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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控制柜技术协议书.doc

上传人:dwy79026 文档编号:7298856 上传时间:2019-05-14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8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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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电气控制柜技术规范书210版本 版本描述 编制 日期 校对 日期 审核 日期目 录1 总则32 系统运行条件43 采用标准44 设备规范55 卖方的工作范围和责任106 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 117 质保措施111.总则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 ,它提出了该系统设备及辅助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买方在本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设备安装地点所在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卖方须执行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

2、行。1.4 本技术规范是电气控制柜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规范签订后,各方应按时交换资料,满足各方设计和制造进度的要求。1.5 卖方所供设备应按照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要求,负责取得有关部门对其产品、文件、图纸的审查和批准。卖方在进行认证过程中,为使认证工作进度满足交货进度,买方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卖方应安排足够有经验的人员来进行认证工作,确保能在资料正常审查所需时间内通过官方批准,因资料准备不充分、认证人员经验不足等卖方的原因而造成影响交货进度及工期,由卖方承担。1.6 除非得到买方的认可,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不应包含对人体有害的物质。1.7 如卖方

3、未明确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差异,则视为其供货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及供货范围的要求。1.8 卖方提供的资料数据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1.9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系统运行条件2.1 安装地点:室内布置。2.2 海拔 1000m2.3 环境温度 :最高气温 40 最低气温 25 2.4 相对湿度 :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0%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5%2.5 抗地震烈度 8 度3.采用标准电气设备及总线接口应符合下列标准(但不限于下列标准):-IEC71 绝缘配合-IEC185 电流互感器-IEC186 电压互感器-IEC439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件-IEC529 外壳防护等级-

4、IEC51 直接动作指示模拟电气测量仪器及附件-IEC113 电工技术图表-IEC158 低压接触器-IEC255 继电器-IEC269 低压熔断器-ISO1690 电气设备噪声传播的测定-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IEC-61158 现场总线标准-EN-50170 欧洲现场总线标准-JB/T 10308.3-2001 中国行业标准-19245 德国DIN标准(或可以接受的中国标准)4.设备规范:4.1 主要设备清单: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10KV 负荷开关柜 6 台 参见设计图

5、纸干式变压器柜 2 台 参见设计图纸0.4KV 低压开关柜 9台 参见设计图纸0.4KV 电容器柜 4 台 参见设计图纸输送机一体控制柜 1 台 参见设计图纸辅助设备一体控制柜 4 台 参见设计图纸变频控制箱 1 台 参见设计图纸泵机一体控制柜 1 台 参见设计图纸双电源切换照明箱 1 台 参见设计图纸照明配电箱 2 台 参见设计图纸动力照明配电箱 2 台 参见设计图纸4.2 高压开关柜技术要求4.2.1 名称:10kV 负荷开关柜4.2.2 型号:SM6-IMP4.2.2.1 柜体型式:负荷环网柜4.2.2.2 柜内设备型式:负荷开关:10kV 负荷开关, 断路器操动机构:手动操作熔断器:1

6、0kV 限流式熔断器电流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零序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过电压保护:组合式氧化锌避雷器、消谐装置4.2.3 参数4.2.3.1 整柜参数名 称 负荷开关额定电压:最高工作电压:额定电流:频率:绝缘水平: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动稳定电流:热稳定电流/持续时间:10kV12kV630A50Hz42kV/1min25kA63kA25kA/4S4.2.3.2 柜内主要设备其它参数4.2.3.2.1 负荷开关:额定负荷开断电流: 630A短路耐受电流: 20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50kA额定短时持续时间: 3S4.2.3.2.2 高压限流式熔断器:额定电流 1A最大开断电流有效值:

7、 25kA开断最大开断电流时的限流值 63kA4.2.3.2.4 电压互感器: 电压等级 额定电压比 准确级额定容量V310/k3100.2 级、 30VA/3P 级、20VA10kV /0.5 级、20VA4.2.3.2.5 电流互感器10kV 开关柜内装设的电流互感器为: 200/5A 准确度等级:10P10/0.5/0.2S , 10P10/0.5热稳定电流:20kA(4S)动稳定电流:50kA动稳定电流:63kA4.3 低压开关柜技术要求1 电气性能2 电压等级:0.4KV。 3 额定电流:1600A。4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50kA。5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1S):50kA。6 额定峰值

