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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二章.ppt

上传人:eukav 文档编号:8358106 上传时间:2019-06-22 格式:PPT 页数:20 大小:35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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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掌握要取得公务员身份须达到的自身条件;熟悉我国公务员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我国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与指导思想; (二)能力目标,提高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充分了解我国对公务员条件的规定,从而在公务员法的利导性下,有效的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情感目标,培养学生具备一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应试技巧及面试能力;提高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教学重点:公务员法与其他法律关系的不同 教学难点:掌握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本章内容的延伸,第一节 公务员的条件,一、公务员的概念公务员的条件,是指要取得公务员身份必

2、须达到的资格限制。公务员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必须保证其履行公职的质量,应对之设定一定的条件,以保证德才兼备的人才进入到公务员系统中来;同时由于国家资源有限,不可能让所有公民都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因而设定条件对考试、录用人员进行合理限制,以提前对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进行筛选,以防止不必要地增加公务员考试的工作量,这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二、公务员的条件,(一)我国对公务员条件的规定在公务员法颁布之前,我国采用的国家纪律规定和主考机关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规定相结合的方法。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1994年国家人事部发布的

3、公务员录用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5.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必须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岁以下。7.具备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法结合我国国情,对公务员的一般资格条件作了如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

4、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籍是个人具有的属于特定国家公民的身份或资格。国籍是拥有一国政治身份的标志和象征,只要拥有一国国籍的公民才有在该国参加管理社会、参与政治生活的资格。当然,具有一国国籍并非就一定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如因触犯刑律收到剥夺政治权利制裁的人就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但并不是说这样的人就没有报案考资格。 2、年满十八周岁: 对公务员年龄限定的条件包含两种:起点年龄限制和最高年龄限制。起点年龄限制是只要担任公务员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又分为一般起点年龄和特殊起点年龄,前者指达到成年年龄后就可以单人一般公务员,

5、后者指有些特殊的 职务因其工作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法的位阶上讲,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发,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使其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由于公务员是国家职能的具体实施者,国家、政府的各项职能都是通过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来实现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公务员就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者。4、具有良好品行这是对公务员的品德要求。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应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这是对公务员身体素质方面的要求,这一条件尤其体现了公务员他就设置的适当性原则。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就已经达到公务员身体条件的要求,即达到了健康的标准。公务员应该满足能够胜任所担负工作的身体

6、条件,才能正常履行职责。6、具有附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这是对公务员知识水平、文化程度和专业程度的要求。德才兼备的另一个因素是人才,德与才缺一不可。当然,由于公务员履行职责的层级不同,对人员素质、能力要求也不尽相同,要有针对性地根据每一职位的情况配备适当的人才,否则,也会造成人才浪费。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在立法技术上是一项概括性的规定。本规定的内容多从宽泛的角度进行一般性的规定,没有、事实上也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条件;同时我国公务员系统范围较大,也决定公务员法难以概括所有公务员职位的特点,也使我国公务员法具有法律的严密性并增加了实用性。,第二节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力,一、 概 述 权

7、利与义务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核心和基本内容。公务员法作为规范公务员义务、权利与管理的基本法律,首先对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力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作为公务员应首先了解自身必须履行哪些义务,享有哪些权利,这样才能增强其责任感,保证政府机关的法制化管理,基本一步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为保障国家公共事务管理有序、高效的进行,树立公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明确公务员的义务。同时为了实现管理国家的目的,促进公务员更好的履行法定职责,就必须赋予公务员应有的权利,并使之法定化,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力是国家与公务员之间形成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与一般的权利、义务关系相比,公务员的权

8、利与义务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 第二,义务与权力具有双重属性。 第三,公务员在权利、义务面前一律平等。 第四,公务员权利、义务具有不可处分性。包括不可剥夺性和不可放弃性。,二、公务员的义务,(一)公务员义务的概念公务员的义务又称公务员的责任,指国家对公务员必需作出或不得不作出的法律约束或法律限制。其含义是: 1公务员是公务员义务的承担者公务员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否则就不是“公务员”的义对主体的区分,是公务员义务与其他义务关系相区别的前提。 2作为和不作为是公务员义务的内容(1)公务员有法定的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务员的法定职责,即公务员必须依法主动

9、作出某种行为。(2)公务员还有法定的不作为义务,即依法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义务,这是公务员义务的消极内容,也是实践中最容易忽视的内容,因而在此加以说明。 3.公务员义务的性质是公务员的强制性规范和准则。义务是必须履行且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对公务员义务规定的另一特殊性质。在性质上,公务员的义务与公务员的纪律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公务员的义务更具有一般性,而对公务员的纪律要求则更为细化、更有操作性。,(二)西方国家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西方国家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如下:1.忠于政府、忠于职守。2.服从命令、执行命令。3.保守职业秘密。4.遵守纪律,公正廉洁。5.限制政治活动。,(三)我国公务员义务的

