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细则(2003 年 3 月 1 日实施)党总支书记职责及考核细则一、职责1、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经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2、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群众团体作用。3、参与本单位行政工作中关于人员调配、课程设置、外出进修、职称评聘、教学改革、考核评估等重大问题的决
2、策,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监督行政业务工作和任务的完成情况。4、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对系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院党委提出建议、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5、抓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抓好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开好各级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6、搞好自身建设、清正廉洁,团结协调,坚持原则,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7、各级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二、考核细则1、基础分满分 1 00 分。其中 13 项,每项 20 分;47项,每项 10 分
3、。2、未及时提出工作计划,及时汇报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或没有按规定工作程序办理。出现一次扣 15 分。3、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不力,检查督促不够,发生政治责任事故,视情况扣 15 分。其中,学生工作和群团工作的得分不能高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的副书记、政治辅导员总得分的加权平均值。4、对行政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应负相应责任,视情况扣除 12 分。第 3 项职责的总得分,不得高于行政领导的总得分的加权平均值。5、完不成发展党员任务、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中有人发生重大问题,应负有领导责任,视情况扣除 15 分。6、自身作风不正,行为不端,不能以身作铡则,给党组织形象造成损
4、害,视情况扣除 110 分。7、未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受到上级的批评扣除 15 分。党总支副书记职责及考核细则一、职责党总支副书记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支书记不在位时,代行总支书记职责。具体职责如下:1、协助总支书记共同完成总支书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主动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反映情况,交流思想,达成共识,并根据总支书记的安排抓好落实。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计划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政治辅导员完成好本职工作。3、负责工会、学生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加强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围绕系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5、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丰富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4、负责争创“先进团支部” 、 “优秀团员” 、 “先进班集体”的工作和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及时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加强对党建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理论辅导。5、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入学教育,军训动员、毕业生教育工作和全系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总支书记的安排上好党课。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和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和担负的教学任务。二、考核细则1、基础分总分为 100 分,第 15 项,每项 18 分;第 6 项 10分。负责组织实施的各项活动中,受到上级通报表彰和奖励加 5 分,取得全校前三名的成绩加 5 分。2、没有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受到上
6、级的批评,根据情况一项扣 15 分。3、因组织实施不力,责任心不强,了解情况不细而造成工作失误或发生事故,根据情况扣除 15 分。4、第 l 项和第 6 项得分,根据总支书记的意见和教师业务考核结果评定。5、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理论文章和经验总结的文章,有一篇加 5 分。法律系主任职责及考核细则一、职责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系的行政管理、教学业务各项工作。2、负责学校教学行政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本系的贯彻落实。3、制定本系和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学校批准后实施。4、 、负责制定本系的教研室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里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制
7、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实施。5、组织教学、教辅人员的业务培养和考核,就其使用、进修、晋级等提出建议。6、关心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7、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搞好教学管理工作。8、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二、考核细则1 、基础分总分为 1 00 分,第 4 顼,第 6 项每项 1 5 分,其余每项 10 分,受学院表扬或奖一次加 5 分。2、工作作风不正,行为不端,不能以身作则,严重影响院系整体形象,酌情扣 110 分。3、因重大过失造成学生管理工作混乱或对学生普遍反映和关心的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酌情扣除 1 一 5 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酌情扣 15 分。(1
