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雙名法與生物分類編施峰熙雙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又稱學名、二名法,生物學上對生物種類的命名規則。正如雙所說的,為每個物種命名的名字有兩部分構成:屬名和種加詞(種小名) 。屬名須大寫,種名則不能。在印刷時使用斜體,或是用加底線的方式取代(拉丁化) 。例如:Homo sapiens,簡化如下:Homo sapiens(種名) = Homo(屬名) + sapiens (種名)如果在一篇文章中多次提到某一個屬,除第一次提及時給出全寫,在以後出現時可將屬名縮寫,但絕不能省略,例如 Homo sapiens 縮寫為 H. sapiens。在很少的一些情況下,由於一個物種已
2、經廣為人知,所以其縮寫形式就約定成俗了。如在細菌中,Escherichia coli(大腸桿菌)可以縮寫成 E. coli 而不會引起誤會。名稱來源屬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詞,如果引用其他語言的名詞,則必須拉丁化。種名大多為形容詞,也可以為名詞的所有格或為同位名詞。當形容詞作種名時,要求其性、數、格與屬名一致。有時,名稱也會來源於古希臘語,或者是本地語言,又或者是該物種發現者的姓名。事實上,分類學家通過各種途徑來構造物種名稱,比如說會開開玩笑或者是一語雙關。然而,無論其來源如何,學名在語法上總是被看作拉丁文。因此,儘管生物學家不贊成,雙名法名稱有時又叫拉丁文名 。稱為學名似乎更恰當一些。使用雙名法
3、系統的價值同樣的名稱在所有語言中通用,避免了翻譯的困難;任何的一個物種都可以明確無誤的由兩個單詞確定;本系統已經在植物學(始於 1753 年),動物學(始於 1758 年)和細菌學( 始於 1980 年)中廣泛應用。雙名法命名的程式體現了其穩定性。當一個種從一個屬轉到另一個屬(比較常見的現象),如果可能的話,種名保留一致。類似的,如果原來的兩個種合併時,原來各自的種名保留為亞種名。然而,這樣的穩定性不太絕對。基於分類上不同的觀點,根據生物命名法規的名稱修訂或在分子系統學中的新發現,同一種生物可能有幾個不同的學名在流通(請參閱同物異名) 。不穩定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命名應遵循優先原則。規範植物(包括
4、真菌、藍藻) 栽培植物動物細菌病毒的命名法規是不同的。例如,ICBN(植物)命名法規不允許重複名,而 ICZN(動物)法規則允許。曾經建議用統一的 Bio Code 來把幾個命名法規替換,但考慮到對系統發生樹進行命名的 Phylo Code 而存在爭議。2種以下層級的命名一、動物分類學一個動物物種可以往下細分,應用三名法來命名一個亞種(有時叫做 race),例如新西蘭的普通鸕鷀(Phalacrocorax carbo)跟其他地方的有所不同,所以被歸入一個亞種 Phalacrocorax carbo novaehollandiae。由於動物學僅使用一個種下分類階元,所以不需要在亞種名前插入任何階
5、元指示符,人們也明白第三個名稱就是亞種名。二、植物分類學一個物種可以向下分為亞種、變種,或者變型,這跟動物學是不同的。種下名稱必須跟在一個階元限定詞後面(例如subsp.)來指明所指的階元類型,這不會在動物學中出現。一個植物種可能會有的變化以黑松為例說明之:亞種(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變種(Pinus nigra var. caramanica )亞種的變種(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 var. corsicana)學名的命名者有時在學名後面會看到跟著一個人名的縮寫,甚至是日期。對於一個物種的完整引用不但包括了雙名法名稱,還
6、包括描述、命名該物種的作者。學名需要斜體,但不得對作者的引用進行斜體印刷。在一篇文章中,對學名作者的引用通常僅需出現一次即可。作者引用在植物學和動物學中有不同的慣例,這由植物國際命名法規和國際動物命名法規分別確定。植物學名作者引用植物學名作者的縮寫形式由皇家植物園 Kew 發佈的標準索引為準;在簡要引用中,不需要包括發表日期。所以,在 Pinus sylvestris L.(長白松、樟子松、歐洲赤松)中,縮寫L. 指卡爾林奈;在 Pinus koraiensis Siebold & Zucc.(紅松)中, Siebold 指 Philipp Franz von Siebold、Zucc.指合作
7、者 Joseph Gerhard Zuccarini。如果在某些情況下,一個種移到了另一個屬中,原作者的名字用括弧括起,修訂人的名稱跟在括弧後。例如,美國紅杉首先由 David Don 描述成Taxodium sempervirens D. Don。後來,Stephan Ladislaus Endlicher 指出它和其他Taxodium 不相似,並將它轉入新屬,發佈了新組合 Sequoia sempervirens (D. Don) Endl.。動物學名作者引用動物學名作者只用作者的姓,而且必須給出全寫而不得縮寫,不寫作者名字。如果有兩位作者的姓相同,則加上其名字的首字母縮寫。首次發表日期也
8、應注明, 與作者間用逗號分隔。例如 Balaena mysticetus Linnaeus, 1758(露背鯨),3也是由卡爾林奈描述的,Linnaeus 的姓用全寫給出,並注明了出版日期 1758年。如果一個種轉入別的屬,原著者和發表日期用括弧括起,表示已經經過了修訂,但是修訂者和修訂日期不予列出。所以白額雁首次由 Giovanni Antonio Scopoli 描述為 Branta albifrons Scopoli, 1769。後來的研究發現它與雁屬 Anser的關係比與黑雁屬 Branta 更近,因此被轉入該屬,現在引用的形式是 Anser albifrons (Scopoli, 1
9、769)。生物分類層級與特徵分類層級:界(Kingdom)門(Phylum)綱(Class)目(Order)科(Family)屬(Genus)種(Species)KingdomMoneraKingdomProtistaKingdomMyceteaeKingdomPlantaeKingdomAnimalia五界系統分類原核生物界 原生生物界 真菌界 植物界 動物界細胞核 原核 真核 真核 真核 真核生物體構造 單細胞或 多細胞 單細胞或 多細胞 多細胞 多細胞 多細胞鞭 毛 有 有 無 有或無 有葉綠體 無 有或無 無 有 無細胞壁 有 有或無 有 有 無神經協調 無 無 無 無 有六界系統真細菌界 古細菌界 原生生物界 植物界 菌物界 動物界五界系統原核生物界 原生生物界 植物界 菌物界 動物界雙界系統 植物界 動物界三域系統真細菌域 古細菌域 真核生物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