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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河北省职称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yjrm16270 文档编号:7418580 上传时间:2019-05-1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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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1 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 2011 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继续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 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评价机制和使用机制建设,强化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推进职称评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提高职称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开创职称工作新局面。二、工作任务(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2、推荐工作2011 年全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职改办 2003 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 号)和 2007 年印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等规定要求进行。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专业、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翻译、技工学校教师、统计、社会科学研究、企2业政工专业的申报按修订后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为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的有序增长和科学合理的结构比例,全省各专业(系列)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3、职资格的数量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对现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 20%的原则上要严格控制申报。对个别申报矛盾较突出的单位,因人员层次高,专业能力强,对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确需超比例申报的,可适当增加申报数量,但须由单位写出专题报告,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要做到有序增长,逐年逐步到位。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不受申报数量限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今年由我省组织评审,各设区市、

4、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要按照 2003 年印发的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严 格标准、择优推荐、数量控制、提高质量” 的原则,规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和行为,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保证申报推荐结果的公平、公正,保证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确保申报质量。3(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职称工作的中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各设区市、各系列(专业)专业评委会主管部门职改办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1146 号)文件

5、规定执行。加强评委会建设和评委库管理,做好入库人员的选拔调整工作,丰富创新评价方法,严格规范评审程序,认真贯彻客观、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加强对评审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和公认程度。(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冀人发201057 号)文件规定进行。按照“政策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的工作要求,做到底数清楚,操作规范,工作有序、落实到位。真正建立起“ 科学设岗 、按岗聘用、竞争择优

6、、优胜劣汰” 的用人机制,努力形成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聘用环境,实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四)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工作为加强经济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经济专业人员整体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经济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和完善经济专业人才选拔机制。从今年起,对高级经济师、4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由单一的评价办法改为考评结合。具体规定和要求按照河北省关于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 评结 合 ”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1142 号)文件规定进行,申报评审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五)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任职资格工作为科学、客观地评价我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实际,从今年起,各高等学校及高校主管部门职改办,对在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申报评审教授、副教授、讲师资格,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145 号)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六)少先队辅导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033 号)文件精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

8、建设,从今年起,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大队辅导员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少先队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市级(含市级)以上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与中小学5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作为考核、聘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根据申报评审的实际情况,探索在国家一级学科教育学下设与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紧密相关的二级学科。(七)各类职称考试的管理工作职称考试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

9、类职称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各类职称考试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各类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安全运行。三、时间安排(一)6 月份,召开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 2011 年职称工作。(二)8 月底前,完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三)9 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交接工作。(四)10 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五)11 月底前,完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及工作总结。四、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一)关于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62

10、011 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2月 31 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 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二)关于职称古汉语考试问题从今年起,我省不再组织职称古汉语(含医古文)考试。对我省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职称古汉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今年暂不作要求。自 2012 年起,我省凡是有古汉语要求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统一纳入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其中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可报考英语综合类 A 级,申报中级可报考英语综合类 B 级,或报考其他语种相应级别。

11、成绩须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2010 年以前参加职称古汉语(含医古文)考试成绩合格的,成绩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逾期自然失效。(三)继续教育作为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的重要内容之一继续教育是学历教育后的再学习,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素质,更新知识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单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打分的内容之一的政策规定。(四)抓好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定的落实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要认真按照河北省卫生7厅、原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制度的通知(冀人卫字

12、200815 号)执行。城市医生凡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的到农村服务不满一年的不得申报。(五)认真落实公示制和双承诺制度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行为,严肃职称申报评审纪律,保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要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认真落实职称申报公示制及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及公示、双承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政策规定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严格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 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加强评委会建设,规范高评委资格制

13、度评委会的建设关系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质量。评委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评委会的工作水平。因此,规范评委资格制度是加强评委会建设、优化评委队伍结构、保证评审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职改办,要增强对规范评委资格制度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关于重新调整、充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097 号)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评委库进行认真清理、充实和调整。充实、调整工作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作风正8派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出来,通过考试、考核、培训并经省职改办审核批准颁发资格证书后办理入库手续,凡未获得评委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库和参加评审工作。评委库的充实、调整工作要于 8 月底之前完成。(七)中级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结果备案问题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评审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要在评委会开评前,将新组建或新调整的中级评委会名单报省职改办备案,各中级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要将批准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和评委会通过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及未通过人员情况及时报送省职改办审核,批准后方可下发任职资格通知和领取证书。(八)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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