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8438676 上传时间:2019-06-2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女 职 工 劳 动 保 护 管 理 制 度1.目的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 制 度 适 用 于 女 职 工 劳 动 管 理 。3.内容3.1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建设 部的 有 关 规 定 , 确 定 负 责 女 职 工 劳 动 保 护 专 兼 职 人 员 , 加 强 管 理 和 监督。3.2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不得影响 工 资 调 整 及 有 关 福 利 待 遇 , 不 得 因 此 停 薪 或 提 前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如合 同 期 已 满 , 必 须 延 续 到 孕 期 、

2、产 假 和 哺 乳 期 满 ) 不 得 以 女 职 工 上 述 生理 特 点 为 由 , 将 其 转 为 待 聘 、 编 余 人 员 或 辞 退 。3.3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以及 其 他 女 职 工 禁 忌 从 事 的 劳 动 。3.4 月经期保健( 一 ) 宣 传 普 及 月 经 卫 生 知 识 。(二)积 极 创 造 条 件 , 建 立 女 职 工 卫 生 室 或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三)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量过多者经合同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证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至天的休假。3.5 孕期保健:( 一 ) 倡导已孕女职工到社区医院建立孕产妇系

3、统保健卡,建 卡 率 要求 达 以上,怀 孕 个 月 开 始 填 写 保 健 卡 , 按 卫 生 部 门 的 要 求 定 期进行 产 前 检 查 , 检 查 率 要 求 达 以 上 。 对 高 危 孕 妇 , 公 司 将配 合 医 院 严密 观 察 和 监 护 , 使 高 危 孕 妇 管 理 率 达 到 。(二)对妊娠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合同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三)对妊娠满个月以上(含个月)的女职工,应在劳动时间内 安 排 至 小 时 工 间 休

4、 息 或 适 当 减 轻 工 作 , 并 不 得 安 排 从 事 加 班 劳动。( 四 ) 怀 孕 的 女 职 工 , 在 劳 动 时 间 内 进 行 产 前 检 查 , 应 当 算 做 劳 动 时间 。 对 生 产 一 线 的 女 职 工 , 要 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 查时 间 。3.6 产期保健( 一 ) 女 职 工 产 假 ( 怀 孕 个 月 以 上 ) 为 天 , 其 中 产 前 天 ,难 产 增 加 天 。 符 合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的 多 胞 胎 生 育 , 每 多 生 育 一 个 婴儿 , 增 加 产 假 天 , 当 地 政 府 有 规 定 并 优 于 本 办

5、法 的 , 也 可 执 行 当地 政 府 的 规 定 。 女 职 工 在 产 假 期 间 , 不 影 响 其 原 有 福 利 待 遇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 天 至 天;怀孕个月以上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天,怀孕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以上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3.7 哺乳期保健(一)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需亲自哺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 时 间 和 在 本 单

6、位 内 哺 乳 往 返 途 中 的 时 间,算做劳动时间。哺乳期满时,正值炎热季节(七至八月份),可根据当时气候条件延长至个月。对双胞胎或婴儿虽满周岁,因疾病、体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哺乳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个月。 (二)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 级 体 力 劳 动 强 度 的 劳 动 和 哺 乳 期 禁 忌 从 事 的 劳 动 , 不 得 延 长 其 劳 动 时间 及 从 事 加 班 劳 动 。3.8 产后保健(一)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至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定额工作量。 (二)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是否办理离岗休假,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依照当

7、地计划生育政策,由有关部门批准执行。在批准休假期间内,工资不得低于,工龄连续计算。3.9 要重视一线女职工的厕所建设,应为蹲式;宿舍女 职 工 浴 室 要 符合 卫 生 条 件 , 采 取 淋 浴 式 。3.10 经 合 同 医 院 证 明 , 对患妇科病、 更 年 期 综 合 症 的 女 职 工 , 不 适合 现 岗 位 工 作 的 , 可 以 照 顾 安 排 适 当 工 作 。3.11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主管部门或者当 地劳 动 部 门 提 出 申 诉 , 受 理 申 诉 的 部 门 应 当 自 收 到 申 诉 书 之 日 起 日 内作 出 处 理 决 定 。 属 于

8、劳 动 争 议 的 , 依 照 劳 动 法 规 定 办 理 。 女 职 工 对处 理 决 定 不 服 的 , 可 以 在 收 到 处 理 决 定 书 之 日 起 , 日 内 向 人 民 法 院起 诉 。3.12 对违反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部门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并 责 令 该 单 位 给 予 被 侵 害 女 职 工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 构 成 犯 罪的 , 由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3.13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按照国 家 有 关计 划 生 育 规 定 办 理 , 不 适 用 本 制 度 。行政人事部2015 年 1 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