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申请单位_申请时间_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填写说明一、该表( 申请表共四页) 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二、 “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 药店填写申请定点 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及复印件;(3)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 所有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人员名册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复印件;(6)药监培训合格证(上岗证)复印件; (7)工作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材料; (8)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及上三年度业务收支情况表;(9)一年内未因违规行为被药监、物价等部门处罚的证明材料;(10)计算机设备清单;(11)药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12)定点零售药店概况(附:方位图、内部平面图、建设部门或房管部门房屋面积证明、 500 米服 务半径内参保人员数量);(13)建设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房契或租房协议及复印件;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关于经营地点证明材料。(1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五、以上材料需要制作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