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1中 央 国 家 机 关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使 用 公 告楼各位业主:为增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度,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管房改2008346 号) 、关于改革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国机房改2014169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楼拟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楼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m2,共 套。其中,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建筑面积为 m2,共 套,占该楼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本楼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元,现结余 元。因 原因,计划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具体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 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 ,项目概(预)算为 元,需由本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担 元。各位业主对该项目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之前反馈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