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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7321188 上传时间:2019-05-14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8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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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附件:信用信息采集评分表 信用信息采集评分表(一)(物业服务企业良好信息采集评分表)序号 信用信息采集内容 加分分值 1 物业服务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获得国家表彰加 5 分,获得住建部、省政府、中物协表彰加 4 分,获得省住建厅、市政府、省物专委表彰加 3 分,获得市房产局、区政府、市物协表彰加 2 分。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2-5 2 物业服务项目在本企业服务期间,获得国家、省、市物 2-5 2 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获得国家表彰加 5分,获得住建部、省政府、中物协表彰加 4 分,获得省住建厅、市政府、省物专委表彰加 3 分,获得市房产

2、局、区政府、市物协表彰加 2 分。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3 物业服务企业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包括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表扬的。获得国家表扬加 5 分,获得省级表扬加 4 分,获得市级表扬加 3 分。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3-5 4 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建立党组织情况、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促进“三方共益”,打造红色物业,所辖社区对其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并进行权重衡量。 3-5 5 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企业社会义务,贡献突出的。国家级加3 分,省级加 2 分,市级加 1 分。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1-3 6 物业服务

3、项目在本企业服务期间,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 95 分(含 95 分)以上的,加 5 分;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 80-95 分(含 80 分)的,加 3分。 3-5 3 7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年度信用得分在 20 分以上(不含 20 分)的 2 4 信用信息采集评分表(二)(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采集评分表)序号 信用信息采集内容 减分分值 1 拒不上报基本信息,拒不参加信用评定的 一票否决 2 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一票否决 3 未按规定履行物业项目进入程序,擅自进入物业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 一票否决 4 未按规定履行物业项目退出程序,擅自退出或拒不退出物业项目、拒不移交物业

4、服务用房及相关资料的 一票否决 5 将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一票否决 6 骗取、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一票否决 7 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一票否决 8 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一票否决 9 承接物业服务项目时,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未履行承接查验手续的 一票否决 10 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一票否决 11 物业服务质量低下,所管物业项目本年度物业服 30 5 务考评监管得分在 60 分(不含 60 分)以下的 12 未按时申报年度基本信息,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项目基本信息缺失、失真,影

5、响信用评定工作正常开展的 20 13 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20 14 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到市级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机构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 20 15 被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0 16 物业服务质量较差,所管物业项目本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 60 分-70 分(不含 70 分)的 20 17 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基本信息失真,影响信用评定工作正常开展的 10 18 具体物业服务行为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包括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曝光的 10 19 未在服务场所公示企业营

6、业执照、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未在小区公共区域及单元门或楼道内公示报修投诉电话、服务人员姓名等信息的 10 20 未设立 24 小时报修或服务电话的 10 21 物业服务质量较差,所管物业项目本年度物业服 10 6 务考评监管得分在 70 分-80 分(不含 80 分)的 22 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到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 10 23 主要管理人员年度信用分值为 0 分的 10 24 主要管理人员年度信用分值在 5-0 分(不含 0 分)的 8 25 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服务合同驻区备案手续的 5 26 具体物业服务行为被省、市级新闻媒体(包括电视、电台、报刊、网

7、络等)曝光的 5 27 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导致业主投诉,未及时解决,经查证属实的 5 28 未按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工作统计报表或各类工作信息的 5 29 24 小时报修或服务电话无人值守或接听的 5 30 主要管理人员年度信用分值在 10-5 分(不含 5 分)的 5 7 信用信息采集评分表(三)(主要管理人员良好信息采集评分表)序号 信用信息采集内容 加分对象 加分分值 1 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获得国家表彰加 5 分,获得住建部、省政府、中物协表彰加 4 分,获得省住建厅、市政府、省物专委表彰加 3 分,获得市房产局、区政府、市物协表彰加

8、2分。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 2-5 2 物业服务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获得国家表彰加 5 分,获得住建部、省政府、中物协表彰加 4 分,获得省住建厅、市政府、省物专委表彰加 3分,获得市房产局、区政府、市物协表彰加 2 分。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5 3 物业服务项目在本企业服务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获得国家表彰加 4 分,获得住建部、省政府、中物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 1-4 8 协表彰加 3 分,获得省住建厅、市政府、省物专委表彰加 2 分,获得市房产局、区政府

9、、市物协表彰加 1 分。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4 物业服务项目在本企业服务期间,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 95 分(含 95 分)以上的,加 3 分;得分在 80-95 分(含 80 分)的,加 2 分 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 2-3 9 信用信息采集评分表(四)(主要管理人员不良信息采集评分表)序号 信用信息采集内容 减分对象 减分分值 1 拒不上报基本信息,拒不参加信用评定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2 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3 未按规定履行物业项目进入程序,擅自进入物业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4 未按规定履行物

10、业项目退出程序,擅自退出或拒不退出物业项目、拒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及相关资料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5 将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6 骗取、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7 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8 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10 9 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一票否决 10 未按时申报年度基本信息,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项目基本信息

11、缺失、失真,影响信用评定工作正常开展的 法人代表、 总经理 10 11 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法人代表、 总经理 10 12 物业服务企业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法人代表、 总经理 10 13 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到市级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机构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 法人代表、 总经理、 10 14 物业服务企业被市级及市级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法人代表、 总经理 10 15 物业服务质量低下,负责的物业项目本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 60分(不含 60 分)以下的 总经理 10 16 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基本信息失真,影响信用法人代表、 总经理 5 11 评定工作正常开展的 17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约谈等工作活动的 法人代表、 总经理、 5 12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18 日印 13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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