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辅酶 Q10 氯化钠注射液甘肃省医院销售代理补充协议书甲方(供方):深圳市腾他药业有限公司乙方(需方):为更好地适应国家新医改政策的需要,本着长期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指定乙方在甘肃省 医院销售代理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1、甲方指定乙方为甘肃省 医院销售代理商。由乙方负责辅酶 Q10 氯化钠注射液在甘肃省 医院销售代理中的全部事宜。2、甲方每年向乙方下达经双方协商的销售数量,每年销售数量要在上一年基础上上升30%,并按年度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的考核结算,即全年未完成销售数量将无条件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的甘肃省 医院销售代理权。人为等不可抗拒因
2、素导致的断货情况除外。3、乙方向甲方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元,以保证销售量完成的考核。如乙方经甲方同意终止协议,甲方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保证金。4、销售数量和结算价格。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完成最低销售量,甲方以每瓶结算价格为 8 元向乙方进行结算。五、本补充协议签定后,如遇产品出现结晶状况,均由乙方按照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产品说明书要求自行进行处理,甲方不再负责换货及退货(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含行政处罚) ,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上向甲方申请生产计划,提前 15 天以上申请发货计划。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到甲方销售部的时间为准。甲方将保证货源的供应(因无法抗拒因素除外) 。同时,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销售流向。七、本补充协议每年签定一次,与甲乙双方签定的辅酶 Q10 氯化钠注射液甘肃省 医院销售代理协议书并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正常履约完毕后自动终止。八、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本补充协议从 2011 年 月 日起执行。甲方:深圳市腾他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