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同 法 学,1,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教学目的: 理解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明确仓单的概念;性质 ;内容及效力; 掌握仓储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掌握仓储合同存货人的主要义务。,合 同 法 学,2,本章要点: 1、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2、仓储合同的特征; 3、仓单的立法例; 4、仓单的性质与内容; 5、仓储合同的效力。,合 同 法 学,3,一、 仓储合同概述 二、 仓 单 三、 仓储合同的效力,合 同 法 学,4,合 同 法 学,5,一、 仓储合同概述,(一) 仓储合同的概念 (二) 仓储合同的特点,合 同 法 学,6,根据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
2、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合 同 法 学,7,(二)仓储合同的特点,仓储合同具有保管合同的性质,其标的也是保管行为,且须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相比,具有如下法律特点: 1、保管人是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2、仓储物为动产 3、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4、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合 同 法 学,8,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110) A.二者都是有偿合同B.二者都是实践性合同C.寄存人和存货人均有权随时提取保管物或仓储物而无须承担责任D.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或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严格责任,合 同 法 学,9,二、 仓 单,(一)
3、仓单的概念和立法例 (二) 仓单的性质 (三) 仓单的内容 (四) 仓单的效力,合 同 法 学,10,(一) 仓单的概念和立法例,仓单是指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有价证券。 一是两单主义,又称为复单主义,即同时填发两张仓单,一为存入仓单,另一张为出质仓单。存入仓单用以提取货物,并可用于仓储物所有权的转让;出质仓单用以将仓储物出质,设定质权担保。法国、意大利等采取两单主义。,合 同 法 学,11,二是一单主义,即保管人只填发存入仓单,该仓单既可用以转让,也可用于出质。西班牙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采取一单主义。,合 同 法 学,12,(二) 仓单的性质,仓单是保管人
4、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 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仓单具有如下主要性质: 1、仓单是要式证券 2、仓单是背书证券 3、仓单是物权证券 4、仓单是文义证券 5、仓单是记名证券 6、仓单是无因证券,合 同 法 学,13,(三) 仓单的内容,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合 同 法 学,14,(四) 仓单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 第387条的有关规定,仓单具有如下效力: 1、提取仓储物的效力 保管人一经填发仓单,
5、即认定其按照仓单记载的内容收到保管物。,合 同 法 学,15,2、转让仓储物的的效力 仓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只要经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且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即可转移保管物的所有权。,合 同 法 学,16,三、 仓储合同的效力,(一) 保管人的义务 (二) 存货人的义务,合 同 法 学,17,(一) 保管人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人主要义务: 1、给付仓单 2、验收仓储物 3、妥善保管仓储物 4、同意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5、通知和催告义务 6、返还仓储物,合 同 法 学,18,(二) 存货人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存仓储物入库 2、支付仓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3、按时提取仓储物 4、特殊情况下的赔偿义务,合 同 法 学,19,甲公司将一批炸药交给乙仓库,由其存储。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乙仓库必须具有相应的保管条件 B、甲公司应当向乙仓库说明所存储的是炸药 C、乙仓库收取炸药之后,应当向甲公司交付仓单 D、若乙仓库在订立合同之后才发现甲公司存储的是炸药,则乙仓库可以拒收,合 同 法 学,20,思考题: 1、仓单的转让规则; 2、仓储合同的特征; 3、存货人的主要义务; 4、仓单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