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系统【企业版】销售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分销王 2 代管理系统【企业版】销售协议 编号:( ) 甲 方 网 址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 址 http:/ 地 址 上海市桂林路 396 号 2 号楼 邮 编 200233 联系人 电 话 021-60841128 传 真 021-60841128*6391 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 (以下简称甲方) ,就甲方购买乙方的分销王 2 代管理系统【企业版】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购买服务价
2、格 1. 系统服务价格 服 务 名 称 服务价格 备注 ShopEx 分销王 2 代管理系统 【企业版】 9800 元/12 个月 个月 2. 增值服务价格(可选) 服务项目 服务说明 服务价格 选择 备注 PR 推广 将介绍客户的 PR 软文投放到 10 家网络媒体。 3600 元 分销运营在线培训 提供使网店更具特色的建议,指导如何让产品体现出优势,辅导分销商的招募及管理全流程。 3600 元 3. 本协议所含服务款项总计: 甲方实际应付服务总金额为:(小写)¥ 元,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二、 服务标准说明 ShopEx 分销王 2 代管理系统 【企业版】服务细则及售后技术服务标准详见
3、分销王官网【】上相应说明。 三、 付款流程 甲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乙方自收到全款后 57 个工作日内开通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甲方应在乙方开通并提供相应服务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进行书面验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验收又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通过验收。 四、 甲方权利和责任 1. 甲方对所购乙方软件或服务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授权等方式给任意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关联公司使用。 2. 甲方必须严格依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3. 甲方确认,如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不及时或有瑕疵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甲方确认,在签订本
4、协议时已经完全看清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内容。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结果,无任何免除甲方主要权利的情况。 5. 如因甲方违反信息安全责任书使乙方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行政部门处罚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或有关附件、补充协议中的任何约定、陈述、承诺和保证的,则乙方有权选择是否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同时向乙方赔付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需按日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 1%作为延迟履行滞纳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
5、,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货并按本协议总金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 外迁说明 1. 服务期限内,甲方如需外迁,须另行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软件系统终身使用费(终身使用费应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乙方可按照违约责任第 1 条约定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提供客户服务至服务期结束。如在服务期结束后,甲方如需外迁,则甲方需另行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软件系统终身使用费(终身使用费应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不再提供后续客户服务及软件升级服务。 2. 分销王 2 代管理系统代码不开源,外迁终身使用费用请咨询上海商派 B2B 业务中心销售部。 七、 协议相关说明 1. 本协议的解释及
6、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 2. 本协议各附录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且具有与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发布或者发表任何透露本协议中任何条款。 3. 协议中除甲方公司信息与服务金额可用手写外,其余内容手写无效,如双方对本协议有所变更,应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加盖双方公章。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仍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
7、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本合同和附件生效后,与中国现行公布的法律及行政法规有抵触的,本合同应予修改,变更。 7. 甲方于签订协议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甲方是个人,则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应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复印件的具体用途。 8. 乙方于系统开通后向甲方发送开通服务电子邮件进行告知,甲方需派专人与乙方保持联系以及后期跟进服务。 9. 不可抗力豁免: 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2)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3) 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非乙方的线路、设备因故障、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 4) 甲方
8、在此认可黑客攻击等非乙方原因的为不可抗力等因素。 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原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甲方在此确认不以任何方式追究乙方未按约向甲方提供的分销王管理系统相关服务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任何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书写,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或挂号邮件的形式,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本协议所填写和说明的通讯或联系地址。八、 附则 本协议所带附件为:信息安全责任书 甲 方: 乙 方: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 章: 公 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附件: 信息安全责任书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
9、办法 、 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单位(或本人)郑重向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合同所签定的服务期限内保证做到以下所列内容: 一.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网站备案要求,为网站和域名进行正当有效的报备;确保提供给接入商的报备信息是真实、有效并符合实际情况;严格遵照正当的备案途径进行报备,不轻信并参与到非正当备案和付费买卖备案的行为中。 二. 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
10、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于成人用品、仿制刀具、枪械以及烟草业等做到坚决抵触; 10.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经营过程中若被发现网站所发布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 10 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将当即对违规信息做删除处理。若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除了对信息发布主动施以
11、先审核后发布的机制外,立即将此情况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三.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教育、医疗器械等审批服务项目的,须主动按照各项服务项目的审批要求完成该项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回馈至接入商处;对于已审批通过后,经营的过程中,当遇到国家相关部门实施全面性普查活动时,提供包括涉及审批内容的信息发布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等所需信息并上报至接入商处,以保证国家相关部门在查询时有据可参。 四. 企业用户当建立和健全法人代表、总经理或行政负责人信息安全责任制,严格对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督,专人专岗。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安全责任到人;个人用户应当严格做到自我监督、自觉遵守
12、并实施网络信息安全规范,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承担起责任人的角色,自觉对站点信息做到自查、自检、自清。 五. 自觉接受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积极配合管理部门下达的管理和清查工作。若发现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主动配合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对本单位(或本人)的网站备案和信息内容进行监管,并有权在发现本公司(或本人)网站上存在备案问题或非法信息问题时,关停网站;若因本公司(或本人)监管不力,未及时进行网站备案或由于站点上存在非法商品、非法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等)由本公司(或本人)自行承担,与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责任单位: 法 人 代 表:(个人用户由网站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