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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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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目 录 设 置 与 管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学 位 2009 10 号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 教 育 厅 ( 教 委 )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育 局 ,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 人 事 ) 司 ( 局 ) ,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学 位 委 员 会 ,中 共 中 央 党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 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 为 规 范 和

2、加 强 学 科 专 业 的 设 置 与 管 理 , 进 一 步 发 挥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在 学 位 授 予 、人 才 培 养 和 学 科 建 设 中 的 指 导 作 用 , 特 制 订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目 录 设置 与 管 理 办 法 。 现 将 该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遵 照 执 行 。 附 件 :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目 录 设 置 与 管 理 办 法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 二 九 年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附 件 :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3、目 录 设 置 与 管 理 办 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发 挥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 以 下 简 称 学 科 目 录 ) 在 人 才 培 养 和 学科 建 设 中 的 指 导 作 用 , 规 范 学 科 专 业 的 设 置 与 管 理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位 条 例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 制 订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学 科 目 录 适 用 于 学 士 、 硕 士 、 博 士 的 学 位 授 予 与 人 才 培 养 , 并 用 于学 科 建 设 和 教 育 统 计 分 类 等 工 作 。 第 三 条 学

4、 科 目 录 分 为 学 科 门 类 、 一 级 学 科 ( 本 科 教 育 中 称 为 “专 业 类 ”,下 同 ) 和 二 级 学 科 ( 本 科 专 业 目 录 中 为 “专 业 ”, 下 同 ) 三 级 。 学 科 门 类 和 一级 学 科 是 国 家 进 行 学 位 授 权 审 核 与 学 科 管 理 、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开 展 学 位 授 予 与 人 才培 养 工 作 的 基 本 依 据 , 二 级 学 科 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实 施 人 才 培 养 的 参 考 依 据 。 第 四 条 学 科 目 录 实 行 分 层 管 理 , 采 取 规 定 性 与 自 主 性

5、相 结 合 、 相 对 稳 定 与动 态 调 整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机 制 。 第 二 章 学 科 门 类 的 设 置 与 调 整第 五 条 学 科 门 类 是 对 具 有 一 定 关 联 学 科 的 归 类 。 其 设 置 应 符 合 学 科 发 展 和人 才 培 养 的 需 要 , 并 兼 顾 教 育 统 计 分 类 的 惯 例 。 第 六 条 学 科 门 类 的 设 置 应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 如 需 调 整 ( 包 括 增 设 、 更 名 、 撤销 , 下 同 ) , 按 照 以 下 程 序 进 行 : - 2 -( 一 )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6、 根 据 学 科 发 展 、 人 才 培 养 和 教 育 统 计 分 类的 要 求 提 出 调 整 方 案 ; ( 二 ) 广 泛 征 求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专 家 意 见 ; ( 三 ) 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会 同 教 育 部 批 准 后 , 编 制 成 学 科 门 类 目 录 。 第 三 章 一 级 学 科 的 设 置 与 调 整第 七 条 一 级 学 科 是 具 有 共 同 理 论 基 础 或 研 究 领 域 相 对 一 致 的 学 科 集 合 。 一级 学 科 原 则 上 按 学 科 属 性 进 行 设 置 , 须 符 合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 ( 一

7、) 具 有 确 定 的 研 究 对 象 , 形 成 了 相 对 独 立 、 自 成 体 系 的 理 论 、 知 识 基 础和 研 究 方 法 ; ( 二 ) 一 般 应 有 若 干 可 归 属 的 二 级 学 科 ; ( 三 ) 已 得 到 学 术 界 的 普 遍 认 同 。 在 构 成 本 学 科 的 领 域 或 方 向 内 , 有 一 定 数量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已 开 展 了 较 长 时 间 的 科 学 研 究 和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 ( 四 ) 社 会 对 该 学 科 人 才 有 较 稳 定 和 一 定 规 模 的 需 求 。 第 八 条 一 级 学 科 的 调 整

8、每 10 年 进 行 一 次 , 调 整 程 序 为 : ( 一 ) 一 定 数 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或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调 整 动 议 , 并 依 据 本 办 法第 七 条 的 规 定 提 出 论 证 报 告 ; ( 二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相 关 学 科 评 议 组 对 调 整 动 议 和 论 证 报 告 进 行 评 议 ,提 出 评 审 意 见 ; ( 三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根 据 论 证 报 告 、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提 出 调 整 方 案 ;( 四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将 调 整