8、耐受电流:105kA。4.4 现场辅机控制柜技术要求4.4.1电气性能电压等级:0.4KV 频率:50Hz4.4.2 防护等级: IP544.4.3 电机控制回路所有电机控制根据图纸和设备要求分别采用直接控制、变频控制;且通过切换开关实现远方、就地和程控的选择方式。4.4.4 变频器技术要求4.4.4.1 变频器额定电流必须大于电机的额定电流4.4.4.2 变频器可在-10+55环境使用,不降容。4.4.4.3 投标方必须保证变频器的性能指标:. 4.4.4.4 变频装置必须包括所有必需的设备及其内部设备之间的接线4.4.4.5 变频装置整个系统必须在出厂前进行整体测试,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可靠性

9、。4.4.4.6 变频装置制造商必须已通过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4.4.7 投标方应提供最新型号的变频装置,(包括柜内其他元器件)4.4.4.8 变频装置系统输入为 380V、50Hz,用于对风机电机进行调速,因此投标方提供的变频器必须满足和电动机配套使用,特别是能保证低频下运行电机不发热。4.4.4.9 在30-100%的调速范围内,变频系统在不外加任何功率因素补偿的情况下输入端功率因素必须达到0.95以上。4.4.4.10 变频装置对输出电缆的长度不应有任何要求,变频装置必须保护电机不受共模电压及dV/dt应力的影响。4.4.4.11 变频装置输出必须符合IEEE 519

10、1992及中国供电部门对电压失真最严格的要求,高于国标GB14549-93对谐波失真的要求。4.4.4.12 变频装置对电网反馈的谐波要求也必须符合IEEE 519 1992及中国供电部门对电压失真最严格的要求,高于国标GB14549-93对谐波失真的要求。4.4.4.13 变频装置输出波形为正弦波,不会引起电机的谐振,转矩脉动小于0.1%,变频器可自动跳过共振点。避免风机喘振现象。4.4.4.14 变频器自身效率应达到98%以上,变频装置整个系统的效率在额定负载条件下达到96%以上。4.4.4.15 在距离变频装置1米的范围内任何一个方向进行测试,所测得的变频装置噪声不得超过 80 分贝。4

11、.4.4.16 变频装置对电网电压的波动应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在-15%+10%电网电压波动时必须满载输出。4.4.4.17 由于控制系统采用PLC控制,投标方所提供的变频器必须有效的解决变频器对PLC系统的干扰。变频装置能实现远距离PLC操作,并可对其进行远程/本地控制的切换。必须配备原厂家的进线电抗器和输出滤波器等相关选件。4.4.4.18 在整个频率调节范围内,被控电动机均能保持正常运行。在最低输出频率时,应能持续地输出电流。在最高输出频率时,应能输出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4.4.4.19 变频装置应设以下保护:过电压、过电流、欠电压、缺相保护、短路保护、超频保护、失速保护、变频器过载、电机

12、过载保护、半导体器件的过热保护、瞬时停电保护等,保护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4.4.4.20 变频器应至少包含以下几种开关量信号和模拟量信号:开关量输入:起动、停止、急停、复位、手动/自动转换等信号开关量输出:变频器运行、变频器故障、变频器停止等信号模拟量输入:频率调节(转速给定)模拟量输出:输出频率、输出电流、输出电压4.4.4.21 开关量的外部接点全部为无源接点,开关量输出的内部接点全部为无源接点,开关容量为直流220V、5A,模拟量信号全部为DC420mA。420mA转速跟踪。4.4.4.22变频器柜操作盘应能进行各种控制操作和参数设置。显示面板应具有输出电流、电压、频率、功率

13、、功率因数、开、停、故障显示及故障追忆等功能。4.4.4.23具有计算机在线控制、监视、检测、诊断功能及相应的软件。软件的升级问题在技术规范中具体商定。4.4.4.24 频率分辩率0.01HZ。4.4.4.25 变频器因应具有过载能力120%,1分钟。4.5 选型要求:10KV负荷开关柜中负荷开关开关选用施耐德SC6-12,详见设计图纸。低压柜柜体采用MNS标准柜体,动力配电柜采用MNS柜型,柜内接触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电流互感器等元器件需选用西门子、施耐德或ABB进口电气元器件,变频器采用西门子MM440系列(所有元器件均应通过国家CCC 认证);具备短路、过载等保护。4.6 柜体结构

14、要求所有设备都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协议或法规的最新版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外,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都应包括在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4.6.1柜体结构采用优质钢板或敷铝锌钢板经数控加工后由高强度螺栓组装而成,板材厚度不低于1.5mm;整个柜体结构应坚固,安装后不会扭曲和摇晃,开关柜运点应设可拆吊环。4.6.2开关柜根据功能

