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为加强和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和安全管理,设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保卫处负责人组成的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二、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各项制度。三、不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四、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五、根据国
2、家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印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格式。六、 组织对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简称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经考核合格者分别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并将签名留样备案。(一)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责任人。2.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经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批。3.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由交接人签名。4.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贴剂
3、的废贴应妥善保存,退交药房。5.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6.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7.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医疗机构保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部门负责人职责1.负责监督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2.负责安排保卫人员现场监督药剂科定期销毁麻醉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瓶及使用后的贴剂(建议)。3.报告发现安全事故或案
4、件的报告,负责立刻通知保卫处值班人员,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妥善处置。同时,把上述情况按规定向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或提出整改意见。(三)采购员岗位职责1.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2.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4.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5.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6.在验收中发现麻醉
5、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四)保管员岗位职责1.和采购员一起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2.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3.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4.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6、五)门诊、手术室和住院药房专职管理人员职责1.专人专锁,即用即锁。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帐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销毁记录表”,“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等表格的登记工作。3.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六)各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职责1.专锁,即用即锁。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表格的登记工作。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东明县中医院二零一零年六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