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闽教院2017 281 号关于印发福建教育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部、处、室:福建教育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细则已经 2017 年第 18 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福建教育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闽教院2014 166 号)废止。福建教育学院2017 年 12 月 28 日- 2 -福建教育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第 1 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 ”)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 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一)(二)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
2、细则。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福州市五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条 公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四条 严格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中层及以上干部出差由分管院领导批准,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还须学院主要领导批准;中层以下人员、教师、教辅人员出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提前填写工作人员出差“五定” 审批单(见
3、附件 1)。出差事由务必详实全面(除涉密外),严禁出现“因公出差”“ 办事”等模糊事由。同一部门多名工作人员一同出差的,可以统一填写一份出差审批单。第五条 学院根据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 3 -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
4、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的,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专线地铁、客车费用凭据报销(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民航发展基金、交通工具级 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院级及在聘正高级职称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4 -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一条 住宿费
5、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制定的住宿费标准。省内出差按福建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 2)执行。省外出差按福建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 3)执行。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到福州市五区以外出差,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或当天出差目的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市县的,或因工作需要延迟退房的,可以安排午休房或延迟退房,房费按照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的 50%以内凭据报销,且应当提供退房时间在中午 12
6、 时以后的证明(如公务卡、银行卡刷卡时间记录等)以及出差人员的情况说明。涉及到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一)(闽财行 201447 号)中关于“到闽侯县 、连江县贵安和长乐- 5 -机场开展其他公务活动”的,如果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以安排午休房,房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 100 元包干使用。第十六条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见附件 4)执行。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通过学院招标的旅行社到福州市区以外地区进行公
7、务考察等出差,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补助伙食费。第十八条 教师(含行政、教辅人员)到福州市区以外地区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会议授课、工作,统一在办班或会议部门安排的酒店(单位食堂)用餐,不再补助伙食费,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到闽侯县、连江县贵安参加会议、培训,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到闽侯县、连江县贵安和长乐机场开展其他公务活动,当天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确因工作原因误餐,经派出部门负责人确认,每人每天(24 小时内)发放误餐补助 40 元;当天无法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6 -第二十条 工作人
8、员到福州市区以外地区开展公务等活动,除接待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因专项工作或活动的需要,伙食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的,或因共同任务伙食由其他单位统一安排的,出差人员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第 5 章 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二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到福州市区以外地区开展公务等活动,市内交通应
9、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由学院统一派车的,出差人员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不同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共同任务出差,其中一家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均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通过学院招标的旅行社到福州市区以外地区进行公务考察等出差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7 -第六章 报销管理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部门经费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以
10、及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超过规定时间,要说明原因,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票据超过半年的公务等活动,其差旅费一律不再报销。差旅费报销时,须提供工作人员出差“ 五定” 审批单、会议(培训)通知或邀请函、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等支出按福建教育学院公务卡使用和报销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的通
11、知相关规定结算。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在审批核定时间内提前返回的,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差旅费。出差人员在审批核定时间后推迟- 8 -返回的,必须说明原因,在出差审批单上如实填写实际出差日期,并由出差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按实际天数报销差旅费。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第三十条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出差审批人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出
12、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第三十二条 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私家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凭住宿费发票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的按 1 天计发。第三十三条赴基层挂职等人员的差旅执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规定。第七章 监督问责- 9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
13、的内控管理,对本部门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控制负责,每一笔差旅费报销须经由三名在职正式教职工分别在报销人、证明人、审批人处签名。相关领导、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财务处有权拒绝报销。各部门应当自觉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室(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对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和监督。第三十五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
