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出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第二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车间考勤由公司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班组考勤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第三条 考勤员职责 (一) 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二)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三)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四) 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第四条 记载考勤符号考勤记载符号表考勤项目 出勤 病假 事假 婚假 产假 丧假 工伤假 矿工 探亲假记录符号 A B S H C D G K T第五条 车间考勤管理人员应当于每月
2、 26 日将考勤汇总表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将公司所有考勤记录汇编后,于 28 日报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第六条 满勤天数为月实际天数与应休假天数之间的差额。第七条 应休假天数包括周日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休假。第八条 后勤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30 分至 5时 30 分,每周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第九条 车间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 时至下午 4 时 30 分,中午采用轮流吃饭的方式进行,每个人吃饭时间为半个小时。超过规定时间上班者,按照加班进行办理。第十条 员工加班要填写加班申请单,车间班组加班要向其主管领导提出申
3、请。后勤员工加班必须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第十一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第十二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第二章 各种假期第十三条 事假(一) 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必须以电话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但是,回到公司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否则视为矿工。(二) 车间员工三天以内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领导请假,超过三天(含)必须以书面
4、形式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批准。(三) 后勤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四) 事假期间不发放任何工资,也不扣发工资。(五) 因公司男职工其配偶生育,可申请两天事假,在此期间其基本工资照发。(六) 员工回到公司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超期视为矿工。第十四条 病假(一) 职工生病或非因公受伤可以申请病假,一次病假在三天以内向其主管领导请假,超过三天必须凭借其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批准。不按规定程序请假,一律视为旷工。(二) 病假期满,必须凭借县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的诊所开具的诊断证明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三) 病假期间不发放任何工资,也不扣发工资。第十五条 婚假(一) 职
5、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嫁 7 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要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假期。(二) 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路费不予以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第十六条 丧假(一)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 5 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 3 天,外地酌情增加假期。(二) 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但是路费不予以报销。第十七条 产假(一) 公司女职工生育,可以申请产假。(二) 产假一般为 90 天,超过 90 天后的部分按照事假处理。(三) 人工流产按照病假处理。(四) 第一胎产假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五) 第一胎以后产假期间不发放任何工资,按照停薪留职办理
6、。(六) 产假期满不能正常上班,可以申请事假,申请事假不得超过 2 个月,超过两个月仍不能上班者,按照旷工处理。第十八条 公伤假(一)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批准,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按照基本工资额发放。(二) 公伤假期满,应当及时返回公司,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持医生诊断证明和建议向总经理申请延长假期。否则按期不到按事假处理,超过十天按照旷工处理。第十九条 旷工(一)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1、 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2、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4、 被公安部门拘留;
7、5、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二)旷工按照上月个人平均日工资的 2 倍扣发工资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第二十一条 以上各种假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当时不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的,应当以电话或亲人代办方式通知其主管领导,待其回到公司后补办各种请假手续。第二十二条 事假、婚假必须提前 3 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经其主管领导认定不可预计的事假除外。第二十三条 病假应当提前半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第三章 考核办法第二十四条 员工考勤考核规定(一) 每请事假一次扣除 2 分。(二) 每请
8、病假一次扣 1 分。(三) 每旷工一次扣 20 分。(四) 缺勤(除公伤假外无论任何原因不到者都视为缺勤)每天扣 1 分。(五) 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分;迟到、早退每次超过 30 分钟的减 1 分。(六)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到;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每次扣 2 分。第二十五条 公司员工达到满勤,每多出勤一天加 2 分。第二十六条 每月出勤考核标准分为 100 分。达到 100 分者每人奖励 20 元,高过100 分后的部分每分奖励 5 元,低于 100 分的部分每分罚款 5 元。第二十七条 公司年终按照每人 200 元标准设出勤奖金。第二十八条 全年考勤考核平均分达不到 85 分(含)以上者不发放任何年终出勤奖金。第二十九条 年终考勤奖金计算办法200 元公司总人数个人年终考勤奖金=所有具备考核资格员工年终考核分值之和个人年终考核分值第四章附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