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安全卫生体系标准汽机工程部异常及未遂统计标准 Q/TYD-207/00-OSHO/JX3.4.6-03-20011. 名词解释:1.1 异常: 所有生产设备在运行、备用、准备加入运行或检修中由于员操作、检修试验不当造成一切不正常情况或经济损失等、但未构成事故、障碍者,均属于异常。1.2 未遂:一切足以引起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错误行为,而侥幸位构成事故均属未遂,情节严重者认定为严重异常。 2. 达到下列故障之一者统计为异常:2.1 重要辅机或主要辅助设备非计划停运未构成事故或障碍。2.2 由于设备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高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值降低 5%以上,时间超过 5 分钟,但
2、未超过 30 分钟;单机组实际出力下降 20%以上,并且延续时间超过 5 分钟或一台机组出力瞬间下降额定出力 50%。2.3 由于跑油、跑酸碱、跑树脂、跑水及设备损坏、机动车辆、机加工设备、贵重仪器仪表及工器具损坏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500 元,不足 5000 元。2.4 由于失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 元,不足 1000 元者(包括灭火器费用) ;其它一般生产场所起火,向消防队报火警。2.5 由于人员过失引起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设备停止运行。2.6 主要辅助设备或公用系统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 4 小时,但未超过 48 小时。2.7 5.5KW 以上 40KW 以下
3、电动机绝缘损坏及其配套的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损坏。2.8 辅助设备检修造成返工,影响运行或备用 4 小时及以上。2.9 备用的主、辅设备失去备用 8 小时及以上。2.10 由于未采取措施造成泄漏,管道或下水道堵塞、冻裂或造成溢流跑水。2.11 由于人员过失等原因,使设备达不到应有出力;或违反规程有关规定带负荷,主要参数超过规程规定值时间 5 分钟。2.12 转动设备轴承由于缺油或冷却水故障而引起损坏或轴承温度高、振动超标停用处理,但未影响机组正常运行。2.13 辅助设备因运行中发生缺陷而必须降低负荷或倒换备用设备。2.14 因检修质量差或运行维护不当,造成转动设备轴承温度过高、振动超标,参数达不
4、到规定数值,或造成漏油、漏水、漏汽、漏粉需停运检修。2.15 远方操作装置失灵,未构成故障,备用中的电气设备合不上闸。2.16 直流系统接地超过 1 小时,但延续时间未超过 4 小时。 。2.17 开头拉合不灵活,需要停下修理者;刀闸口、母线接头等联点发热,需停止运行进行检修未构成故障。2.18 电动机轴承温度或线圈温度升高,超过规程规定数值;电动机发生故障时保护未能正确动作,但未扩大损坏设备。2.19 一般电气仪表自动记录装置失灵或停用检修超过 2 小时。2.20 消弧线圈、电抗器、及远动装置因故障退出运行,延续时间超过 4 小时。2.21 由于维护不及时,造成电机引线及电机接地烧毁者2.2
5、2 蓄电池液面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电池组中有一个电瓶损坏或失效,以及瓶电解液比重低于规程规定,或发生蓄电池组连接处有断裂2.23 五期磨煤机故障单炉一值故障 3 台次以上者,或同一台磨 24 小时故障停用2 次及以上者,给煤机销子非外部原因断裂者修复时间 3 小时以上。2.24 锅炉安全门误动作,或正常动作后不回座,需要人员就地操作。2.25 由于设备故障,磨煤机油系统断油、缺油未损坏设备或油系统跑油答 0.5吨以上。2.26 由于安装工艺、把关验收、设备巡检、定期维护不当,造成泵轴承烧损,须更换才能处理者。2.27 由于设备漏油或检修措施不当造成跑油 0.2 吨及以上者。2.28 由于本班管