9、方 案 再 次 征 求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和 专 家 意见 ; ( 五 ) 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会 同 教 育 部 批 准 后 , 编 制 成 一 级 学 科 目 录 。 第 四 章 二 级 学 科 的 设 置 与 调 整第 九 条 二 级 学 科 是 组 成 一 级 学 科 的 基 本 单 元 。 二 级 学 科 设 置 应 符 合 以 下 基本 条 件 : ( 一 ) 与 所 属 一 级 学 科 下 的 其 他 二 级 学 科 有 相 近 的 理 论 基 础 , 或 是 所 属 一 级学 科 研 究 对 象 的 不 同 方 面 ; ( 二 )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10、的 专 业 知 识 体 系 , 已 形 成 若 干 明 确 的 研 究 方 向 ; ( 三 ) 社 会 对 该 学 科 人 才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需 求 。 第 十 条 授 予 硕 士 、 博 士 学 位 和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二 级 学 科 , 原 则 上 由 学 位 授 予单 位 依 据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 教 育 部 发 布 的 学 科 目 录 , 在 一 级 学 科 学 位 授 权 权 限内 自 主 设 置 与 调 整 。 ( 一 )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每 5 年 编 制 一 次 。 由 教 育 部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在 对 现 有 二 级学 科

11、 的 招 生 、 学 位 授 予 和 毕 业 生 就 业 等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 将 已 有 一 定数 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设 置 的 、 社 会 广 泛 认 同 的 、 且 有 较 大 培 养 规 模 的 二 级 学 科 编 制成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 - 3 -( 二 )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根 据 国 家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 结 合 本 单 位 学科 建 设 目 标 和 人 才 培 养 条 件 , 按 本 一 级 学 科 学 位 授 权 权 限 , 可 在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内 ,自 主 设 置

12、与 调 整 本 一 级 学 科 下 的 二 级 学 科 。 ( 三 )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按 本 一 级 学 科 学 位 授 权 权 限 , 在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外 , 自 主增 设 ( 含 更 名 , 下 同 ) 二 级 学 科 , 须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九 条 的 规 定 , 并 遵 循 以 下 基 本程 序 : 1 根 据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 学 科 发 展 和 本 单 位 人 才 培 养 条 件 , 提 出 二 级学 科 的 增 设 方 案 , 并 进 行 必 要 性 、 可 行 性 论 证 ; 2 聘 请 7 人 以 上 ( 含 7 人 )

13、 的 外 单 位 ( 应 为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 的 同 行 专家 对 增 设 方 案 进 行 评 议 ; 3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 将 二 级 学 科 设 置 论 证 方 案 、 参 加 评 议 的专 家 名 单 、 评 议 意 见 等 材 料 在 指 定 的 信 息 平 台 进 行 公 示 , 接 受 同 行 专 家 及 其 他 学位 授 予 单 位 为 期 30 天 的 质 询 ; 4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根 据 公 示 结 果 , 经 本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并 表 决 通 过 后 ,做 出 增 设 二

14、级 学 科 的 决 定 , 并 将 增 设 的 二 级 学 科 名 单 及 公 示 材 料 、 公 示 结 果 报 教育 部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备 案 ; 5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撤 销 已 增 设 的 二 级 学 科 , 须 经 本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表 决 通 过 后 , 做 出 撤 销 二 级 学 科 的 决 定 , 报 教 育 部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备 案 。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在 同 一 一 级 学 科 下 , 自 主 增 设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外 二 级 学 科 的 数 量一 般 不 超 过 2 个 。 ( 四 ) 各 学 位

15、 授 予 单 位 在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内 和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外 自 主 设 置 的 二 级学 科 名 单 , 须 在 指 定 的 信 息 平 台 向 社 会 公 布 。 ( 五 ) 交 叉 学 科 须 按 照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在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外 自 主 增 设 二 级 学 科 的程 序 进 行 设 置 , 挂 靠 在 所 交 叉 的 学 科 中 基 础 理 论 相 近 的 一 级 学 科 下 进 行 教 育 统 计 。第 十 一 条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和 培 养 本 科 生 的 二 级 学 科 目 录 由 教 育 部 有 关 职 能 部门 依 据 国

16、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 教 育 部 发 布 的 学 科 目 录 , 每 10 年 编 制 一 次 。 高 等 学校 依 据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专 业 设 置 的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增 设 新 专 业 , 由 教 育 部 备 案 或 审 批后 统 一 向 社 会 公 布 。 第 五 章 管 理 与 职 责第 十 二 条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 教 育 部 作 为 学 科 目 录 设 置 和 管 理 的 决 策 机 构 ,其 职 责 是 : ( 一 ) 制 定 学 科 目 录 的 设 置 与 管 理 办 法 ; ( 二 ) 统 筹 规 划 全 国 的 学 科 目

