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与核安全法规,一、法规体系核安全法规体系分为三级第一级:法律第二级:行政法规第三级:工业技术标准,无损检测有关的法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 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HAF602) 核电厂在役检查(HAD103/1),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 资格鉴定管理办法,检测方法 人员资格要求 报考条件 考试项目 合格条件 考试要求,核设施安全的基本要求,保障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 保障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不致遭到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辐射照射和污染,三道屏障,第一道屏障为燃料包壳 第二道屏障为压力壳及主回路管道组成的一回路系统 第三道屏障为安全壳,纵深防御原则,第一道防线是采用保守的工程规范和标准 第二道防线是对各种故障有一套安全保护设施 第三道是附加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分级,安全1级部件指执行防止裂变产物逸出功能的设备 安全2级部件指具备减轻事故后果的功能设备 安全3级部件是指对上述两级设备安全功能执行支持功能的设备 安全4级部件是除 1、2、3级外的核岛内的所谓非核系统部件,地震分级和质保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