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建筑中的官式建筑构建主要以彩画装饰为主。由于受制于封建等级制度,民间建筑不允许使用彩画,只有通过木雕工艺来美化宅院。也可以说,木雕除了美化建筑外形,丰富建筑形象外,同时也满足了当时人们逐渐提高的审美需求。从唐代唐会要舆服志规定“庶人所造堂舍不得辄施装饰”,到(宋史服志规定“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字及朱漆梁柱窗墉雕铸柱础”,我们可以看出,唐代的堂舍装饰只限于庶人以外的主流社会,宋代的朱漆梁柱窗牖、雕铸柱础艺术只是宫室寺观的特权。唐代建筑木雕装饰是主流社会地位与文化的象征,对于民宅,建筑装饰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到了宋代时,平民百姓可以进行建筑局部装饰,至元代禁止内容相对就比较少。我们可以从元
2、史中看到,除了“鳞爪瓦兽”以外均可。据明史舆服四记载,“明初,官民房屋不许雕刻古帝后、圣贤人物及日月、龙凤、狻猊、麒麟、犀象之形。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正统十二年令稍变通之,木器不许用殊红及抹金、描金、雕琢龙凤文。不得四铺飞檐”。明代虽然对房屋雕刻的内容进行了部分限制,但基本上继承了元代的开放政策。从明代早期不到八十年时间内三番五次地修正律法的过程可以看出,当时的建筑装饰曾经在社会上屡禁不止,并且从每次表达的内容来看,律法对建筑装饰的限禁在逐渐地减少,反映出民间建筑装饰的兴起,并在题材内容上不断扩展,建筑木雕装饰不断地走向百姓,逐步地民间化,至明中期时基
3、本上成为民间艺术。因此,我们目前所讨论的木雕,在一定意义上而言主要指明清时期的建筑木雕装饰艺术。建筑木雕作为依附于古代传统木结构,建筑上的雕刻艺术,只有伴着建筑的定型而产生。唐宋的建筑木雕构件的遗产很少,人们对建筑木雕艺术的理解存在较多的争议,有学者认为,从传统律法上说,斗拱装饰作为主要的领域则受到限制。从现存的实例来看,明清两代的装饰部位及数量远远超出以前,因此我们所理解的建筑木雕艺术,是基于明清时期特殊的建筑结构所决定的。这种转变离不开其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审美情趣。宋代以后,民间的私有经济得到发展,出现了一些有钱、有文化的中产阶级,加上明代世宗废除元代的工匠轮流服役制度,改银两来代替服
4、役,使雕工对建筑结构有更充分的了解,能将结构件与装饰件恰当地联系在一起,找到木雕艺术能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场所。木雕艺术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过一段民间化进程,并受建筑空间结构、位置、大小以及材料、工艺技术的制约,使得木雕与建筑的有机结合也必然要走过一段磨合时期。其雕刻题材的选择与处理,也会根据社会文化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调整。我国建筑木雕装饰艺术的发展可说是源远流长,木雕的种类很多,主要有硬木、紫檀、红木、花梨雕、龙眼木雕 、黄杨木雕、樟木雕、柏木雕、楷木雕、软木雕等等,并依建筑木雕的外表装饰又可分为金漆木雕、彩绘木雕、本色木雕与嵌丝木雕。长期以来,经过无数木雕艺人的多年实践与经验总结,归纳起来有特色的木雕雕饰技法主要有浮雕、通雕、镂空雕、园雕、线雕、嵌雕、贴雕、隐雕、混合木雕等数种,都是我国建筑木雕艺人多年来劳动与智慧的结晶。我国建筑木雕装饰,从分布上看可说是遍布全国,地域广泛。其中有代表的地区主要有北方的北京、山西、陕西与新疆等地江南的浙江、安徽、江西、江苏等地 ,以及南方的广东、福建沿海一带,西南的四川、贵州、云南等地。最为著名的建筑木雕装饰,则当推浙江的东阳木雕与广东的潮州木雕,其它还有浙江乐清、温州的黄杨木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