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在下情上报、服务决策和推动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少数单位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报送数量不多和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就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务信息是政府掌握情况、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借鉴交流的有效平台。对于推动政府工作、保障政令畅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2、,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改进方法,扎实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二、政务信息报送的范围、任务、要求和方式(一)信息报送范围。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本乡镇、本部门重点工作阶段性进展、重要活动等情况;县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落实情况;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情况;市以上领导到本乡镇、本部门检查工作情况;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签约、动工建设、建成投产情况;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季度、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预测信息;相关业务获国家及省市级表彰奖励情况;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县政府办公室专
3、门指定的约稿信息。(二)信息报送任务。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根据各单位性质和工作量分为县直一类单位、县直二类单位、群团组织、驻五单位和乡镇五个类别(政务信息报送单位分类名单附后)。县直一类单位和乡镇每月报送信息应不少于 10 条;县直二类单位和群团组织每月报送信息应不少于 5 条;驻五单位按应报尽报的原则,配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三)信息报送要求。一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凡是需要县政府及时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的工作情况,都要及时收集上报,重大突发性事件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送(可先电话报县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总值班室电话 5055616、5055171)。二要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报送的信息必须源于客观实际,实事求是,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及重大事件在上报前,应当经主要领导核准,分管领导对信息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三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真实反映工作全貌,报送的信息不拘泥于文字信息,尽可能配备图片、影像、声音等信息。四要新颖,确保信息的特色性。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注重深度挖掘,报送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类信息。(四)信息报送方式。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要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至县政府信息中心。电子邮箱为:;联系电话:5037911、503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