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中 市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人 员 类 别变 更 申 请 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我单位编码: 96561033 从 月起, 同志等人,因所属类别有所变动,请按表中变更后的人员类别予以更改。序号 姓 名个人医疗保险号 码 变更前类别 变更后类别 备 注参保单位(章):经办人: 年 月 日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意见:审核人: 年 月 日注:1.类别变更系指在职职工与参保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退休(职) 、离休等变动情况。2.办理离职人员必须具劳动仲裁部门证明或单位证明,退休(职) 、离休人员的变动必须带有关证明的复印件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