15、用隔板分隔,并有贯穿二次电缆的通道。母线室、电缆室及断路器室应分别设散热和压力释放通道,通道孔均应向上方。4.6.3整个柜体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X。4.6.4开关柜应采用结构合理、可靠有效的机械联锁装置,达到防误操作要求,防止带负荷移动断路器手车或隔离手车;防止在合闸的状态下移动断路器手车到工作位置;防止进入有电间隔;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4.6.5开关柜应设有观察窗。4.6.6开关柜应满足全工况的要求,柜内相对地、相间复合绝缘距离不小于100mm。4.6.7特别要求:为防止小动物引起短路,要求柜顶和柜内母排加热缩绝缘材料(或采用环氧喷涂工艺)。热缩绝缘材料收缩后必须

16、厚薄均匀,而且其厚度最小不少于1.5mm,热缩绝缘材料搭接时的搭接覆盖长度不小于50mm; 4.6.8开关柜的柜体设计应保证断路器分合闸时不会造成控制保护元件的误动。4.6.9开关柜间有金属隔板,母线绝缘套管。4.6.10开关柜的前、后上部应有标识开关柜标号和用途的标示牌。4.6.11二次回路及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端子采用南京菲尼克斯的凤凰端子。电流回路端子采用带短路片的电流型试验端子,接线按下进上出,上端接入跳闸回路,并在小刀闸端子旁设有标识端座。所有连接件(包括连接片、端子、插拔接口、切换开关、垫圈等)均采用铜质材料。开关柜内的二次小线(除仪表室内的小线外),必须由金属软管或开关柜走线槽封闭穿

17、越。控制电源便于引入。刀开关或熔断器上用不干胶板标明该元件名称。面板元件标注采用中文铭牌,采用双色板制作,名称由甲方提前提供。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接地端,在开关柜上必须有个可靠的接地点。开关位置指示灯、储能指示灯应为可拔插式节能指示灯。为了检修方便,二次端子排横向放置,并保证足够空间。开关柜颜色:由业主确定后定。5. 卖方的工作范围和责任5.1供货范围5.1.1 柜体(包括柜内所有元件及附件)5.1.2 主母线、柜内铜排、绝缘子及金具。5.1.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中至少要包括如下内容:各类高低压熔丝;各类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等;各类端子排;钥匙、操作手柄等;螺丝

18、刀、线钳、扳手及电笔等; 5.2土建条件承包商应提出有关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箱安装的土建条件。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所需放置面积、朝向、防噪声、防震、采光、温升等要求。并需提供设备所需开设的电缆沟槽和预留孔的位置、尺寸及预埋管、预埋铁的位置、尺寸等。5.3资料提供5.3.1投标时供货商应提供电气设备系统图、控制系统图、产品样本和原理图。5.3.2中标后供货商应提供有关电气及控制设备的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等必要的文件,以便于电气设备的正确安装以及操作管理人员对该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5.3.3中标后供货商应提供有关电气设备的图纸:图纸应包括:接线图-电气控制箱的单线图

19、;控制柜的功能单元和有关的控制、保护及仪表控制及通信设备的控制原理图;电缆及内部接线位置图-电缆通道、设备通道、常规及周期性维修间隙的要求,按照IEC133 提供布置图端子图-动力连接和控制、保护及测量的单独端子排要分开,每只端子两端均应编号土建图-与电气设备安装、布置相关的土建图纸总布置图-设备的总体布置图、详图和一览表等6. 运输、贮存、及运行维护6.1 卖方提供的电气柜等应喷涂面漆出厂。6.2 开箱和吊运所需的专用工具、工作程序及方法,均应详细说明。6.3 当电气柜某一、或所有功能单元需拆开运输时,所有部分应清楚地加以标志,这些部分的装配图应随设备一起提供。6.4 设备将严格包装,以确保

20、在运输保管期间(考虑露天放置至少 6 个月)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6.5 制造厂应给出维护工作内容的说明、操作次数、运行时间或其他合适的判据,即在达到上述规定的操作次数或运行时间后,设备的某些零件应进行检修或更换。7. 质量保证:7.1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各种质量体系保证,由国家指定机构进行产品试验,并出具权威证明。供货的设备除满足本规范书外,应是制造厂已经生产过一定数量的同类产品,且通过机械部和电力部规定程序进行的运行鉴定。7.2 供方应保证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元器件(包括供方的外包件在内)及试验等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7.3 设备出厂试验应有需方人员参加,出厂试验方法由卖方提出,买方认可,参加试验的需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不解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也不能代替需方到货后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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