96/8/20一、 原訂第六次、第七次學習評量考試時間及考試範圍修訂如下:次別 第六次 第七次日期範圍97/04/0897/04/09第 1-6 冊97/05/0197/05/02第 1-6 冊國文科 第 1-6 冊(第 1 次段考範圍)各版本第六冊第 14 課(取交集)、語文常識(一) 第 1-6 冊英語科 第 16 冊(第 1 次段考範圍)片語 第 16 冊數學科 第 16 冊(第 1 次段考範圍)二次函數:二次函數及其圖形、二次函數的最大值與最小值 第 16 冊自然科第 16 冊(第 1 次段考範圍)理化電與磁磁鐵與磁場、電流的磁效應、電磁感應地科宇宙與太陽系宇宙、太陽系、月球與地球、月相與潮汐現象、月食與日食天氣氣圈、水圈、天氣變化、臺灣的天氣、氣象資訊第 16 冊社會科第 16 冊(第 1 次段考範圍)歷史世界近代史:民族主義的盛行,帝國主義的盛行地理世界地理:美洲、非洲公民國際文化:資訊時代與全球化全球共同關心的議題第 16 冊二、以上異動不再另行發通知給學生,請導師或任課教師協助通知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