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天天快乐 文档编号:789151 上传时间:2018-04-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保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担保、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减少代偿的损失,保证追偿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基本定义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代偿是指:1、担保贷款项目中,借款人到期未能全额偿还借款本息,而又由担保公司代其向贷款人还款的行为。2、担保非贷款融资项目中,被担保人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担保公司向担保受益人支付代偿金的行为。3、委托贷款项目中,借款人到期未能全额偿还借款本息,致使委贷公司的委贷款未能按时收回,即为代偿。委托贷款到期时经审批同意展期的,展期期间不视为代偿。第三条

2、 本办法中的追偿是指:担保公司、委贷公司在代偿后,向借款人或其他反担保主体追索欠款(包括借款本息及各相关费用)的行为。包括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等方式。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解保是指: 1、担保项目中,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完全解除且无需向担保受益人代偿或支付赔偿金的视为解保。借款人未能如期还款而必须(由担保公司担保)进行展期、借新还旧、以担保方式融资还款等相似处理、担保风险未能解除的项目一律不能视为解保。2、委托贷款项目中,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按时全额归还贷款的,视为解保。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受偿是指:收回代偿款及追偿费用。代偿款及追偿费用全部收回的,为全部受偿;部分收回代偿款及追偿费用的

3、,为部分受偿。追偿期间,担保公司同意被担保人或其他反担保主体以物抵债的,自该抵债物产权转至担保公司名下、且已变现之日视为受偿。若有特殊情况,应另行报告公司领导指示。第六条 追偿期:自代偿之日起,则进入追偿阶段,至全部欠款受偿完毕之日止。第三章 代偿第七条 担保项目、委托贷款项目到期之前的 45 个工作日内,由项目 A 角负责组织、B、C 角配合,对将到期项目的按时还款履约能力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可能出现代偿的项目及金额向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提出预警。由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经公司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报公司财务部、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备案,以保证公司有充足的时间调度资金,作好相应准备。第八条 代偿的方式

4、被担保人到期未按时全额偿还(或支付)的担保、委贷项目,由担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代偿。代偿的具体方式:1、自委贷款还款到期之日,借款人未按时全额还款的,到期日既为代偿日;2、担保业务到期后,由担保公司划款至借款人名下再付给贷款人的代偿方式;3、担保业务到期后,由担保公司直接向贷款人还款的代偿方式;4、担保业务到期后,由担保公司委托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向贷款人还款的方式;5、担保履约业务在担保期间,由担保公司为被担保人向担保受益人支付赔偿金的方式。第九条 代偿的注意事项1、担保公司直接向贷款人代偿的,必须同时取得贷款人出具的要求代偿的申请、确认代偿的证明文件;2、担保公司通过借款人或借款人之外

5、的第三人向贷款人进行代偿的,应取得借款人出具的代偿申请、确认代偿证明文件(或相关协议) 、确认受托代偿的证明文件等。3、无论何种方式的代偿,应保证付款转帐过程中代偿行为清晰明确。应将付款转帐单据及相关证明文件妥善保管,公司风险管理部应督促项目 A 角就代偿相关资料全面整理,并于代偿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归档手续。第十条 代偿的审批由项目 A 角拟定代偿情况报告,按以下流程审批:项目 A 角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法务专员风险管理部经理 总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采用何种方式代偿,由审批人在审批时确定。审批通过后,转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并报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备案。第十一条 项目代偿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

6、代偿金额,按照内委核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的规定计提担保公司的专项准备金。第四章 追偿第十二条 代偿项目于代偿之日即进入追偿期。追偿期分为三个时间段,追偿期在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为第一时间段;追偿期超出六个月不到一年(含一年)的为第二时间段;追偿期超出一年的部分为第三时间段。第十三条 项目代偿之日起六个月(含六个月)内,其追偿工作要点:1、由担保公司 A 角所在部门进行主要追偿工作,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协助,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进行跟踪;2、由项目 A 角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追偿方案,由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审定,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备案;3、追偿工作由项目 A

7、角与部门经理具体负责,B、C 角配合,风险管理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法务专员)协助;4、追偿的方式:可采取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先以协商为主) ;5、此期间因追偿所发生的费用由担保公司承担。第十四条 代偿项目若在六个月内成功受偿的,所收回的款项除支付因追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外,其余款项由公司财务部根据细则的规定拨回担保公司的专项准备金。第十五条 代偿已六个月而不足(含)一年仍未受偿的项目,其追偿工作要点:1、由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进行主要追偿工作,拟定进一步的追偿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报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备案跟踪;2、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风险管理部法务专员应负责主要工作,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

8、予以协助监督,项目 A 与部门经理及 B、 C 角积极配合; 3、追偿方式: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为主,协商解决为辅;4、期间所发生的追偿费用,由担保公司承担。第十六条 代偿项目在代偿六个月至一年内受偿的,所收回的款项先用于返还该期间代偿费用,其余款项由公司财务部根据细则的规定拨回担保公司的专项准备金。第十七条 代偿已超出一年仍未受偿的项目,其追偿工作要点:1、追偿的主要工作由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移交至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 ,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根据追偿进展情况,拟定进一步的追偿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2、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负责全面追偿工作,担保公司风险管理

9、部予以协助配合,项目 A 角与部门经理及 B、 C 角、担保公司法务专员亦应积极配合; 3、追偿方式: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为主,协商解决为辅;4、期间所发生的追偿费用,由担保公司先行支付,受偿后按担保公司回款比例实际承担。5、对于代偿已超出一年仍未受偿的项目,在具备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担保公司可就该个案向公司申请 2-3 个月的追偿延长期,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以公司领导批示为准。(1)担保公司已将该项目进入诉讼程序,并已通过法院查封被担保人财产,且极有可能近期受偿的;(2)担保公司已与被担保人签订受偿协议,且被担保人一直遵守受偿协议按时归还代偿款的。延长期限到期未受偿的仍按前述规

10、定移交至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进行追偿。第十八条 代偿超出一年、由担保公司移交至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全面负责追偿工作、且担保公司只配合不再主要追收的项目,所收回的款项的补偿顺序为:1、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追偿费用;2、担保公司前期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追偿费用;3、剩余款项的 70 %由公司财务部按照细则的规定拨回担保公司的专项准备金。另 30 %归入公司收支。第十九条 担保项目到期,借款人无力还款,于贷款到期前由担保公司担保成功展期或借新还旧的,视为非代偿项目,不视为解保项目,但应根据风险评级结果提取相应专项准备金。第二十条 担保项目到期借款人无力

11、还款,先由担保公司代偿而后由担保公司担保再贷款偿还代偿款的,代偿期间应作为代偿项目计提担保公司的专项准备金。另再贷款担保期间至少应按风险评级的次级一档计提专项准备金(因为此类再贷款项目的还款能力存在疑问),待解保后再拨回。第二十一条 追偿期间,项目 A 角变更而仍由担保公司负责的,若原项目 A 角按照企业类担保及相关业务单项奖的计提与发放办法 (下称单项奖办法 )于受偿后应领取剩余单项奖的,其剩余单项奖的 90 %归接任的项目主办人所有。未变动的项目 B、C 角仍按单项奖办法规定领取各自奖金。第二十二条 截止本办法公布之日已代偿而未完全受偿的项目,就该项目所处阶段给予三个月的宽限追偿期(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计算) ,期满按照本办法统一办理。第二十三条 对代偿项目追收受偿的奖励办法将另行制定细则颁布。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风险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代偿项目审批表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 1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