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出勤制度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一、请假制度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2、请假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 7:45 和下午 13:15,7:458:00,13:15-13:30 为迟
2、到。上午离校时间 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 16:00。6、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7、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8、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9、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10、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奖罚制度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 1 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 4 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
3、位为“节”或“天”。2、迟到每次扣 2 元,请假每节扣 2.5 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 8 节计。3、旷工一次扣 100 元。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四、量化考核制度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 10 分。3、迟到每次扣 0.1 分。请假每天扣 0.3 分,旷工一次扣 10 分,扣完为止。4、学期内请假 4 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1 分。五、督查制度由学
4、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六、责任分工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七、几项说明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4、旷工: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 2 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 2 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8、本规定从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