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2018 2019 学年度第二学期)注:1.此表必须在开课前一个学期的前四周提交教务处审批,逾期不予受理;2.“意见”栏必须签批完整,留空不予受理,课程与专业归属同一单位的,不重复签署意见;3.本表一式三份,专业归属单位、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处各存一份。学院 专业/年级调整形式1.增开课程 2.取消课程 3.调整课程 4.规范课程名称 5.调整课程性质 6.调整课程类别7.调整开课时间 8.调整学时 9.调整学分10.调整考核方式 11.其他 (请在相应的类别标“”)项 目 调整前情况 调整后情况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开课时间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归属单位申请变更原因(可另附论证材料):教研室意见:签名: 年 月 日专业归属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课程归属单位意见:签名:年 月 日教务处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