17、录 设 置 与 调 整 工 作 ; ( 三 ) 批 准 学 科 门 类 、 一 级 学 科 的 设 置 与 调 整 方 案 , 定 期 发 布 学 科 目 录 。 第 十 三 条 教 育 部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作 为 学 科 目 录 设 置 和 管 理 的 执 行 机 构 , 其 职责 是 : ( 一 ) 按 照 发 布 的 学 科 目 录 对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进 行 宏 观 管 理 ; - 4 -( 二 ) 收 集 和 发 布 学 科 相 关 信 息 , 组 织 学 科 设 置 与 调 整 的 论 证 工 作 , 引 导 和规 范 学 科 设 置 ;

18、 ( 三 ) 负 责 二 级 学 科 自 主 设 置 ( 或 设 置 ) 的 备 案 审 查 ( 或 审 批 ) , 定 期 编 制二 级 学 科 目 录 ; ( 四 ) 承 办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 教 育 部 涉 及 学 科 目 录 的 其 他 相 关 工 作 。 第 十 四 条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在 学 科 目 录 设 置 与 管 理 中 的 职 责 是 : ( 一 ) 依 据 学 科 目 录 , 实 施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 ( 二 ) 依 据 本 办 法 制 订 本 单 位 二 级 学 科 、 交 叉 学 科 设 置 的 原 则 、 要

19、求 和 程 序 ;( 三 ) 按 规 定 报 送 招 生 、 学 位 授 予 和 毕 业 生 就 业 等 信 息 ; ( 四 ) 根 据 学 科 发 展 趋 势 , 提 出 学 科 设 置 建 议 。 第 六 章 附 则第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负 责 解 释 。 第 十 六 条 专 业 学 位 的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目 录 设 置 与 管 理 办 法 另 行 制订 。 第 十 七 条 教 育 部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应 依 据 本 办 法 制 订 二 级 学 科 自 主 设 置 的 实 施细 则 。 第 十 八 条 本 办

20、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5 -大学学科分类-浓缩版 我国 1952 年按照苏联的模式对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后,建立了以专门学院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在这个体制下,全国大学实行按学科分类,除少数大学保留若干个学科外,大部分大学都只有一个学科,全国大学分为文理(也称综合)、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语言、财经、政法、艺术、体育、民族 12 种类型。同时,在国家创新体制方面,实行教学科研分离。高等学校只从事教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则专事科学研究1978 年改革开放后,大学逐渐向科学研究、综合性方向发展。今天,许多大学已经成为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综合型、多科型大学

21、。按教育部对学科门的划分和大学各学科门的比例,现有大学分为综合类、文理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 13 类。按科研规模的大小,现有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 4 型。每个大学的类型由上述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在前型在后。例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北京大学属于综合类,按科研规模,北大属于研究型,故北京大学的类型是综合类研究型,简称综合研究型。再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清华大学属于工学类,按科研规模,清华属于研究型,故清华大学的类型是工学类研究型,简称工学研究型。新的分类方法改变了过去单一模式的大学分类标准,从科研规模和

22、学科比例两方面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前中国大学的实际情况。见: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杂志(季刊)2002 年第 4 期发表的再探大学分类2000 年,我国政府对全国高校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合并重组。这次重组从根本上改变了 1952 年以来形成的以专业学院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建立了以多科和综合大学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多数合并大学都有至少两个比较强的学科门,过去单一学科门结构的大学已经不存在;但是以单一学科门为基础的大学分类标准却没有随之改变。在教育部颁布的学科分类中,学科门是最高父系统。学科门共有 12 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理科是自然科学

23、、工程与技术、农林科学、医药科学的统称,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4 个学科门;文科是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统称,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7 个学科门。- 6 -理科和文科是教育部在高考中的习惯称呼,报考理科的考生,可以录取到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的专业,报考文科的考生,则录取到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的专业。学科门下设学科类、学科类下设专业。中国大学各学科门中,以工学最强,其次是理学、医学、农学,文科各学科都较理科弱。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按学科门的划分,专业类大学可分为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教

24、育类、文学类、历史类、经济类、管理类等 11 类;我国通常又将教育类中的体育类,文学类中的语言类、艺术类单独划出,因此专业类大学可划分为14 类。在实际分类时,没有出现哲学类、经济类、历史类大学,教育类大学全部是体育类大学,文学类大学全部是语言类、艺术类大学。- 7 -中国大学的大类专业简介一、法学类:法学包括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 5 个学科类,共有 12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法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4.97%,授予的法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7.63%,法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4.15%。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

25、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1639 名是法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4.09%。法学是成长中的学科。2008 年,开设法学专业的大学共 469 所。二、工学类:工学包括地矿、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土建、水利、测绘、环境与安全、化工与制药、交通运输、海洋工程、轻工纺织食品、航空航天、武器、工程力学、生物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公安技术等 21 个学科类,共有 79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工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 32.86%,授予的工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37.83%,工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42.96%。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

26、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15945 名是工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39.75%,位居各学科第一位。2008 年,开设工学专业的大学共 536 所。 工学是我国大学最大的学科,各类工学人才直接推动着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发展。 三、理学类:理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质学、地理科学、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力学、电子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统计学等 16 个学科类,共有 31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理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 11.64%,授予的理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10.

