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食品安全法论文食品营养与卫生论文.doc

上传人:ysd1539 文档编号:7429332 上传时间:2019-05-1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6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安全法论文食品营养与卫生论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食品安全法论文食品营养与卫生论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食品安全法论文食品营养与卫生论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食品安全法论文食品营养与卫生论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食品安全法论文食品营养与卫生论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食品安全法论文食品营养与卫生论文欧盟动物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影响摘要欧盟建立了以食品安全白皮书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包括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本文基于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分析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现存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提出了保障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的综合措施。 关键词欧盟法律法规 动物性食品安全 一、欧盟动物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欧盟具有一个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是以“食品安全白

2、皮书”为主要框架。到目前为止,已经制定了 13 类 173 个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其中包括 31 个法令,128 个指令和 14 个决定,然而其法律法规的数量和内容仍在不断增加完善中。 (一)综合性法律法规 欧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综合性法律主要有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178/2002/EC 法规及其 2003、2004、2006 年的修改、852/2004/EC 法规以及新生效的 1881/2006/EC 法规等。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中,明确提出进行食品安全法规调整、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目标;确立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控制为原则的食品安全监控理念,同时,对于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也提出了原则

3、性要求。178/2002/EC 法规则制定了食品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程序。它最大的贡献包括明确了可追溯性要求、确定了风险分析原则、成立了欧洲食品安全局等。852/2004/EC 法规是关于食品卫生的通用规章,适用范围包括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直至最终消费者的生产加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1881/2006/EC 法规对硝酸盐、真菌毒素、重金属等 6 大类食品污染物做出了最高限量要求。 (二)动物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欧盟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三部有关食品卫生新法规,即关于食品卫生2004/852/EC 规章;针对未加工或加工过动物产品的卫生情况制定的规则

4、2004/853/EC 规章;规定了对人类消费的动源性产品进行官方控制组织的规则2004/852/EC 规章。其中后两者都是关于动物性食品安全的法规。 853/2004/EC 法规是针对动物源性食品的专门性规章,规定了肉、禽、奶、蛋、水产等动物源产品的食品卫生要求,同时规定了对动物福利的要求、涉及到动物身份识别以及动物源产品“可追溯性”的要求,为欧盟先进的动物身份识别和产品可追溯系统奠定了法律基础。854/2002/EC 法规是对动物源性食品的政府监管具体手段、职权划分和操作程序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也是有关机构和人员规范自身工作的指南。监管的内容为良好卫生操作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5、)情况,包括对:公众和动物健康风险,屠宰间,动物福利方面,加工过程的类型和产量,企业不良记录情况。2002/99/EC 指令是关于供人类食用的动物源性产品的生产、加工、分销以及引进方面的法规。 (三)有关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其他法律法规 欧盟现有的与动物性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还包括:饲料安全法律法规、兽药安全法律法规、转基因产品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包装环节的法律法规等等。从以上法规可知欧盟动物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值得我国借鉴: 1.法律法规涵盖面广泛,系统性强,涉及动物的饲养、运输、入厂、屠宰、出厂等各个阶段;体现出动物性食品安全不仅要加强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更应重视对动物饲

6、养等前期阶段的监督和防控。 2.食品安全标准详实,覆盖了动物性食品的各个方面,不仅要求最终产品要符合标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也要符合标准,其可执行性强。 3.新法规针对动物性食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规定在饲养、运输、屠宰的每一阶段都必须遵循动物福利的要求。强调动物的良好生活环境状态,要求给予动物更多的关怀。 4.建立了动物身份识别以及动物源性产品“可追溯性”制度。 二、完善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 (一)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1.不安全动物性食品危害人类健康。近年来,动物性食品因农药、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造成的餐桌污染和引发的中毒事件屡见不鲜。以瘦肉精为例,据不完全统

7、计,1998 年以来,相继发生 18 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 1700 多人,死亡 1 人。2001 年 8 月 26 日广东信宜市 530 人、同年 11 月7 日河源市 484 人、2003 年 10 月 18 日辽宁省辽阳市 38 人因吃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中毒。研究表明,当人们食用了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后,会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过敏、畸变、癌变等不良后果,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及生命。 2.不安全动物性食品影响动物性食品市场。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给动物性食品市场最直接的负面影响,是降低了消费者对国产动物性食品的消费信心,进而减少动物性食品消费数量或寻找其他的替代消费品。我国牛奶抗生素超标,人