14、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一)部门对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学院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 10 -关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未统一开支住宿费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在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限
15、额内回单位报销,不再报销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未统一开支伙食费的,由参会人员提供正式的伙食费票据回原单位,作为伙食补助的依据。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因公务出车的停车费、过路费及途中补贴等应在发票后面注明事由及停放地点,于当月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如有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间的,本人须向财务处提出书面说明,无故拖延,票据时间超过两个月,不再办理报销。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省财政厅“办法” 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工作人员出差“五定” 审批单2.福建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表3.福建
16、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表4.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11 -附件 1工作人员出差“五定”审批单年 月 日出差人员姓 名部 门职 务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差地点出差事由交通工具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其他(需注明): 对方单位接待情况安排就餐提供车辆提供住宿其他(需注明): 部门负责人 分管院领导 主要领导审核意见(签字)备 注说明:使 用 交 通 工 具 和 对 方 接 待 情 况 不 确 定 的 可 待 出 差 结 束 后 据 实 填 写 。- 12 -附件 2福建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表住宿费标准序号 地区(城市)省级院级及正高级职称人员其他人员1 厦门
17、 900 500 4002 福州、泉州、平潭综合实验区 900 480 3803 漳州、莆田、三明、南平、 龙岩、宁德 900 480 350- 13 -附件 3福建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表单位:元/人天旺季浮动标准住宿费标准旺季上浮价序号 地区(城市) 省级 厅局级 其他人员旺季地区 旺季期间 省级 厅局级其他人员1 北京 全市 1100 650 500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800 480 380 2天津宁河区 600 350 320 张家口市 7-9月、11-3月 1200 675 525秦皇岛市 7-8月 1200 6
18、80 500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 800 450 350承德市 7-9月 1000 580 5803河北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800 480 350 临汾市 800 480 330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 800 480 310 4山西其他地区 800 400 240 呼和浩特市 800 460 350 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阿尔山市7-9月 1200 690 480二连浩特市 7-9月 1000 580 4005内蒙古其他地区 800 460 320额济纳旗 9-10月 1200 690 480沈阳市 800 480 350
19、6辽宁 其他地区800 480 330 7大连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月 960 590 420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 800 450 350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7-9月 960 540 4208吉林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 14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月 960 540 4209黑龙江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6-8月 900 540 36010上海 全市 1100 600 500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900 490 380 11 江
20、苏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杭州市 900 500 400 12浙江 其他地区 800 490 340 13 宁波 全市 800 450 350 14安徽 全省 800 460 350 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900 480 380 15 福建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 16 厦门 全市 900 500 400 17 江西 全省 800 470 350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800 480 380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7-9月 960 570 45018山东其他地区 800 460 360 19 青岛 全市 80
21、0 490 380 全市 7-9月 960 590 450郑州市 900 480 380 20河南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 洛阳市 4-5月上旬 1200 720 500武汉市 800 480 350 21湖北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长沙市 800 450 350 22湖南 其他地区 800 450 330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 900 550 450 23 广东 其他地区850 530 420 - 15 -24深圳 全市 900 550 450 南宁市 800 470 350 25广西 其他地区 800 470 330 桂林市、北海市1-2月、
22、7-9月1040 610 430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11-2月 1040 650 450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洋浦开发区800 500 350 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保亭县11-3月 1040 650 45026海南三亚市 1000 600 400 三亚市 10-4月 1200 720 4809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800 480 370 27重庆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成都市 900 470 370 阿坝州、甘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
23、、雅安市 800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750 430 310 28四川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贵阳市 800 470 370 29贵州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 900 480 380 30 云南 其他地区 900 480 330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6-9月 1200 750 53031西藏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其他地区 6-9月 800 500 350西安市 800 460 350 榆林市、延安市 680 350
24、 300 杨凌区 680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600 320 260 32陕西渭南市、韩城市 600 300 260 - 16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兰州市 800 470 350 33甘肃 其他地区 700 450 310 西宁市 800 500 350 西宁市 6-9月 1200 750 530玉树州、果洛州 600 350 300 玉树州 5-9月 900 525 450海北州、黄南州 600 350 250 海北州、黄南州 5-9月 900 525 375海东市、海南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海南州 5-9月 900 450 37534青海海西州 600 300 200 海西州 5-9月 900 450 300银川市 800 470 350 35宁夏 其他地区800 430 330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巴州、和田地区800 480 340克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36新疆塔城地区 700 400 300 - 17 -附件 4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表省份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天)青海、西藏、新疆 120其他省份 100