27、42%,理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13.42%。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7340 名是理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18.30%,仅次于工学而居第二位。2008 年,开设理学专业的大学共 525 所。 理学是基础科学,基础科学原创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科学水平;因此,理学是中国科学的生命。 - 8 -四、农学类:农学包括植物生产、草业科学、森林资源、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水产等 7 个学科类,共有 16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农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2.23%,授予的农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28、 3.51%,农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3.78%。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2163 名是农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5.39%。2008 年,开设农学专业的大学共 154所。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兴衰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因此,强大的农学是我国国家安定、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五、文学类:文学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等 4 个学科类,共有 66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文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 16.15%,授予的文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8.06%,文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4.23%。

29、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1901名是文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4.74%。文学是文科中比较大的学科。2008 年,开设文学专业的大学共 571 所。六、医学类:医学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口腔医学、中医学、法医学、护理学、药学等 8 个学科类,共有 16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医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7.57%,授予的医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9.93%,医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11.65%。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30、5389 名是医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13.44%。2008 年,开设医学专业的大学共 199所。 医学是强国的科学,衡量一个国家医学水平的根本标志是这个国家全体国民的平均健康水平。 七、哲学类:哲学只有哲学 1 个学科类,3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哲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0.08%,授予的哲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1.16%,哲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1.37%。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548 名是哲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1.37%,哲学是较小的学科。2008 年,开设哲学专业的大学共 66 所。八

31、、历史学类:历史学只有历史学 1 个学科类,5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历史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0.61%,授予的历史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1.33%,历史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1.83%。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 9 -师中,有 818 名是历史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2.04%。2008 年,开设历史学专业的大学共 185 所。九、管理学类:管理学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图书档案学等 5 个学科类,共有 18 个本科专业。 管理学虽然是近几年增设的学科,但竞争激烈、发展速度

32、很快。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管理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 14.44%,授予的管理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11.66%,管理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9.63%。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2257 名是管理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5.65%。目前,管理学已经超过农学,成为中国第 4 大学科。2008 年,开设管理学专业的大学共 575 所。 十、教育学类:教育学包括教育学、体育学等 2 个学科类,共有 9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教育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3.60%,授予的教育学硕士占硕士总

33、数的 3.21%,教育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1.64%。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709 名是教育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1.77%。教育学是比较小的学科。2008年,开设教育学专业的大学共 305 所。 在本科专业分类中,心理学属于理学,而在研究生(论坛) 专业分类中,心理学属于教育学。为了使两者统一,本书的教育学排名含心理学类的各本科专业的得分。 十一、经济学类:经济学只有经济学 1 个学科类,4 个本科专业。 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经济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14.36%,授予的经济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5.2

34、4%,经济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5.34%。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1401 名是经济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3.49%。经济学是发展较快的学科。2008 年,开设经济学专业的大学共 456 所。 十二、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7 个学科的统称,也就是每年高考(论坛)中的文科。社会科学(文科)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本书的社会科学排名,体现了各大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7 个学科的综合实力。因此,仅在社会科学某一学科领先的大学,并不意味着在整个社会科学排名中一定

35、领先。为了既反映各大学社会科学的综合实力,又展示各大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7个学科各自的实力,本节将各大学社会科学排名和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各自的排名一一列出,供报考文科的考生参考。 与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的教师人数、学生毕业人数较少。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文科学士占学士总数的 45.88%,授予的文科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38.30%,文科博士占博士总数的 28.19%。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 10 -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9273 名是文科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36、23.12%。 社会科学(文科)共有 19 个学科类、120 个本科目录内专业。2008 年,设立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的大学共 601 所。 社会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人类社会的科学,一个国家的社会科学水平决定了这个国家认识和改造人类社会的能力。十三、自然科学:自然科学是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4 个学科的统称,也就是每年高考(论坛)中的理科。自然科学(理科)的研究对象是物质本身。本书的自然科学排名,体现了各大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4 个学科的综合实力。因此,仅在自然科学某一学科领先的大学,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在整个自然科学排名中领先。为了既反映各大学自然科学的综合实力,又反映各大学理学、工学、农学