6、道、阀门故障需限负荷才能处理,助燃投油 10 吨及以上者。2.29 由于本班磨煤机故障需限负荷才能处理,助燃投油 10 吨及以上者。2.30 由于本班风机、磨煤机故障需限负荷才能处理,助燃投油 10 吨及以上者。2.31 由于油枪故障,机组延期启动 或限制加负荷达 0.5 小时及以上者。或五期单炉同时 3 支 六期单炉同时 2 支及以上油枪故障达 6 小时及以上者2.32 吹灰器维护不当,单炉同时故障 3 支及以上者。3. 达到下列故障之一者统计为未遂,情节严重者统计为严重异常:3.1 在设备上发生误操作,误碰,误调整等,但未引起设备发生故障。3.2 检修工作当中由于检查不细,工具、材料等物遗
7、留在设备内部,后被发现未构成故障。3.3 检修维护人员未输申请票,工作票手续就检修设备或将设备退出运行(备用)3.4 设备在运行或备用中,因检修维护不细,质量差,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管道截门等设备失灵或设设备参数偏离规程要求者,但未构成异常。3.5 安规,两票执行不严格,在执行中发生误操作或安全措施未能严格执行,无票工作,无标操作或工作票结束后仍在设备上进行工作。3.6 开错工作票及操作票,在执行中被及时发现纠正。3.7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三次线接错或定值计算错误,事先被及时发现纠正。3.8 非电工私自拆卸带电电气设备。3.9 检修热力管道,容器设备中未采取加堵划加锁措施,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未
8、停电或未采取防止转动的措施。3.10 辅助设备由于维护不当,加错油或未及时补油,造成轴承温度高振动值偏大。3.11 检修人员或其它非当班人擅自操作运行中设备。3.12 拆修、安装设备时,未按检修工艺规程或其它技术管理规定,漏测、错误填写检修技术记录或虚报错填技术记录。3.13 走错间隔或握错把手未造成故障,拿错钥匙或已构成即将错开锁行为。3.1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发生误整定,误接线,误动者但未构成故障。3.15 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生轻微伤害,需短暂休息,但不满一工作日的微伤或发生严重麻电的轻微触电。3.16 工作中违反规程制度发生了违章作业侥幸未发生人身事故。3.17 起吊物从 2 米高处
9、掉下,有砸伤人员可能。3.18 由于脚手架搭设不牢固,使工作人员从上面掉下来,脚手架、梯子使用时发生断裂、倒塌或架板掉下等3.19 电焊工伤眼需短暂休息或影响作业3.20 工作中违反安规、不带防护手套、不带防护眼镜,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3.21 电气设备试验后,未切断电源而造成带电或未放电而使人触电未伤害3.22 工作人员误入带电间隔,企图检修作业或操作被及时制止。3.23 进入密闭容器、煤仓、制粉系统内部、地下沟道或管道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人监护或单独进去作业。3.24 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恢复拆除的栏杆、护板、盖板、楼梯,以及没有对拆开的井、坑、孔、洞采取防护措施等。3.25 高空作业起吊及往下
10、放杂物未设置临界线措施,又未派人现场监护。3.26 高处作业不慎掉下工具、材料以及其他物体从高处掉落者3.27 检修热力系统设备工作票措施中未要求采取加堵、加锁措施等3.28 酸、碱液或高温热水溅出险些造成伤害。3.29 非机动车人员开机动车辆者、或驾驶人员违章驾驶机动车辆等3.30 不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或登高作业工具。4.考核:4.1 发生异常责任人写出书面认识两日内交车间安全员,车间出通报予以通报。4.2 发生未遂责任人写出书面认识两份两日内交车间安全员,一份张榜公布,一份车间存档,车间出通报予以通报。4.3 发生异常车间考核责任人 50 元/次 严重异常考核 100 元/次4.4 发生异常车间考核责任人 50 元/次 严重异常考核 100 元/次5. 本统计标准自 2001 年 1 月 10 日起执行。原统计标准同时作废。6. 本统计办法解释权归检修部维修车间。2002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