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辖区内的企业、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二、审查条件1、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确定选址及基本建设规模,符合节约集约用地;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确属必需占用农用地并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5、城市和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6、 “单独选址”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7、拟征用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8、是否属
2、违法用地,若涉及违法用地,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及罚款单据。三、受理地点1.受理地点: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到达方式:可乘车或步行由客运站向青年路往里200 米处。2.办事窗口: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征转用地股。4、申请材料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由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提供3 份资料;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项目,提供 4 份资料。五、审查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5 个工作日。六、审查收费本审查项目不收费。7、审查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查结果:在受理时限内,我局将项目报件资料上报州国土资源局审查。八、咨询及监督渠道(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西畴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征转用地股联系电话
3、:0876-7622907。2.监督电话:08767626415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http:/“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指南”直接领取:受理窗口。序号材 料 名 称 制作或提供单位 情 况1 建设项目用 地申请表 用地单位 用地单位日期上盖章2 建设项目用 地预审 州、市国土资源 局 用地单位出红头文件 及盖章3项目立项、可研、投资批复、备案证明(项目建设依据)发改或经贸委发改或经贸委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备案、立项文件等。4 选址意见书 市规划局 选址意见书5 土地勘测定 界报告州、市国土事务中心或者是有资质单位业主可委托有资质的 测绘单位勘测6 项目初步设 计批复 行业主管部门
4、7 补充耕地的 措施 州、市国土资源 事务中心 签订耕地占补协议8 建设项目平 面布置图 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单独选址项目需提供。预审前先审。符合用地指标后,加盖设计单位及用地单位公章,方形的出图章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表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出具报告后,进行备案符合规划的规划区内不需要。单独选址、规划区外的用地业主须提供10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证明材料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评估后,出具备案文件符合规划的规划区内不需要。单独选址、规划区外的用地业主须提供11土地执法监察现场 踏勘报告表市国土局执法大队科需原件,按照云国土资 【2010】404 号文件规定提供12 林地证明 林业部门 项目涉及占用林地的需林业部门出具相关13 土地估价报 告 具有资质的估价 单位单独选址项目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估价单位勘测后编制。14 社保意见 市人社局BSZN-102010-2016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办事指南(简版)云南省文山市国土资源局2016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