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高层次专业人才基本情况姓 名 人才类别 证明文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基本情况姓 名 性 别 年 龄申请就读意向 学校 年级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就读安排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核实意见 基础教育部门办理意见市(区)教育局安排意见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编号: )属实。年 月 日 经审核, 符合我市领军人才要求,请妥善做好 入学工作。年 月 日办理结果年 月 日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办事指南(试行)一、事项名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为子女办理深圳市中小学校入学手续。申请就读深圳市艺术学校和深圳体育运动
2、学校的,由深圳市体育局和深圳市文化局制定相关办事指南。二、受理依据(一)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 号);(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3 号);(三)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6 号)。三、受理对象根据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由我市人事部门认定取得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的人员子女,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领军人才子女,以及由我市劳动部门认定取得深圳市高技能人才证书的人员子女。本指南所指的子女,系指高层次专业人才本人
3、或其配偶的亲生子女(不含没有法定监护关系的子女和孙子女等其他亲属),有收养关系的应办理法定的收养登记手续。四、受理程序(一)申请就读市属学校人员到学校主管部门递交材料。其中申请就读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到市民中心 C 区 2085 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递交相关材料。五、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一)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收 1 份);(三)高层次专业人才与需入学人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四)居住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在 本 市 的 有 效 房 产 证 明 和 购 房 合 同 , 或 由 当 地 街 道 办 事 处房 屋 租 赁 管 理 所 提 供 的 租 房 合 同 登 记 、 备 案 材 料 (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不提供此项材料。(五)其他材料。指证明高层次专业人才与需入学人的亲子关系和收养关系的其他必须材料(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六、受理时间 申请人要提前在每学期开学日以前 2 周以上提出申请。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 45 分,节假日除外。七、联系方式(一)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2001533(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电话:82105658 (八)龙岗区教育局电话: 8955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