8、们纷纷改变喝牛奶的习惯而喝豆奶,不少婴幼儿家长也不再选用国产奶粉转而购买国外品牌奶粉;由于“瘦肉精”事件的影响,一些地方居民不敢食用猪肉,转而食用牛、羊肉等替代食品。如果这些事件经常发生,不断强化消费者意识,并形成了国产动物性食品安全不如进口动物性食品的思维定势后,国产动物性食品的市场空间就会不断受到国外动物性食品的挤压,在对外竞争中败下阵来。 3.不安全动物性食品影响出口贸易。统计资料显示,2002 年,在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的情况下,动物性食品贸易却出现了滑坡。其原因是欧盟宣布全面禁止从中国大陆进口动物源性产品,随后日本、韩国、美国等主要贸易国也相继限制中国动物性产品进口,从

9、而引发动物性食品出口全面受阻,并出现了出口欧盟的蜂蜜、水产品被大量销毁,各海关的退货单剧增的情况。欧盟禁令的直接起因是中国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由于中国长期以来没有重视兽药残留、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等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以现有的生产条件和检测设备根本无法达到欧盟的标准,因此面对欧盟的绿色壁垒,中国动物性食品出口遭遇严重挑战。 (二)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领域内存在的问题 1.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缺陷。2009 年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多事之秋,无疑是一阵及时雨。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降低了事故率,提高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和效率。但是食品安全法的

10、出台并不代表能够解决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其第二章和第四章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动物福利的发展,但相对于我国严峻的动物福利形势无异于杯水车薪。它主要强调对食品加工、销售等中后期环节的监管,而动物性食品的饲养等环节不在本法的调整范围之内;另外食品安全法的调整对象是狭义上的食品,作为动物源性食品基本加工原料的各种禽畜却不是本法的调整对象;此外,食品安全法并未消除一些根深蒂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如食品的污染源头问题,这是因为我们有两亿多的农户都在用分散的方式生产所有的鸡鸭鱼肉类。分散生产的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源头污染的治理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就不能彻底解决。 其次,在动物管理(尤其是养殖禽

11、畜)中存在很多法律空白区,对常见的私滥屠宰、粗暴喂养、疾病疫控和长途运输等现象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 (四)提高动物性食品的质量检测水平 检测技术是衡量一个国家食品安全水平高低的关键。基于我国检测机构分散、检测设备陈旧落后、检测人员技术总体水平不高等现象,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动物性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对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危险性实行有效的监督检验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我国动物性食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保障。因此,必须要在机构布局、设施装备、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及引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切实发挥其作用

12、。为了充分满足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应在认真测算检测工作量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检测中心。 (五)建立动物屠宰追溯制度 欧盟新实行的三大法规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建立了动物身份识别以及动物源性产品“可追溯性”制度。即强化食品源头管理和流程监控,实施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建立食品溯源跟踪体系,建立农业档案,构建安全、卫生、质量可追溯性的食品生产管理标准化体系。 在立足我国养殖行情基础上,借鉴欧盟这一做法,可以建立起适合我国的动物屠宰追溯制度。目前,国内有大型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计划实行这一制度。即为每一头生猪建立档案,也就是说对每一块我们从超市购买到的鲜肉,通过档案我们可以知道它来自哪个养殖

13、厂的哪个圈舍的生猪,并能详细的了解到其从出生到被屠宰进入消费市场整个过程的健康状况、饮水吃食、疾病防控、生境条件及完整的繁殖链。它能最大程度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了解动物每一阶段的健康状况,在确定肉食品安全无误后选择是否购买。这一举措无疑将加重企业的责任,促使其加大投资来保障动物的福利,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 四、结语 动物性食品安全与人的健康紧密相连,深刻影响着经济贸易的发展。建立一个中国现代的动物性食品安全体系是当务之急。要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以检测技术为评价和控制食品污染的主要手段,建立快速预警应急系统,完善食品安全标准,设立动物福利法,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涵盖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方面。 参考文献: 1毕金峰,魏益民,潘家荣.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及其借鉴.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3). 2王小红.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探讨.河南畜牧兽医.2008(15). 3田纯见,彭聪,尹锦霞.克伦特罗与肉品卫生.肉品卫生.2000(10). 4刘燕,刘建设,李卫东.动物性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对策.山东畜牧兽医.2010(31). 5于晓光,宋慧宇.论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影响.行政与法.2010(1). 6欧盟食品准入新法规编辑.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