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豫财教2011309 号豫财教2011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安排 2012 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安排 2012 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安排 2012 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教2011 455 号)- 2 -,现按 2011 年中等职校学校春季学期免学费实际结算金额和秋季学期预计需求,安排你市(县)2012 年
2、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预算 万元,专项用于 2012 年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一二年级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而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补助。请相应增列 2012 年“20503 职业教育” 相关项级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县(市)要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豫财教201013 号) 规定, 足额落实当地应承担的配套 资金,及时将上级免学费补助资金连同本级配套资金下达所辖县(市、区)和本级所属学校,确保学校开学后正常运转。各市、县不得用上级免学费补助资金结余抵顶地方应负担的配套资金,不得擅自
3、将免学费补助结余资金挪作他用。二、各市、县(市)和省属学校要按照豫财教2010 13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 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豫财教 2010350 号)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 2009 年秋季学期至2012 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0 17 号)文件- 3 -要求,认真做好免学费对象评选确定工作,不得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收取免学费对象学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要和财政部门
4、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 15 号)精神, 严格执行中 职学校的审批标准和程序,严格学籍管理,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套取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各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 9 号)和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 年修订)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272 号),加强对 新设专业尤其是涉 农专业的论证和审查。三、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
5、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校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负主要责任。四、各市县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价格、- 4 -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免学费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附件:2012 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预拨资金预算分配表(分别下发)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主题词: 财政 教育 资金 通知 - 5 -信息公开形式:不予公开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