10、具体内容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必须履行九项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公务员应当自觉为辅宪法的权威,这是公务员的首要义务。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使人民一致的反映,是公务员进行公务活动的制约和依据,公务员必须遵守。 2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遵循法定

11、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而不能自行其是,凭主观随意做出某项决定或命令,这是依法行政必然的要求。 (1)履行职责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2)履行职责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3)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公务员法把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规定为公务员的法定义务。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宪法精神在公务员制度中集中体现。在我国,政治制度决定了管理国家一切事物的主体是人民,人民当家做主,公务员只不过是受人民的委托而形式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 公务员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倾听人民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工作和公务员工作。 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公务员的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是维护国家利益。 5

12、忠于职守、勤勉职责,服从上挤压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公务员在对国家机关规定的职能、顶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6 保守管家和工作的秘密。 国家秘密是只涉及国家安全、尚未公布或不准公布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和科学技术等重大事项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纪律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律约束是公务员有效执行公务、提高办事效率的保证,也是对公务员的最低要求。 我国公务员道德的基本准则是为人民服务,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决定的。恪守职业道德要求公务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和座右铭,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8清正廉洁,

13、公道正派。 公务员履行职责,不论职位高低,其权力都不属于个人,权力的最终归属是人民。公务员必须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决不能以权谋私,利用权力搞不正之风。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这是考虑到某些行政职位的特殊性,无法在公务员法中作一般性的规定,并且为使本法与其他法律衔接,也为了使其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作的规定。主要有: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如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依法纳税等义务;公务员特别规定的义务等。,三、公务员的权利,(一) 公务员权利的概念 公务员的权利,指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的许可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保障。可以从以下几个

14、方面来理解: 1、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这就使公务员权利与其他权利关系相区别。 2、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而且,公务员行使这种权利,必须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公务的过程之中。 3、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公务员本人可以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4、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明文规定的,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 5、对于公务员来说,其享有的权利同时也体现为一种义务,不能放弃,尤其是公务员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时必须具有的权利,公务员不能放弃。 6、公务员权利内容具有广泛性,

15、公务员权利包括有权依法取得或享有某种利益;有权依法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有权依法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有权要求其所在机关授予自己一定的职权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有权要求行政相对人对自己依法执行公务的活动予以协助和配合;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不享受或者放弃某些权利(职务性权利例外)等。,(二)西方国家公务员权利的内容总结西方国家关于公务员权利的内容,大致相同的内容主要有: 身份方面的权利,包括:身份不保障权、辞职权、自愿退休职权等; 职务方面的权利,包括:执行公务或职务的权利、要求工作权、接受培训权等; 经济方面的权利,包括:获得工作报酬的权利、享受各种保险待遇的权利、向国家申请经济补助权等

16、; 政治方面的权利,主要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其他权利,如晋升机会均等权、公正考核权、休息权等。,(三)我国关于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 我国公务员法第14条规定公务员享受下列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参加培训。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批评和建议。 提出申诉和控告。 申请辞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国家有权要求其尽职尽责,同时国 家也有要为公务员履行职责提供应有的工作条件保障。就我国公务员法 所规定的公务员享

17、有的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权而言,其包含 两层含义:一是公务员有权获得工作条件的保障;二是这种工作条件的保 障是与公务员的职责相适应的。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所谓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是 指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业常任制。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 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被称为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第一,这是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和行政管理的连续性的要求。 第二,这是保证公务员履行职责的需要。 第三,这是现代社会发展日益复杂化、专业化的需

18、要。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公务员具有双重身份,公务员一方面基于公务员的身份产生国家赋予管理 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基于自然人的身份产生宪法 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务员基于其劳动具有要求国家支付对的 权利,但在工资报酬上,公务员没有协商请求权和决策权。,4、参加培训。 公务员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首先,公务员参加培训是宪法的要求。我国 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公务员参加培训是现代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对公务员提出的必然要求。 最后,参加培训也是公务员自身发展的需求。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 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

19、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机关对新录 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 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 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 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国家有计划的加强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 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批评和建议。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宪法第41条的规定是设定公务员这项 权利的直接依据,公务员可以行使这

20、项权利向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提出批评和建议;而作为公务员来说,他们更有权利向本机关或上级机关及 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 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权利,是指公务员对于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 定(包括行政处分的决定和降职、辞退的决定等)不服从时,可以 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同时有权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 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其中对处分决定不服 的,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的控告权利,是指公务员 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利的行为,有权向上级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公务员申诉的范围包括: 处分;辞退或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

21、称职;免职;申请 辞退、提前退休未予批准的;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 保险待遇。 7.申请辞职 公务员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不愿意继续担任公职是,国家允许公务员辞职。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 面申请。此外,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辞职有主动辞职、引咎辞 职和被动辞职三种类别。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出享有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 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另一部 分是法律所特别指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课外思考题,1、公务员法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关键? 2、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的概念是什么? 3、中西方国家公务员权利的比较? 4、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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