37、、医学各自的实力,本节将各大学自然科学排名和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各自的排名一一列出,供报考理科的考生参考。 与社会科学相比,自然科学在教师人数、学生毕业人数等方面都占有优势。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发表的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授予的自然科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54.12%,授予的自然科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 61.70%,自然科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71.81%。另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在全国大学 40110 名博士生导师中,有 30837 名是自然科学博导,占博导总数的 76.88%。 自然科学(理科)共有 52 个学科类、146 个本科目录内专业。2008 年,设立自然科学本科专业的大学

38、共 568 所。 自然科学是人类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的科学,一个国家的自然科学水平决定了这个国家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的能力。- 11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2004 年一、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简称“学科、专业目录”) ,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本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目录制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二、 1990 年 10 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

39、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0 颁布 ) 。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又于 1997 年 6 月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 。本目录是在此基础上,经 1998 年 10 月和 2005 年 12 月两次补充修订而成。三、本目录中有 16 个二级学科带 “( 含 )“ ,括号中的内容是对二级学科所包含内容的强调或补充,其学位授权和研究生培养除医学门类中有关学科按括号中的内容进行外,其它学科均按二级学科进行。 “ 科学技术史 ( 分学科 )“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

40、学 ( 分语族 )“ ,其学位授权点的审核、授权和研究生培养按括号中限定的学科范围进行。四、本目录中部分学科、专业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学位,此类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五、本目录中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 学科、专业 ) 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四位和六位阿拉伯数字。学科门类 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 代码及名称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 中国哲学010103 外国哲学010104 逻辑学010105 伦理学010106 美学010107 宗教学01 哲学 0101 哲学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020101 政治经

41、济学020102 经济思想史020103 经济史020104 西方经济学020105 世界经济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2 -020201 国民经济学020202 区域经济学020203 财政学(含税收学)020204 金融学(含保险学)020205 产业经济学020206 国际贸易学020207 劳动经济学020208 统计学020209 数量经济学0202 应用经济学020210 国防经济030101 法学理论030102 法律史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 刑法学030105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03010

42、6 诉讼法学030107 经济法学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0301 法学030110 军事法学030201 政治学理论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4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030206 国际政治030207 国际关系0302 政治学030208 外交学030301 社会学030302 人口学030303 人类学0303 社会学030304 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030401 民族学0304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3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4

43、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 民族学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 法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13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40101 教育学原理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040103 教育史040104 比较教育学040105 学前教育学040106 高等教育学040107 成人教育学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9 特殊教育学0401 教育学040110 教育技术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040201 基础

44、心理学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40203 应用心理学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04 教育学 0403 体育学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050101 文艺学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语族)0501 中国语言文学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050204 德语语言

45、文学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050206 印度语言文学050207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050208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050209 欧洲语言文学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0502 外国语言文学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301 新闻学0503 新闻传播学050302 传播学050401 艺术学05 文学 0504 艺术学 050402 音乐学- 14 -050403 美术学050404 设计艺术学050405 戏剧戏曲学050406 电影学050407 广播电视艺术学050408 舞蹈学060101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060102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060103 历史地理学060104

46、 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060105 专门史060106 中国古代史060107 中国近现代史06 历史学 0601 历史学060108 世界史070101 基础数学070102 计算数学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4 应用数学0701 数学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201 理论物理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4 等离子体物理070205 凝聚态物理070206 声学070207 光学0702 物理学070208 无线电物理070301 无机化学070302 分析化学070303 有机化学070304 物理化学(含:化学

47、物理)0703 化学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401 天体物理0704 天文学070402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070501 自然地理学070502 人文地理学0705 地理学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601 气象学0706 大气科学070602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70701 物理海洋学070702 海洋化学07 理学 0707 海洋科学070703 海洋生物学- 15 -070704 海洋地质070801 固体地球物理学0708 地球物理学070802 空间物理学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2 地球化学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

48、070904 构造地质学0709 地质学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071001 植物学071002 动物学071003 生理学071004 水生生物学071005 微生物学071006 神经生物学071007 遗传学071008 发育生物学071009 细胞生物学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1 生物物理学0710 生物学071012 生态学071101 系统理论0711 系统科学071102 系统分析与集成0712 科学技术史 071200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2 固体力学080103 流体力学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0104 工程力学08

49、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 机械工程080204 车辆工程0803 光学工程 080300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 材料学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080602 钢铁冶金0806 冶金工程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080701 工程热物理08 工学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02 热能工程- 16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080801 电机与电器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 电气工程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80901 物理电子学080902 电路与系统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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