8、)未及时制定出工作计划;(2)未及时汇报工作;(3)未及时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决议决定;(4)没有遵循规定工作程序;5、对于教师业务工作评定,参照其他相关细则考核。政治辅导员职责及考核细则一、职责政治辅导员在系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具体职责如下:1、认真组织好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弓 l 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经常深入学生中,参加学生的各种活动,熟悉学生,了解学生,与学生交心,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耐心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协助系行政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学生集体观念和纪律观念,抓好学生的文明素养,促进优良系风、班风的形成。4
9、、配合任课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辅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5、加强对班委会、团支部工作的指导,配合系领导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评工作,参与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6、积极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军训、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7、认真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8、每学期要有书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同时报系领导和学工部。9、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对重大问题及典型人和事要有记录,及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各种事和问题,重大事宜应及时向系、校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10、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10、加强自身修养,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有关学生思想工作的调查报告和论文。二、考核细则1、基础分为 100 分,每项 10 分。某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的通报表扬或奖励, ,加 5 分,在负责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中取得全校前三名的成绩加 5 分。2、对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要计划,有安排、有检查,给合实际,讲求实效。达不到上述要求,根据情况扣 1 一一 5 分。3、对学生思想情况了解掌握不细、对学生中发生的违纪、违条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扣 1 一一 5 分。4、对学生劳动、卫生、学习纪律、文明行为等检查督促不够、在校系组织的检查中受到批评或排在后三名,扣 1 一一 5
11、分。5、不能主动积极地完成本职工作和系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或因工作不认真细致,不及时彻底而造成损失的扣 1 一一 5 分。法律系办公室主任职责及考核细则一、职责1、在系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办理本系行政事务。2、负责行政教学工作会议的召集、记录。3、妥善保管系及办公室的印章,非经系领导同意,不得使用系印章。4、及时送达学院文件,整理,保管院系有关资料和文件,收取分发报纸、信件。5、做好教材征订,课表制作、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学生成绩登记,教师科研登记等工作。6、负责办公室、资料室的清洁卫生和计算机、电话的清洁卫生,保管和使用。7、领取发放本系职工劳务费、奖金等。8、安排教务和考务工作。9、安排实
12、习,毕业生离校前的有的事宜。10、做好上传下达,遇到涉及全系师生的问题,及时向系领导汇报或反映。11、完成系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二、考核细测1、基础分总分分 100 分,其中第 3 项,第 11 项每项 5 分,其余每项 1 0 分,受院系通报表扬或奖励一次加 5 分。2、对负责的教学行政工作执行督导不力,造成工作疵漏、延误,或蒙受损失,酌情扣 15 分。3、对于涉及全系师生的问题,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或汇报,造成事件后果进一步扩大,酌情扣 110 分。4、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使职责内所管理、使用的物品、信件、印章丢失或损坏,除承担其他相关责任外,酌情扣 15 分。5、没有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受到
13、院系通报批评,酌情扣15 分。 6、对于教师业务工作能力的评定,参加其它相关细则考核。法律系教职工党员职责及考核细则一、职责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及社会工作任务。2、忠诚法学教育事业,具有为法学教育工作的献身精神,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3、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处理教材,科学的阐明各种法律问题,表述观点全面正确,教书育人并重。4、爱护学生,关心学生成长,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兴趣、情感、意志等情况,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5、积极参加学院及系组织的教研活动,严格遵守和
14、执行学院及系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执规必严,违规必纠。6、学年始要写个人教学计划,并切实按计划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学期末要写个人工作总结,通过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计划及总结要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7、重视法学研究工作。个人工作计划中要有完成科研成果的要求。要吸收最新法学研究成果,教学应有一定探讨性。8、服从系领导课程安排,完成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任务。按照我系制定的教学工作试行规范要求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9、认真学习制作课件,使课件进课堂,以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10、监考老师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履行职责,不得纵容作弊学生。对于明知作弊而不制止、不上报者,将扣除一定的劳务费。二、考核细则1、基础分为 100 分,其中第 18 项每项 10 分,第 9 项 5分,第 1 0 项 1 5 分。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院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加 5 分;科研成果超出个人学年工作计划数量或达到先进水平被有关部门评定优秀的,加 5 分。2、自律不严、作风不正、态度不端,不能以身作则,严重违反院系规章制度,有损院系形象的,酌情扣 l 一 5 分。3、对学生反映的热点、难点或与其相关的切身利益问题,未深入了解就妄下定论,或应当及时解决或汇报而漠然处之的,酌情扣 15 分。4、对院系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应带头参加,并严格活动程序,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